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磷农药中毒患儿重复洗胃临床应用及护理体会

所属栏目:药学论文 发布日期:2010-10-09 16:56 热度:

  目的为了探讨口服有机磷农药中毒后保留胃管重复洗胃对病情的影响。方法将86例口服有机磷农药中毒病人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观察组46例,保留胃管重复洗胃;对照组40例,按常规法洗胃,观察两组每24h血胆碱酯酶活性变化。结果轻度中毒时,两组血胆碱酯酶活性比较,差异无显著性(P>0.05);中、重度中毒时,观察血胆碱酯酶活性下降幅度小、回升快,与对照组比较,差异有极显著性(P<0.01)。结论保留胃管重复洗胃可将体内残留农药排出体外,血胆碱酯酶在无残毒继续抑制的情况下可迅速恢复活性。
  关键词:有机磷农药中毒,重复洗胃,胆碱酯酶
  为了探讨保留胃管重复洗胃对口服有机磷农药中毒患儿病情的影响,2000年6月至2004年12月对46例口服有机磷中毒病人采用保留胃管重复洗胃,测定其胆碱酯酶活性,并与常规法单次彻底洗胃者进行对比,结果报告如下。
  1. 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
  本组86例,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观察组46例,男26例,女20例,平均年龄4.6岁。其中久效磷中毒13例,辛硫磷8例,敌敌畏8例,甲胺磷8例,乐果4例,“3911”3例,“1605”2例。根据急性有机磷农药中毒诊断及分级诊断标准[1],轻度中毒18例,中度19例,重度9例。对照组40例,男18例,女22例,平均年龄4.3岁。其中敌敌畏中毒13例,辛硫磷9例,久效磷6例,乐果6例,甲胺磷4例,“1605”1例,“3911”1例。轻度中毒15例,中度16例,重度9例。两组病人药物中毒种类、中毒程度、性别、年龄进行比较,差异无显著性,有可比性。
  1.2方法
  观察组首次洗胃后保留胃管24h,接胃肠减压器引流胃内残留胃液,且每4h重复洗胃1次,于末次洗胃毕拔掉胃管。对照组按常规法实行单次彻底洗胃。
  两组同时使用胆碱酯酶拮抗剂、复能剂,行全身支持疗法。
  两组于入院时及以后每24h抽静脉血采用纸片法测定血胆碱酯酶活性,测定数据用x±s表示,进行t检验。
  2 结果
  入院后72h内观察组死亡3例,120h内对照组死亡5例。两组存活病人血胆碱酯酶活性测定结果见表1。
  表1两组病人血胆碱酯酶活性的变化(x±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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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1示,轻度中毒时观察组与对照组血胆碱酯酶活性均逐渐上升,两组比较,p>0.05,差异无显著性。中度中毒时观察组与对照组在24h后血胆碱酯酶均呈下降趋势,但观察组下降幅度小,72h内呈现平台期,96、120h上升快,两组间差异有极显著性(p<0.01)。重度中毒者因入院时血胆碱酯酶活性较低,两组在72h内均呈明显抑制状态,其对照组较观察组抑制更明显,观察组于72h后呈现回升,对照组于96h后呈现回升,120、144h观察组较对照组回升高,差异有极显著性(p<0.01)。
  中、重度中毒病人出院时观察组血胆碱酯酶活性对照组高
  3讨论
  本文结果显示:保留胃管重复洗胃对轻度有机磷农药中毒者的血胆碱酯酶影响不大,两组在入院后血胆碱酯酶在复能剂的作用下呈现逐渐上升趋势;而对中,重度中毒者血胆碱酯酶活性有着明显的影响,观察组血胆碱酯酶活性受抑制下降幅度较对照组小,回升早。有机磷农药中毒24h后在复能剂正确使用的情况下血胆碱酯酶活性仍呈现下降,表明体内有残毒存在,并持续吸收入血。造成残毒持续吸收的原因①洗胃不彻底,胃皱襞残留农药持续吸收入血。②胃黏膜再分泌。已吸收入血的农药可在胃肠道发生再分泌,形成胃肠道-血浆-胃肠道循环,血浆浓度越高,分泌越多,而且此时分泌的有机磷农药往往为氧化型即增毒型,吸收后比原型农药毒性更大。③肝肠循环。有机磷农药吸收入血后在肝内代谢,经过肝内代谢往往生成毒性更强的物质,如对硫磷代谢后生成对氧磷,毒性增加300∽6000倍,乐果代谢后生成氧化乐果,毒性增加300倍[2],增毒后的毒物随胆汁排入肠内,在肠内吸收入血,形成肝肠循环。
  目前临床对于清除进入肠胃内的有机磷农药的方法,多数只强调彻底洗胃,往往难以达到显著效果,即使中毒30min内进行洗胃也仅仅排出毒物的31%(26%∽38%)[3]。所以必须重复洗胃,清除胃壁残毒,阻断胃肠道-血浆-胃肠道循环及肝肠循环,才能将体内残毒排出体外,解除对胆碱酯酶的抑制,恢复血胆碱酯酶活性,增加抢救成功率,减少并发症及后遗症,缩短平均住院日。
  同时本研究还发现:中,重度中毒病人在出院时其血胆碱酯酶活性未恢复正常这可能与血浆胆碱酯酶活性恢复较快(24h),而红细胞胆碱酯酶活性恢复较慢(120d)有关。
  4 护理体会
  对于中毒患儿洗胃时要注意以下几方面的问题:1、胃管插入深度,一般自耳垂经鼻尖至剑突为佳;2,选择合适管径的胃管,不易过粗以防插入困难或鼻腔出血;3,不宜采用洗胃机洗胃,选择50毫升空针最佳;4,每次注入洗胃液体量不宜过多,建议少于50毫升;5,防止误吸入呼吸道造成窒息或呼吸道感染;6,洗胃液以生理盐水为佳。
  参考文献
  1廖清奎主编,临床儿科学.天津: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723
  2邓天吉,许小宣,吴正平.乐果的毒理和口服中毒12例救治体会,中国急救医学,1999,19(7):428
  3温加登.史密斯.贝内特主编,西式内科学(第1卷).第9版.邵循道主译.西安:世界图书出版公司,1995.176∽177  

文章标题:有机磷农药中毒患儿重复洗胃临床应用及护理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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