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博舆论中公众情绪的表达可以分为两个向量,一方面媒体及微博用户利用社会影响力,以情绪作为手段动员公众参与,调动公众对社会及事件的爱恨情仇,以增加事件的社会影响力;另一方面,在转型期的中国,微博又是情绪表达、情绪发泄的途径之一,公众通过情感抒发,把淤积的社会情绪排解掉。
摘要:文章以临武瓜农之死作为个案,考察了微博舆论中公众情绪的形成与传播的框架。文章认为,公众情绪作为集体行为与社会抗争的重要因素,在微博舆论形成过程中具有重要作用。公众通常话语共意、身份共意、情感共意等方式,构建起情绪传递的框架。
关键词:期刊论文发表,微博舆论,临武瓜农,公众情绪,传播框架,话语共意,身份共意
一、集体行为中的情绪
集体行为是社会学、心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等学科关注的重要议题。法国思想家勒庞对法国大革命中群众的非理性心理进行了系统的阐述,他认为,作为个体的人并不相同,一般来说,个体都是理性的、有教养的、负责任的,但是如果个体聚集起来就会相互影响、互相感染,最后导致互不相同的个体行为的一致性,变得非常不理性。勒庞认为,群体一旦形成,集体行为将变得简单又夸张、冲动、易煽动,对于异见难以容忍,激进又保守,顺从权威又践踏弱者。美国著名的符号互动论倡导者布鲁默(Herbert Blumer)认为,在聚集起来的公众中,个人通常有三个特点:易信谣言、产生扩张感和非理性行为。布鲁默认为,聚众的形成过程是通过人与人之间的符号互动来进行的,这一过程分为集体磨合、集体兴奋、社会感染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个体开始感觉不安并开始相信谣传并传播谣言;第二阶段,人与人之间相互感染并在一定程度上产生某种共同的愤怒情绪;第三阶段,人与人之间的感染力和愤怒情绪继续增强,最终导致集体行为爆发。布鲁默之后,美国社会心理学家特纳(Turner)也认为,集体行为的产生需要某种共同的意识形态和思想,或共同的愤恨,他认为聚众中共同规范的产生是共同心理产生的关键,而共同规范的产生和符号性事件以及与之相伴的谣言密切相关。[1]62-64
20世纪上半叶,研究社会运动的斯梅尔塞(Smelser)认为,集体行为是由更为宏观的社会结构因素导致的,他认为结构性诱因、结构性怨恨、一般化信念、触发性事件、有效的动员、社会控制能力的下降等六个因素决定了集体行为。斯梅尔塞认为上述六个因素是次第增加的,也就是说因素具备的越多,发生集体行为的可能性越大;如果六个因素都具备,那么就必然会发生集体行为。斯梅尔塞把自己的理论称为加值理论。[1]64简单来说,结构性诱因主要和集体行为的背景有关,比如谣言不大可能在传统社会快速传播,而在网络社会就极其容易。斯梅尔塞认为,在结构性因素下,人们容易产生结构性怨恨、剥夺感或压迫感。如同当前微博中,拥有财富和拥有社会资源的、贫穷者、中产阶层、边缘人物等等,都对社会充满了抱怨,这并非是生活水平降低了。相反,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飞速发展,人们生活逐渐富裕,但是这种结构性怨恨还广泛存在,相对剥夺感或压迫感还在。一般化信念是人们对某个特定问题产生的原因及其解决途径产生的共同的认识。比如人们认为某些公共事件的根结在某个人或者某种制度,人们就容易团结起来一致行动。而触发事件则是集体行动产生的导火索。当前产生一些微博事件,不管是自然灾害还是公共事件,很容易引爆舆论,主要原因是公众借助这一事件来表达对某一现象、某一制度集聚已久的情绪。斯梅尔塞认为,在运动动员中领导的权威、有效的策略和快速的信息传递是社会运动动员的关键。
集体行为的参与者往往都是非理性的,情感在集体行为的形成过程中起着关键作用,这是传统集体行为理论的基本假设。当然,研究者也指出,在社会运动中,参与者总会表现出生气、哭泣、义愤、咆哮等与体内激素水平相关的情感性行为,但是这些情感性行为能否主导一个社会运动的发展,还要取决于该运动的组织力量。 [1]68-70研究者清醒地认识到情绪情感并非是集体行为的唯一力量,正如当前微博事件中公众的表达不能完全看作是情绪性表达一样,这其中还具有理性的声音、冷静的思考。
二、 公众情绪作为抗争方式
随着微博的快速发展,通过微博形成集体行为并进行社会抗争的现象越来越多,例如宁波PX事件、夏俊峰事件、唐慧案、江苏启东事件等。同时,一些微博事件看似没有体现直接的社会抗争,但是关涉公共事件,公众的社会参与与批判也是对当前社会、现象的抗争,对自己所处社会环境与个体生存状态的抗争。比如微笑局长、表哥、房姐,郭美美事件、7・23动车事故、广东佛山小悦悦事件,微博打拐、长春婴儿随车被盗,南京梧桐事件、雾霾、洛阳性奴、红十字会等。这些微博事件无不体现公众对当前社会生态、政治行为、生态环境、经济状态等不满,公众通过微博参与,在社会抗争中,微博舆论中公众情绪的表达起着重要作用。
网络集体行为的发生,是一个情感动员的过程。情感,不是简单的社会动员资源或者工具,而是社会斗争的动力。[2]从通过微博进行社会抗争来看,抗争大都是自发的,这和传统的社会动员以及集体行为并不相同。公众通过自发的联合、结盟,只依赖微博这样的渠道形成共意性话语与行为,就能完成一次网络抗争。甚至这些联合的产生“通常没有一个统一的组织来主导,没有计划,没有领导人”,只是依借大众媒介的“话语”作用来实现联盟成为重要和不可替代的途径。[3]150
首先,情感作为道德力量发挥作用。林郁沁认为, “情”的概念有着漫长而复杂的历史,在帝制时代,情可以作为理想社会中人际关系的基础,也可化为扰乱社会和睦的自私冲动。作为一种暧昧不明的力量,情感能恰当地约束和规训,有着比法律更具有道德优越性的力量。不少研究者关注到,相比于其他国家,中国更是一个讲“情”的国家,林郁沁通过对施剑翘复仇案的考察也发现,通俗的煽情渲染已经弥漫着整个市民消费文化。[4] 微博诞生后,以底层叙事为主要特征的公众情感开始受到重视,媒体和政府机构等在“关注民生”的背景下,通过构建底层生存状态,发掘微博中边缘人的生活情形,来进行底层叙事。从整个背景来看,当前“情”在微博中占据了很大比重,不少事件都是围绕“情”展开,“情”成为网络道德权威的基础。微博语境下,情已经作为消费时代的消费对象,过度地成为人们生活中的议题。比如前述的唐慧案、夏俊峰案,以及河南兰考县的“爱心妈妈”袁厉害事件等,都受到了情大于理的关注。
这种道德上的情感力量有着深厚的历史背景。1949年中国共产党通过武装斗争获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执政权,6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人民虽然也经历了曲折,走了弯路,但是总的来说取得了经济建设上的重大成功。特别是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随着政治的稳定,经济、文化、社会建设取得了飞快发展。但是和西方比起来,中国还没有实行全民选举制度,政府行为法律化程度也不够高,因此,民众的政治情绪对国家治理具有重大影响。如果说过去公众的政治情绪表现得不够直接、不够快速,影响不够大的话,微博等网络媒体诞生后,公众的参与渠道变得顺畅,左右政治行为的情绪也拥有了传播的载体。而面临社会转型的中国,贫富分化、城市拆迁、环境污染、政治腐败以及医疗、教育、住房、食品安全等,都“突然”成为公众关心的议题,这些议题爆发的原因与解决的路径,很容易被归结到政治行为上,并最终指向政治体制。因此,公众进行道德情感判断、表达,成为公众政治参与的方式,也成为国家发展的规制力量。
其次,情感作为微博交往的桥梁。微博的影响力来自关注、转发、评论,只有其他微博用户关注了,微博主发布的微博才能被转发,获得评论,并有可能被转发后再次得到第二级、第三级甚至多级传播。而要获得关注、转发和评论除微博用户的自身属性――包括职务、单位、职级、声望、年龄等因素外,还需要微博生产的内容获得认可,要让关注者感觉“有价值”。从内容上来说,除一般休闲娱乐信息外,能得到大多网民关注的,是对当前社会问题的舆论监督,监督议题的传播,很多时候依靠的是附带批判情绪的内容。微博主与关注者、传播者通过转发、评论表达相同或相近的价值观,从而进行一次人际交往活动,如果双方 “情投意合”,还有可能“互粉”成为朋友。
从网络媒体的发展历程来看,web1.0时代,互联网只是作为信息的存储和提取的工具,网友之间的互动与交流以及通过互联网表达情绪进行政治参与还不大现实。Web2.0时代,网络技术的变革给公众参与社会抗争提供了很好的渠道,一方面,以微博为代表的交流工具是原子式的、裂变的、多向的交流结构,公众可以通过互相交流使共同关心的议题产生指数式的影响力;另一方面,沟通的便利性使具有相同价值观或社会地位、经历的网民产生情感共鸣,从而产生一种团结的“公众”的感觉,并且通过“我们”来完成公共事件的参与,通过社会抗争的方式,最终完成利益诉求。
第三,作为社会抗争的情感并非全是非理性的。欧洲的社会运动者们认为,人是嵌入社会的,社会文化因素决定了人的情感、价值观念、价值取向,但是相对来说,社会文化不是固定不变的,它是人们有意识建构的产物。因此,怨恨、不满等不是当作被给定的,这些情绪必须在一定的文化、公共话语、社会结构中得到解释。因此,应该辩证地看待微博舆论中的情绪因素。微博为当前社会的情绪疏导提供了良好的渠道,对国家治理具有收集舆情、处理舆情的作用。另一方面,情的表达具有社会结构因素,需要在社会结构中找原因,并妥善解决之。但在传统研究中,以不满情绪状态为基础的分析模型,因忽视了社会结构而难以对抗争行动进行较为有效的解释。因此,在分析社会抗争时,需要对情感的动力机制进行个人层次的分析和社会文化层面的分析。[5]82-83
如果把社会文化的宏观层面纳入进来观照微博舆论中的情绪因素,可以发现,当前微博发展火爆,并和国外的社交媒体有所不同。赵鼎新认为,影响社会运动的宏观结构有三个:变迁、结构、话语。“变迁”通常是指人口变迁、外来思潮入侵等引起的各种社会变化。而“结构”包括国家的结构及其行为方式,社会结构及其社会行动者的结构性行为。“话语”,一般包括社会运动的意识形态,参与者的认同、口号或话语策略,以及塑造运动话语的文化等。[1]23从中国的社会现实来看,中国正面临外来思潮的大范围影响、国家结构面临质疑,以及话语权的转变等情况。而这些统统反映在微博上,从而塑造了微博的影响力。
三、情感抗争与湖南临武瓜农之死
1.事件来龙去脉
2013年7月17日上午,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称湖南省临武县莲塘村瓜农邓正加在县城文昌路桥头卖西瓜时,被城管暴力执法殴打致死,老婆被打住院。17日下午临武县政府网站发布消息称,临武发生一起群众意外死亡事件,临武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与南强镇莲塘村村民发生争执,村民邓正加突然倒地死亡。
由于微博消息与官方消息内容迥异,网友开始广泛关注,随着警察“抢运尸体”、停电、殴打记者等消息不断爆出,微博开始持续发酵。特别是发生在2013年7月18日凌晨的抢尸事件,让舆论一片哗然,传统媒体也不断地跟进报道。在家属和舆论的压力下,7月18日下午郴州市公安局法医对邓正加进行了尸检,遗体检查发现,邓正加头部、躯干、四肢等部位有软组织擦挫伤。通过解剖检验发现,邓正加左前额、左颞顶、枕部头皮下血肿,颅内见广泛性蛛网膜下腔出血。
2013年7月19日,临武县公安局对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廖卫昌、袁城等人涉嫌故意伤害案立案侦查。当日下午,临武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赔偿邓正加家属各项费用89.7万元。2013年12月27日,经湖南省永兴县法院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涉事城管廖卫昌有期徒刑11 年,袁城、骆威平、夏际玉有期徒刑6年、4年和3年6个月。
近些年,城管和小贩之间的冲突与对立,俨然成为社会冲突的重要表现形式,也成为大众传媒和微博话语中的重要议题。从社会冲突的角度来看,这次瓜农之死只引起了小规模的实质性的社会冲突,除了家属、“几百个莲塘村村民赶到现场围住遗体”、“上千名群众堵住了临武大道文昌路口,交通一度瘫痪”,抢尸过程中有官民对峙行动等[6]算是实质性行为,对于一般的网友来说,并没有机会参加进来,更多的则是在微博上予以线上舆论支援。这不影响我们观察事件的公众情绪及其集群行为,因为话语也是行为的一部分,甚至是一个集体行为的中心因素。 2.瓜农之死的情绪传递
7月17日,新浪微博注册名“小纯就是小纯”爆料称“湖南城管围殴瓜农,老人拼死抢下胸牌”的信息受到了很大关注,其中邓飞评论并转发了微博,由于邓飞有400多万的粉丝,加之其他人的转发,网民关注热情持续高涨,后人民日报和央视新闻也介入此事,事件一时广为传播。
从内容上看,这则信息建构了几对道德冲突,从情感上给人以震撼。首先是城管与瓜农,正如前述所言,城管与小贩之间的冲突,已然成为当下中国强权与弱势冲突的缩影;其次是“城管围殴”与“老人拼死”,作为强势一方的城管用“围殴”的方式对处于弱势的瓜农进行袭击,已是令人愤慨,而年老体衰的老人去“拼死”抢夺胸牌,成为弱者对强者抗争的典型。从话语分析来看,两组对立给人以强烈的冲击,使不同阶层的人不由生出情同心理同感的情感联系。
大卫・休谟在《人性论》中对人类情感的来源作了考察,他认为人的情感分为两类,一类是像善恶、痛苦快乐这样的直接情感,一类是产生于相同原理,由其他性质结合而成的间接情感,“同情” 理论就是间接情感的典型。休谟认为,同情是人类的一种心理倾向,是对快乐和痛感的分享。当我们获知邓正加被城管打死、老人“拼死抢牌”时,对于正常人是难以接受并心生怜悯的。设身处地地想想,一个鲜活的生命,只是力所能及地干糊口的卖瓜生意就丢失了生命,而这生命并不是丢给了敌人,丢给了疾病,奉献给了祖国,恰恰只是祖国建设中,同袍相煎、同室操戈的结果,想来多么令人心痛。所以,微博和媒体不断地跟进,谴责当地城市管理和政府部门。
“头条新闻”7月18日06:06发布“湖南瓜农死亡事件多名城管被警方带走调查”,该微博内容为:
昨晚9点多,湖南临武县公安局长证实,警方已带走数名城管调查。据报道,事发时,死亡瓜农妻子骂城管是土匪,随后被城管打晕,醒来后发现丈夫躺在旁边,半小时后停止呼吸。多名目击者称,死亡瓜农被打倒在地,又被踢了几脚。
文后附上了新闻链接。这则微博被转发了18671次,评论了9749次。从评论中可以看出,不少评论充满着或同情或愤怒或质疑、或批判的情绪。网友“赵清茶”7月26日08:43留言道:是不是该给百姓一个说法了,官官相护,明知道真相,却永远不该(敢,作者注)轻易拿贪官暴政动刀,究竟是在顾忌什么呢?权力?地位?财富?没了百姓的拥护,没了公道,留它们何用?我们要的不过是一个清明的生活,何错之有?!微博后@了中国之声、人民日报、CCTV今日说法、央视新闻。“残疾的心灵”评论说:“现在国家拿着纳税人的钱去养一帮地痞流氓,伤透了老百姓的心,为什么不见施暴者露面,倒霉的是纳税人的钱,应该让施暴者倾家荡产赔偿受害人,而不是纳税人来埋单。”(评论时间为2013-7-20 11:49)“楚天锐”评论道:“早前就劝城管狗别管理城市!让市民自治,本来就是市民与小贩的矛盾你城管狗多管闲事!工资低又要养家糊口,还要被小贩骂土匪,能用最文明语言请小贩回农贸市场卖瓜就不用打得你死我活了?最无助是市民不理解:你凭什么打人?农民兄弟摆街卖瓜也是正当营生,我们应该一年四季请农民兄弟摆街繁荣街道旺市。”( 评论时间为2013-7-19 20:16)从评论的时间看,大部分评论都是在微博发出的24小时内;而内容上则以直抒胸臆或者简单的怒骂为主,有的甚至只是一个词,一个表情,一个符号。
认证为时评人、作家的李承鹏在2013年7月18日21点47分发表了长微博《瓜农的中国梦》,这篇微博被转发了226501次,评论 25098条(统计时间为2014年1月16日)。在微博正文中李承鹏写道:“这个叫邓正加的瓜农,不过想把瓜种得甜一些,收获多一些,快快把西瓜卖完,好回家吃饭。这是他的中国梦。……最后,治大国如种西瓜。”在长微博中,李写道:“一个瓜农,凌晨三点钟摸黑起床摘西瓜,五点钟与老伴一起装车出发,七点钟到达县城摆摊叫卖,十点钟被城管没收了秤……五十分钟后,太阳照得那些西瓜娇翠欲滴,瓜农面如死灰、气绝身亡。”“别说封建王朝贪腐了,《大明律》写着:王府不许擅自招集外人凌辱扰害百姓,擅作威作福打死人命及强取人财物者,先行追究设谋拨置之人,攘夺财物致伤人命,除真犯死罪外余人等发边卫充军。” 这篇1000多字的长微博加上微博正文,引起了网民极大的情绪共振。“手机用户2904331987”评论道:“瓜农被打死,这叫某(谋,作者注)杀,因为瓜农没有钱,没有势,因为他是个普普通通的农民,和我们大多数农民一样,是不是农民好欺负,想打就打,想杀就杀,是不是杀个农民就跟杀条狗一样,杀了人只(之,作者注)后还说和城管发生冲突,不知道怎么就倒在地上就死了,说的是废话,还说不知道怎么死的,开玩笑了,是不是把人杀了就可以用钱来摆平。” (评论时间为2013-9-15 16:59)由于李承鹏有720多万的粉丝,在微博上有很高的人气,所以对他发出的微博评论、转发很多,微博的情绪传递给了很多微博用户。在这篇长微博中,李用同情的口吻,把瓜农邓正加之死和当前的政治行为联系起来。就当前中国而言,随着全球化和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发展,鸦片战争前后的闭关锁国和新中国成立后一段时间不当的宣传政策形成的信息单一化、思维单向化、行为程式化迎来了一个反叛期。这个反叛期和当前的民主化进程,特别是国人对西方社会政治体制等的全面了解、公民的自我意识、权利意识相契合,所以,一些突发性公共事件很容易和当前的政府行为相联系,并能得到公众的广泛共鸣。当公众把邓正加之死和政府强权联系在一起时,底层生存和社会公平、强势政治所造成的公众焦虑与愤怒,一股脑爆发出来。公众不再单纯地就邓正加事件来讨论,而是把问题归因为地方政府的行政过程和制度安排。邓正加事件成为一个导火索,使得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与批判情绪再一次爆发,公众不仅是同情邓正加,还对事件背后的制度问题质疑。
四、微博舆论对情绪传播的框架建构
1.传播路径
公众情绪的传播依靠一定的路径,追寻微博舆论中公众情绪的传播路径是认识、理解、引导微博舆论的关键。从微博舆论中公众情绪传播的路径来看,主要有三类值得关注:话语共意、身份共意和情感共意。 话语共意是微博情绪表达的前提。话语共意也就是创造一种交流的公共话语,是网民在交流、沟通过程中,参与的各方共同赋予话语符号以意义,并借助这些符号建构起来彼此理解的桥梁,塑造对事件的共识。[5]90微博诞生后,公众构建了很多共意话语,来传递相同相近的意义、价值观甚至身份信息。公众通过这类话语来解读事件,通过这类话语来达到抗争社会的目的。比如“被……”、“伤不起”、“毛线”、“雷人”等。2013年网友的造词兴趣达到了高峰,创造出 “我伙呆”(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不明觉厉”(不明白,但是觉得很厉害)、“何弃疗”(为何放弃治疗,喻某人有病,需要治疗)、“人艰不拆”(人生已经如此的艰难,有些事就不要拆穿了)等。这些词语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很令人费解,但是网友通过这类造词,达到共意的目的,从而来传递某种意义,构建对事件的共同认识。
邓正加死亡后,2013年7月18日17点05分人民日报微博发布“人民微评:临武,你看到发酵的舆情了吗?”
湖南临武瓜农与城管冲突致死案,正在网络空间迅速发酵。警察抢尸、记者被打、发布会推迟等消息纷至沓来,令地方政府面临更大舆情危机。城管形象屡屡崩塌,背后是公众对公权力越界逾矩的气愤。如果权威信息一再迟误,对立情绪又怎能不加剧!?
这则微博被转发了39438次,评论有14508条(时间为2014年1月17日)。网友“过期狗粮_”评论道:打记者警察和抢尸县长还有假微博怎么回事?!习总你怎么看(评论时间为2013-8-1 14:39)。评论就借助微博流行语“元芳,你怎么看?”的变体来表达意义。网友“飞快逃离”评论道:抢尸令人发指,围观……。借助网络流行语“围观”来表达关注的力量。网友“之后2006”评论说,……有上街散步的喊我!!!(评论时间为2013-7-19 23:12)通过“上街散步”(指公开集会抗议)来表达自己的愤怒情绪。
除了明显的共意话语表达情绪外,暗含的共意话语也是邓正加事件持续发酵的原因。社会转型期,底层公众对社会的不公平和剥夺感有着相似的体验,当遇到典型事件时,个体就按照既有的认识框架对事件进行解读。由于城管与公众的对立由来已久,加之“棒打记者”、“尸检疑云”、“家属封口”,令该起事件增添了神秘色彩和戏剧意味。[6]公众通过对制度安排和公权力的滥用的批判,从而形成共同意见,这也是微博舆论能起作用的机理之一。
身份共意是微博情绪表达的关键。身份共意是公众在信息传播与沟通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身份特征,通过相同或相近观点的表达达到拥有相近身份的目的。这几年“丝”一词的流行就可以看作是公众身份共意的建构过程。在微博上,不是“高富帅”的 “丝”是人数最多的,而符合“高富帅”标准的少之又少。公众通过“丝”身份的建构,拉近彼此的距离。此外还有左派、右派之别,体制内、体制外之分等。比如上述人民日报微评论后,网友“lxj170”回复“光明的迷路人2012”为“五毛狗”(评论时间为2013-7-20 22:57),“光明的迷路人2012”回复道:“五毛现在是褒义词,作为一名自干五(指没有组织,更多是个体行为的“五毛”,作者注),被你说成五毛,我骄傲。有本事在逻辑上打倒我,光骂是没用的。”(评论时间为2013-7-20 23:10)
身份共意的构建更有利于情绪的传播,当网民把自己视为“丝”、“右派”、“五毛”时,往往按照事先设定的身份特征进行发言。比如“丝”无需太多考虑社会责任、社会地位,反正是“丝”。这也是微博舆论中充满愤怒、谩骂、戏谑等情绪因素的原因之一。特别是大学生群体,微博使用率高,思维活跃,但是自从大学扩展之后,大学生数量的过渡增长导致了知识相对贬值,从而引致大学生社会地位的相对降低。在这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年轻学生的社会认同度,因而往往自嘲为“丝”。这类群体是网络集体行为的较大参与者,他们希望打破现有的利益格局,甚至打破现有的生活方式、价值观。所以,他们很容易形成共意的身份,从而掀起舆论的浪潮。
情感共意是微博情绪表达的基础。情感共意即网民在面对同一公共事件时产生的相同或类似的情感。情感共意产生的前提是对公共事件的感知,作为弱势群体的瓜农之死在情感上是令人同情的,同时,临武县有关部门的做法,诸如打记者、抢尸体等又引起网民的愤怒。在这个过程中,虽然网民没有亲身参与,但是通过媒体的报道,可以感同身受地体验到当时人的痛苦以及对自身所处环境的焦虑。
在事件发生过程中,网民经历了一系列的过程。首先是对临武城管打死人的震惊,其次质疑相关部门不作为,对政府所言“倒地死亡”不信任;接着,网民通过归因――主要是对当地政府的政治行为和制度安排,把小贩之死和社会不公、政府强势相联系;然后通过煽情和放大的方式,形成集体愤怒。网友“长乐和永安”就在上述人民日报微博后评论道:大家快去看@L_小酱油的微博!!!真相在那儿!记者全被关了。村子被包围了!可悲的天朝!(评论时间为2013-7-20 22:25)通过这一系列的言论,从而使网民形成一种共意情绪,或愤怒,或质疑,或失望充斥在微博之上。
2.功能分析
集体行动框架的功能分为标注功能、归因功能和表意功能三个层次。标注功能主要强调某种社会状况的严重性和不公正程度,或者通过把原先认为不幸但可能还可容忍的社会状况,重新打上不公正和不道德标签,并且指出这种“不公正”可通过集体行动的方式加以改变。归因功能主要有两个方面:诊断式归因是对问题原因的认定,预见式归因则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表意功能是指把相当广泛的一系列事件和经历连接和联合起来,以相对统一和有意义的方式团结在一起。[3]157-161
在微博传播的过程中,网民通过城管与小贩之间的矛盾,标注城管的“恶”。邓正加几乎成为了一个符号,事发当天,围观的人们守护邓正加的遗体在事发地点超过18个小时,愤怒的人群与赶来维稳的武警发生了冲突,多人受伤。虽然媒体也报道了邓正加死亡的主要当事人――城管队长廖卫昌“每天包办接送五岁女儿上幼儿园”、“新的班子试图在‘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人性执法方面做出一些探索’”、别人评价廖是“和和气气的一个人、蛮温柔的人”,[6]但是网民并不在意这些,他们把城管描绘为万恶的人,几乎没有人性,人人应得而诛之。事件发生后,《新京报》微博在7月18日晚23点40分发布了一条微博: 56岁的湖南临武瓜农邓正加死了,他是光着脚离开这个世界的。临武官方通报,他是在与城管争执中“突然倒地身亡”。今日晚安贴,推荐大家读一下这首网友写于2004年的打油诗:《祖国啊!我只是摆了个小摊》。
这条带长微博的微博被转发了41900多次,评论超过8000次。网友“藤野先生在三味书屋”评论道:对了,那城管什么时候处死?我要庆祝。(评论时间为2013-7-26 09:12)网友“caomin-1”评论说:什么时候起有了城管?是什么样的人当了城管?为什么当了城管后,人就不再是人了?是谁允许城管侮辱他人的人格,践踏他人的尊严?
对于城管与小贩之间的矛盾,网友也进行了归因,基本都归因于城管素质与体制的原因。网友“无关风月羊二羊”评论说,不是我对城管有偏见,十个里面有八个脱下制服就是三流混混和流氓。没受过一点教育。(评论时间为2013-7-23 14:52)网友“北京人淡定在成都”评论道:被逼无奈才摆摊呀,zf怎么不想解决一下老百姓生活困难问题呢?你要吃饭,人家也要吃饭,你孩子上学,人家孩子也上学,你要看病,人家也要看病,你要养老,人家也要养老,你要……人家也要……(评论时间为2013-7-21 01:23)
同时,网友也通过这次的城管与小贩之间的矛盾,联想起以前类似的案件,甚至有网友把2013年的城管暴力执法都记录下来。不少网友还把类似的事件关联在一起,构建起一个国强民弱的叙事框架。[7]网友“请叫我_飞飞姐”评论说,是的,城管并没有殴打瓜农,瓜农只是突然倒地身亡,临时性强奸,调整式涨价,礼节式受贿,保护性拆迁,通胀型收缩,轮流发生性关系,突然倒地身亡……是的,不是城管殴死了瓜农,杀死瓜农的是西瓜。或者那个瓜农正要去殴打城管时,突然想起自己为了省钱还没吃早餐,哦,肚子饿,很饿……然后就饿死了(评论时间为2013-7-20 08:29)。
参考文献:
[1]赵鼎新.社会与政治运动讲义[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
[2]杨国斌.悲情与戏谑:网络事件中的情感动员[J].传播与社会学刊,2009,(9):49.
[3]孙玮,陈醇.中国新社会运动中的大众媒介社会动员分析――以抵抗艾滋病公共健康运动中的社会动员为例[C].新闻学论集22,2009.
[4]林郁沁.施剑翘复仇案:民国时期公众同情的兴起与影响[M].陈湘静,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15-16、18.
[5]谢金林.情感与网络抗争动员[J].公共管理学报,2012,(1).
[6]黄芳.临武瓜农之死调查:邓正加的11年和城管廖卫昌的12年[N].东方早报,2013-7-24[A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