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工程索赔与控制要点研究

所属栏目:公司法论文 发布日期:2010-10-14 08:24 热度:


  (6)施工现场记录。主要包括施工日志、施工检查记录、工时记录、质量检查记录、设备或材料使用记录、施工进度记录或者工程照片、录相等等。对于重要记录,如质量检查、验收记录,还应有工程师派遣的监理员签名。
  (7)工程财务记录。如工程进度款每月支付申请表,工人劳动计时卡和工资单,设备、材料和零配件采购单、付款收据,工程开支月报等等。在索赔计价工作中,财务单证十分重要。
  (8)现场气象记录。许多的工期拖延索赔与气象条件有关。施工现场应注意记录和收集气象资料,如每月降水量、风力、气温、河水位、河水流量、洪水位、基坑地下水状况等等。
  (9)市场信息资料。对于大中型土建工程,一般工期长达数年,对物价变动等报道资料,应系统地收集整理,这对于工程款的调价计算是必不可少的,对索赔亦同等重要。如工程所在国官方出版的物价报道、外汇兑换率行情、工人工资调整等。
  (10)工程所在国家的政策法令文件。如货币汇兑限制指令、调整工资的决定、税收变更指令、工程仲裁规则等等。对于重大的索赔事项,如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承包商还需要聘请律师,专门处理这方面的问题。
  6.4索赔文件和索赔程序
  承包商应在变更指令后的28天内,向业主提交一份包括变更各项内容的变更估价书,或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28天内,提交列明各项索赔费用的索赔书,业主审查后,可以同意,若不同意,业主决定变更或索赔费用额度。
  遗憾的是在条款规定中,只规定承包商提交索赔的时间限制,却没有规定业主答复的时间限制,由于绿皮书也没有关于“业主,工程师的任何决定不得无故拖延”等规定,一旦业主对索赔,甚至是变更款迟迟不批复,承包商就会很被动。
  6.4.1索赔文件的组成部分
  按照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在每一索赔事项的影响结束以后,承包商应在28d以内写出该索赔事项的总结性的索赔报告书。承包商应十分重视索赔报告书的编写工作,使自己的索赔报告书充满说服力,逻辑性强,符合实际,论述准确,使阅读者感到合情合理,有根有据,使正当的索赔要求得到应有的妥善解决。索赔报告书包括以下4~5个组成部分。
  1、总论部分。包括以下具体内容:
  (1)序言;
  (2)索赔事项概述;
  (3)具体索赔要求:工期延长天数或索赔款额;
  (4)报告书编写及审核人员。
  2、合同引证部分。索赔报告关键部分之一,是索赔成立的基础。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概述索赔事项的处理过程;
  (2)发出索赔通知书的时间;
  (3)引证索赔要求的合同条款;
  (4)指明所附的证据资料。
  3、索赔额计算部分。索赔报告书的主要部分,也是经济索赔报告的第3部分。索赔款计算的主要组成部分是:由于索赔事项引起的额外开支的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工地管理费、总部管理费、投资利息、税收、利润等等。每一项费用开支,应附以相应的证据或单据。并通过详细的论证和计算,使业主和工程师对索赔款的合理性有充分的有了解,这对索赔要求的迅速解决十分重要。
  4、工期延长论证部分。工期索赔报告的第3部分。在索赔报告中论证工期的方法,主要有:
  (1)横道图表法;
  (2)关键路线法;
  (3)进度评估法等等。
  承包商在索赔报告中,应该对工期延长、实际工期、理论工期等进行详细的论述,说明自己要求工期延长(天数)的根据。
  5、证据部分。通常以索赔报告书附件的形式出现,它包括了该索赔事项所涉及的一切有关证据以及对这些证据的说明。索赔证据资料的范围甚广,可能包括施工过程中所涉及的有关政治、经济、技术、财务、气象等许多方面的资料。对于重大的索赔事项,承包商还应提供直观记录资料,如录相、摄影等。
  6.4.2索赔的一般程序
  在合同实施阶段中的每一个施工索赔事项,都应按照国际工程施工索赔的惯例和工程项目合同条件的具体规定,一般按以下5个步骤进行:提出索赔要求;报送索赔资料;会议协商解决;邀请中间人调解;提交仲裁或诉讼。
  对于每一项索赔工作,承包商和业主都应力争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不要轻易诉诸仲裁或诉讼。
  (1)提出索赔要求。按照FIDIC合同条件(53.1分条)的规定,承包商应在索赔事项发生后的28d内,向工程师正式书面发出索赔通知书,并抄送业主。否则,将遭业主和工程师的拒绝。
  (2)报送索赔资料。在正式提出索赔要求以后,承包商应抓紧准备索赔资料,计算索赔款额或工期延长天数,编写索赔报告书,并在下一个28d以内正式报出。如果索赔事项的影响还在发展时,则每隔28d向工程师报送1次补充资料,说明事态发展情况。最后,当索赔事项影响结束后,在28d内报送此项索赔的最终报告,附上最终帐单和全部证据资料,提出具体的索赔款额或工期延长天数,要求工程师和业主审定。
  (3)会议协商解决。第1次协商一般采取非正式的形式,双方互相探索立场观点,争取达到一致见解。如需正式会议,双方应提出论据及有关资料,内定可接受的方案,争取通过1次或数次会议,达成解决索赔问题的协议。
  (4)邀请中间人调解。当双方直接谈判无法取得一致时,为争取友好解决,根据国际工程施工索赔的经验,可由双方协商邀请中间人进行调停。
  (5)提交仲裁或诉讼。象任何合同争端一样,对于索赔争端,最终的解决途径是通过国际仲裁或法院诉讼解决。
  应该指出,我国有许多国际工程,如长江三峡工程、黄河小浪底工程,以及许多大型发电站、公路、海洋石油开发等工程项目,都是进行公开的国际竞争性招标,按照国际通用的合同条件实施。工程项目合同争端的仲裁机构、仲裁地点,应尽量在合同文件中明确在中国进行。
  结论
  
  施工索赔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很强的工作,在索赔工作中施工企业要充分理解施工图纸、技术规范、签订的合同、补充协议及与业主、监理的各项往来文件,必须依合同、重证据、讲技巧、树信誉,踏踏实实地做好索赔管理基础工作,严格按程序办事。施工索赔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环节,也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是施工企业赢取利润的重要手段,只有把索赔工作处理好,才能切实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取得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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