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基于建设生态城市的观点出发,对生态城市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实现城市生态系统动态平衡、调控人与环境关系等进行了详尽的阐述,并在此基础上针对城市生态规划的内外原则及规划依据进行了研究。
关键词:城市规划;生态城市;规划设计
1生态城市规划基本概念
生态城市规划是以建设生态城市为目标,以社会一经济一自然复合的城市生态系统为规划对象,结合生态学的原理、方法,应用规划科学、系统科学的手段,去辨识、设计和模拟人工生态系统内的各种关系,确定最佳生态位,并提出人与城市复合生态系统相协调的优化方案的规划。
生态城市规划是在城市规划、环境规划、生态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国家城市建设的总体方针、政策和计划,基于城市的自然条件和建设条件,以生态学、环境学、城市学、社会学、经济学原理为指导,以协调城市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为主要目标,合理地确定生态城市建设目标、发展方向,布置生态区城市建设体系,重点强调规划区域内城市社会、经济、环境协调发展、规划布局的合理设计等,生态城市规划要解决的是城市发展面临的人口、经济、资源、环境问题,以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生态城市规划既与城市规划、城市生态规划和环境规划有着密切的联系,但又有一定的区别。
城市规划重点强调规划区域内土地利用空间配置和城市产业及基础设施的规划布局、建筑密度和容积率的合理设计等,也可以说主要是城市物质空间与建筑景观的规划。城市生态规划强调规划区域内水、大气、土壤等生态环境的保护、管育、修复和重建,主要涉及区域环境污染、土地退化、水土流失、水源涵养、城市绿化等方面。环境规划则强调规划区域内大气、水体、噪声及固体废弃物等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和调控管理。而生态城市建设规划则强调运用可持续发展、生态系统整体优化的观点,在对规划区域社会、经济、环境复合生态系统的研究基础上,提出城市社会、经济建设、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生态环境建设保护目标的总体规划,它与城市生态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规划紧密结合、相互渗透,是协调城市发展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手段。
2 生态学原则在城市生态设计中的应用
城市是一个复合的高度人工化的生态系统,具有依赖性大、不完善、不稳定的特点,缺乏像自然生态系统那样较为完善和谐的自控机制,为此,应用生态学的原则和方法去调控城市内部各要素之间的关系,提高物质转化与能量利用的生态效率,开发城市未被利用的人力、物力和环境资源,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对维护城市的生态平衡十分重要。生态学原则有以下内容。
2.1整体性原则
据系统理论,任何系统都是有序的整体,它具有一定结构,且各组成部分之间发生一定联系并执行一定功能,其功能与结构之间都保持着一种动态的平衡关系,因此,在研究城市生态系统的规划建设时,应注重宏观的整体效益,谋求经济、社会、环境3个效益的协调统一与同步发展。
①城市发展与环境质量的平衡。一是在了解城市生态系统结构的基础上,树立全局观念,完善和执行城市的总体规划设计,将良好的经济效益与高质量的生态环境相结合;二是在城市规划设计上,对城市环境实施容量控制。环境容量是指环境可承受的既定利用方式的综合上限,包含人口容量、土地容量、绿化容量及交通容量等;三是在注重经济与环境平衡的基础上,优化城市的生态结构,考虑城市与郊区、乡村的合理区划及功能配置。如在市郊发展生态农业,改善城区周边环境,从而缓解市中心的生态压力;要处理好城市经济发展和城市生态基础设施环境的平衡。
②注重整体与局部的关系。要强调区域性,生态问题的发生、发展都离不开一定的区域。生态规划要将城市放在特定的区域中,从大的背景设计人工化环境在区域内的布局和利用。规划要有全盘统筹的眼光,促进生态稳定,追求最佳效益。城市生态系统的完善有赖于其子系统的平衡发展,创造良好的城市生态环境与具体的每一幢建筑密不可分。在提倡建筑单体生态设计的同时,建筑设计要着眼于城市设计,从城市生态系统的整体性出发,考虑建筑与周围环境及所在生态系统之间的关系。共生是指一种生态系统中各要素间合作共存、互惠互利的现象。通过共生原理调控城市生态系统各组成成分及子系统的相互关系,增强城市的共生能力是城市生态建设的重要环节。尊重自然、与大自然共生共荣是实现生态城市的基础条件。它要求:城市与生物共生,新旧城市的共生。
2.3循环再生与节能
生态系统中强调物质的循环和能量的流动,两者紧密联系,共同进行。一方面是新物质不断合成,另一方面又被分解为可利用的形式,周而复始的循环,构成生态系统存在、发展、演替的基础。因此,如何将自然界生物对营养物质的富集、转化、分解与再生过程应用于工农业生产和生态建设及生态规划中,使有限的物质和资源循环利用,降低能耗,最大限度获得效益,成为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课题。
①资源的循环使用。建筑材料的选择,首选无害无污的环保性建材,减少木材的使用,同时积极尝试一些新型技术材料;另一方面注重材料的循环使用,通过良好的管理计划重复利用建筑废料,如石膏、玻璃、砖瓦、未装配的建筑构件以及一些废旧的装饰材料等。建立固体废弃物的利用及回收系统,便于对垃圾等废物进行生态经济循环利用,变废为宝,走一条废弃物资源化、生态化、产业化的道路。建立城市自然资源循环系统。注重城市结构布局、城市建筑物自然采光、通风、通气,使城市成为拥有自然空气通道的开放循环系统。尤其是热带地区,应充分考虑利用自然通风。
②降低能耗。资料显示,全球能源消耗中有45%用于满足建筑物的取暖、制冷和采光等需求,一幢典型建筑物的能耗费差不多占了该建筑物总营运费用的25%。如能通过设计降低建筑的能耗,将己造建筑改造成节能建筑,将大大减少对能源的需求。此外,应充分利用可更新的自然资源,如地热、太阳能、风能等。其中太阳能的利用研究己日渐引起人们重视并开发利用,在日本,住宅设计中已较多地考虑太阳能集热器,不但与建筑立面较好的结合,还有效的利用太阳能,完美地解决了房屋的采暖及供冷。
3生态城市规划的主要内容
3.1生态要素的调查
主要目的是调查搜集规划区域内的自然、社会、人口、经济与环境的资料与数据,包括历史资料的搜集、实地取证、测试、社会调查与遥感技术应用等,为充分了解规划区域的生态特征、生态过程、生态潜力与制约提供基础。
3.2生态分析与评价
主要目的在于运用复合生态系统的观点及生态学、环境科学的理论与技术方法,对评价区域的资源与环境的性能生态过程特征、生态环境敏感性与稳定性进行综合评价分析,以认识和了解评价区域内环境资源的生态潜力和制约。生态分析与评价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生态过程分析;生态潜力分析;土地质量及区位评价;生态敏感性分析;生态适宜度评价。
3.3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及规划目标的研究
生态城市规划的工作中,建立评价指标体系及规划目标具有重要的作用,其内容应包括社会、经济和环境3个方面的内容。
①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指标体系是描述和评价某种事物的可量度参数的集合,应根据人工复合生态系统的特点,采用系统工程中的德尔斐专家咨询法和多目标决策法,在参考和吸收传统指标的同时,结合城市生态系统外向型经济发展的特点,从协调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着手,充分发挥人对复杂系统的辩识能力,建立一套科学、综合、简洁、完备的评价指标体系。
②规划目标和年限。确定生态城市规划的总目标、近远期目标和年限,应同城市总体规划近远期目标和相应的年限一致,以利用同步、协调、可比、互为应用。
3.4生态功能区划与土地利用布局
①生态功能区划。生态功能区划是进行生态城
市规划的基础,根据城市生态系统结构特点及其功能,划分为不同类型的单元,研究其特点、结构、环境污染、环境负荷以及承载力等问题,为各生态区提供管理对策。区划的方法可采用数值聚类法等。具体操作时,可将土地利用评价图、工业和居住用地适宜度等图纸进行叠加,并结合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综合分析,进行城市功能分区。
②土地利用布局。城市土地利用的空间配置直接影响到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的优劣,故无论是新建城市或改建城市的生态规划都必须因地制宜地进行土地利用布局的研究。在生态城市的规划中,应综合研究城市用地状况与环境条件的相互关系,按照城市的规模、性质、产业结构和城市总体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提出调整用地结构的建义和科学依据,促使土地利用布局趋于合理。
3.5环境污染综合防治规划
环境污染综合防治规划是生态城市规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应从整体出发制定好污染综合防治规划,实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并建立数学模型对城市环境要素的发展趋势、影响程度进行预测,分析不同发展时期环境污染对城市生态状况的影响,根据各功能区不同的环境目标,按功能区实行分区生态环境质量管理,逐步达到生态规划目标的要求。
3.6人口适宜度规划
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对城市生态系统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在生态城市规划的编制工作中,必须通过研究人口分布、规模、自然增长率、机械增长率、男女性比、人口密度、人口组成、人口流动等基本情况,从而确定近远期的人口规模,提出城区人口密度调整意见、提高人口素质对策以及实施人口规划对策。
3.7产业结构与布局调整规划
产业结构是城市经济结构的主体,影响着城市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城市产业结构不仅表现在3个产业的比例关系,还有生产工艺合理没计的问题,即在功能区(工业区)中要设计合理的“生态工业链”,推行清洁生产工艺,促进城市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调整、改善老城市产业布局、搞好新建城市产业的合理布局,是改善城市生态结构、防治污染的重要措施。
3.8 生态绿地系统规划
在生态城市的规划工作中,必须充分认识到城市绿化的重要性,将治污与绿化、美化相结合,根据城市的地形地貌、河湖水系、气候、环境特征等,合理组织绿地,制定出城市各类绿地的用地指标,合理安排整个城市园林绿地系统的结构和布局形式,研究维持城市生态平衡的绿量(市区绿地覆盖率、人均绿地、人均公共绿地等),合理设计群落结构、选配植物,并进行绿化效益的估算,形成一个点线面结合、绿地、水面自然相融的城市生态绿地系统。
3.9资源利用与保护规划
在城市建设与经济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使用和浪费现象,掠夺式开发导致了人类面对资源枯竭的危险。因此,生态城市规划工作应根据国土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依据城市社会发展趋势和环境保护目标,制定对水、土地资源、大气、动植物物种资源、矿产资源等的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的规划。
3.10生态城市规划管理对策研究
目前,从城市环境管理的角度看,我国已有9项有关规定,即“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超标排污收费制度”、“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目标责任制”、“排污许可证制度”、“污染集中控制制度”、“限期治理制度”和“企业环保达标制度”。国家有关部门自1995年开始又陆续颁布了有关生态示范区规划建设的文件,这些法规是城市环境管理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实施生态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基础,但各地在规划建设与管理工作中,仅有这些国家的有关法规条例是不够的,还应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一些补充规定,并建立健全执法机构:如“生态城市规划与建设领导小组”,有主管市长负责,各有关部门参加,密切配合。生态城市的规划方案经多方论证、比较后,提交政府决策部门作为决策的科学依据,并运用政治、经济、立法、计划、管理等综合手段提出实施对策,确保规划方案的实施,促进城市的生态保护与生态建设。
4 结语
人们利用生物圈中各种资源创造物质财富的同时,既不能忽视生态系统自身的特点和规律,也不能忽视人类活动对各种生态系统造成的胁迫效应和影响,更不能将充满生命的生物圈简单地看作人类的资源库和蓄污池。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我们利用自然资源的同时,要尊重自然,保护生态平衡,才能持续利用大自然赐予人类的宝贵财富,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