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法论文范文-浅析我国环境保护的发展历程

所属栏目:环境法论文 发布日期:2014-09-02 15:39 热度:

   摘要:随着国际上环境保护形态的变化,我国环境保护事业也取得了翻天覆地的成果。从新中国成立到国家环境保护部成立,环境保护方针政策、行政体制、法律法规等方面都不断完善和进步,并取得了令人喜悦的成果,30多年环保事业的发展也为我国的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也为世界环保事业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关键词:环境保护;发展;历程

  Abstract: with the morphological changes in the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ndustry in China has made tremendous achievements. From the founding of new China to the state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partment,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policy, administrative system, constantly improve and progress in such aspects as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the joy of achievement, more than 30 years the development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lso for our country's social and economic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laid a solid foundation, has also made its contribution to the cause of worl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Key word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evelopment; course.

  中图分类号:[TU984.1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104(2013)

  一、中国环境保护的萌芽和起步阶段(1970年至1978年)

  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起步于上世纪70年代,1972年6月5日,联合国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人类环境会议,共有113个国家和一些国际机构的130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根据周恩来总理的指示,中国也派出代表团参加了联合国召开的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这次会议对推动世界各国保护和改善人类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和影响。

  我国于1973年8月召开的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确定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32字方针”; 通过了中国第一个全国性环境保护文件《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试行)》,后经国务院以“国发〔1973〕158号”文批转全国;这次会议虽然是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召开的,但它却标志着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开端,为中国的环保事业做出了应有的历史贡献。

  1974年10月25日,经国务院批准正式成立了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由国家计委、工业、农业、交通、水利、卫生等有关部委领导人组成,余秋里任组长,谷牧任副组长,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这是我国成立的第一个环境保护工作职能部门。

  二、中国环境保护的奠基和成长阶段(1979年至1991年)

  1979年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经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使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进入有法可依的时代,使环境保护工作步入法制轨道。

  1982年,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里设立了环境保护局。曲格平任第一任局长。实现环境职能部门第一次跳跃。

  1983年12月31日至1984年1月7日,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召开,成为中国环境保护事业的里程碑。会议提出了“环境保护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确定了“经济建设、城乡建设与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的战略方针(即“三同步、三统一”);确定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谁污染谁治理”、“强化环境管理”三大环境保护政策。以“预防为主”的政策思想指导环境保护,要求环境保护必须与经济建设和城乡建设同步进行,而不是建设之后再去补救;以“谁污染谁治理”的政策原则实施环境保护,要求污染者必须承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治理责任和治理费用,而不是把负担转嫁给社会;以“强化政府管理”的政策措施推进环境保护,要求凭借强有力的管理手段监管和控制环境问题,而不是被动地致力于尾部治理。

  1988年,一直隶属于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领导的环境保护局独立出来,成为国务院直属局,正式更名为国家环境保护局。实现环境职能部门第二次跳跃。

  1989年4月底至5月初在北京召开了第三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这是一次开拓创新的会议,总结了第二次全国环保会议以来的强化环境管理经验,在已有的、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的基础上,确定了八项有中国特色的环境管理制度,并综合运用、逐步形成合理的运行机制(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环保目标责任制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污染源限期治理制度,污染物集中控制制度)。这个制度系统使环境保护由行政命令走向制度约束,使环境管理由定性管理走向定量管理。这些制度的创造,使中国式的环境管理,具有了世界影响。

  三、中国环境保护的发展和壮大阶段(1992年至2002年)

  1992年6月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是继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之后举行的讨论世界环境与发展问题规模最大、级别最高的一次国际会议,也是人类环境与发展史上影响深远的一次盛会。李鹏总理作为国家首脑出席了里约热内卢世界最高峰会议。

  1992年8月,联合国环发大会之后,我国政府提出了中国环境与发展应采取的十大对策,明确指出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是当代中国以及未来的必然选择。

  1994年3月,我国政府批准发布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从人口、环境与发展的具体国情出发,提出了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对策以及行动方案。确定了污染治理和生态保护重点,加大了执法力度,积极稳步推行各项环保管理制度和措施,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1996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把实施可持续发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使可持续发展战略在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得以实施。

  1996年7月在北京召开了第四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这次会议对于部署落实跨世纪的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控制人口和保护环境是我国必须长期坚持的两项基本国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要把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摆在重要位置。

  1999年3月,在北京召开了“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这是一次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新布署,表明了中央领导解决好中国环境与发展问题的决心。会议为可持续发展时代的中国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方向。

  2002年1月, 国务院召开第五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提出环境保护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能,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做好这项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摆到同发展生产力同样重要的位置。

  1998年,在削减中央机构的大背景下,将原国家环保局升格为国家环保总局,大大提升了环保部门社会职能地位。实现环境职能部门第三次跳跃。

  四、2002年至今,环境保护工作的科学发展阶段

  2002年8月约翰内斯堡可持续发展会议。签署了“约翰内斯堡政治宣言”。提出了发展生态经济、循环经济等一系列重要举措。

  2003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科学发展观,并把它的基本内涵概括为“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

  2006年4月,在北京召开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 会议指出做好新形势下的环保工作,要加快实现三个转变:一是从重经济增长轻环境保护转变为保护环境与经济增长并重,在保护环境中求发展。二是从环境保护滞后于经济发展转变为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同步,努力做到不欠新帐,多还旧帐,改变先污染后治理、边治理边破坏的状况。三是从主要用行政办法保护环境转变为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办法解决环境问题,自觉遵循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提高环境保护工作水平。

  2008年3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揭牌成立。实现环境职能部门第四次跳跃。通过标准化建设,环境执法能力和水平正在不断提高。面对严峻的环境危机,环保部的任务艰巨而神圣,公众参与也为环保发展提供有效补充。环保部的成立使环保部门由国务院直属单位变为国务院的组成部分,过去只能列席国务院会议的环保部门,如今对国务院内部决定有了发言权。这有利于国家发布重要决策时充分考虑其环境影响,有利于环保部协调其它政府部门对环境进行治理,这是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必然选择。新成立的环保部必将在重大政策制定和战略决策、加强监管和执法力度等方面发挥更为有效的权威作用。也将对国民经济、社会产生巨大的影响。

  五、贯彻十八大精神,坚持环保优先

  于2012年11月8日举行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

  十八大报告中单独在环保方面设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篇章,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从源头上扭转生态环境恶化趋势,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结束语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环境保护职能部门成功实现四级跳跃,我国环保事业的发展取得了前所没有的进步,环境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随着环保部的成立,及未来环保系统的直属,环保工作不仅得到得到法制的保障和制度的保证,还将得到体制上的保证。

  参考文献:

  [1]曲格平.从斯德哥尔摩到约翰内斯堡的道路——人类环境保护史上的三个路标

  [2]蓝文艺.环境行政管理学.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北京:2004

  [3]法制日报环保职能部门 30年完成四级跳跃.2008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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