浅谈城市房屋拆迁矛盾冲突的解决与对策研究

所属栏目:行政管理论文 发布日期:2011-06-04 07:16 热度:

  【摘要】在城市迅猛发展的今天,房屋拆迁不可避免。由于城市规划和国家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必须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由于法律制度不健全,导致实践中矛盾冲突不断,更是发生了很多恶性事件,危害到社会的稳定。本文通过探寻房屋拆迁中的利益主体为逻辑起点,寻找房屋拆迁纠纷产生的原因,努力构建一个相对合理的制度来解决目前的难题,并对冲突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的建议。
  【关键词】房屋拆迁,补偿,矛盾冲突,城市规划
  城市作为人类定居和繁衍生息的地方,是人类寄托梦想和希望之所。城市化使得土地资源变得稀缺,原有土地功能不能满足城市未来发展的需求,长期处于不断的扩张中。城市人口的不断膨胀对现代城市的建设与发展提出了许多的要求,旧城改造便顺势而生。它历来是城市建设中最复杂、涉及面最广的一项社会工程,是涉及到政府、社会、经济和公众等方方面面的综合性工作,面临着许多矛盾和挑战。近年来,因拆迁而引发的各类矛盾、冲突、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在一些地方还发生了被拆迁人自焚、当事人与政府对峙等极端事件。如何更好的解决这一问题,已经成为关注的焦点。
  城市房屋拆迁中政府的利益诉求主要包括经济利益、政治利益和个人利益三个方面。经济利益是指政府可以通过拆迁房屋获得的经济收益。拆迁补偿是城市房屋拆迁管理中很重要的内容,关系到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的经济利益,也是出现矛盾最多的地方。拆迁补偿的形式包括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就货币补偿来说,存在着货币补偿价格与购置新房、二手房价格不对等的矛盾。特别是在老城区居住的大多是收入偏低的家庭。然而,现有的20%、40%的回迁率并不能真正起到保障社会公平的作用,最后往往还是财产和实力的较量。在具体的操作上就容易引出不规范行为,发生纠纷。况且即使被拆迁人愿意并可以回迁,也往往被取消了选择住宅产品的权利,买到一些有问题的住宅。有的开发商将不受欢迎的东西朝向住宅作为回迁房;一些回迁房不符合建设标准,建筑面积不足,装修质量低劣,回迁房的交付工期因种种即使采用产权调换的方式,如果全部采用原地还建将会失去巨大利润,因此也不可能就地或就近成片修建还建楼,这通常与被拆迁人的诉求对立,拆迁受阻。
  要解决这些矛盾冲突我们首先要取消人民政府的强制拆迁权。拆迁人在实施强制拆迁前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另一方面必须细化强制拆迁的法律程序。一般情况下,对被拆迁人实施强制拆迁时,应当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强制拆迁公告,通知被拆迁人在期限内自动履行搬迁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由人民法院组织城市规划、城市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实施强制拆迁最后拆迁前的证据保全,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向公证机关申请办理被拆除房屋有关事项的证据保全。
  在当前我国房价居高不下的情况下,应该以房屋产权调换为主,货币补偿为辅,建立拆迁补偿用房建设制度。另一方面,应该规范政府行使国有土地征用权或强制收回权的范围,政府只介入公益性拆迁,同时退出商业用地的房屋拆迁,对于商业拆迁。商业性土地使用权处分后收益的归属权问题的对策:一方面是取消对商业拆迁中的行政裁决制度,商业拆迁要由被拆迁人和开发商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拆迁必须依照商业方案在补偿费用和安置上开发商应给予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人市场价格来补偿;另一方面是强制拆迁必须经过法院判决,在商业性房屋拆迁问题上,被拆迁人与拆迁人是平等的民事主体,行政权力无权直接介入必须让行政权力退出商业性房屋拆迁领域,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只能承担行政监督治理职能。
  我们所提倡的“阳光’拆迁模做法是坚持以人为本、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规范拆迁行为,制定好阳光拆迁政策,阳拆迁补偿安置标准,阳光拆迁管理。该模式源于成都的旧城改造,在做法上要有以下两点阳光之处:拆迁评估补偿方面;实施拆迁昕证制度,确保拆迁程序的规范化、社会化。
  
  旧城改造涉及方方面面,其规划建设、拆迁还建、资金筹措、经济平衡、交通及基础设施的改善、历史文化特色保护等诸多方面,均有别于城市其他地区的建设。各种补贴方式的灵活运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住房保障、营造健康环境、建设公共设施、引导公众参与、提供就业培训和技术援助为工作目标,间接引导开发企业向上述目标靠近维持或恢复旧城原有的使用功能和居住吸引力,促进旧城经济的繁荣与稳定。
  社会发展的基本原则是“让人们生活得更好”,但“更好”所涉及的具体内容,不是由政府或者专家决定,而是城市居民。要充分利用法律制度的这一有力武器,并以此为契机,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和法律体系,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在旧城改造中倡导社区发展理念,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科学发展观,符合城市规划是公共政策的新内涵;符合服务型政府的转型,可以说是一条实现多赢的途径,值得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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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浅谈城市房屋拆迁矛盾冲突的解决与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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