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学论文范文之努力减少制度性健康损害,促进国民整体健康水平的提高

所属栏目:药学论文 发布日期:2013-09-04 09:19 热度:

  药学论文可以发表在期刊《中国医药指南》上,杂志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和国家科学技术部正式批准的国家级学术类综合医学期刊,2003 年创刊。系中国核心期刊(遴选)数据库收录期刊、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全文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统计源期 刊,大16开,旬刊。刊载医学临床领域的理论与实践新进展、新成果,是广大医药卫生工作者发表学术文章进行学术交流的园地。

药学论文范文赏析:

  摘要:大医学观、大卫生观告诉我们:国民的健康水平不仅取决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状况,而且与一定的政治、经济等社会历史条件密切相关。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从根本上为国民健康水平的提高提供了保障,但因为社会各种具体制度层面的问题而造成健康损害仍然大量存在。因此,在研究和解决医疗卫生领域存在的各种问题的同时,我们必须同样关注社会具体制度层面对健康产生的各种影响,努力减少“制度性健康损害”,有力地促进国民整体健康水平的全面提高。

  关键词:大医学观,制度性损害,国民健康

  现代大医学观、大卫生观告诉我们,国民的健康水平不仅取决于医疗卫生事业自身的发展状况,而且与一定的政治、经济等社会历史条件密切相关。当前,一个应该引起我们高度关注的问题是“制度性健康损害”。

  所谓“制度性健康损害”,是指在社会的变化发展过程中,由于制度、法规的缺失或政策的偏差而引起的对人们健康的破坏。

  医学发展史和人类文明史都表明,社会层面的各种制度与政策的先进、完善与否,对人们健康水平的高低有着重要而明显的制约作用:先进、完善的制度与政策,能促进医药学的良性发展和人们健康水平的提高;落后、不完善的制度与政策,则阻碍医药学的良性发展和人们健康水平的提高。从根本性的社会制度来看,我国是先进的社会主义制度,这无疑为我国医药卫生事业和国民健康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最重要的制度保障。首先,社会主义强调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坚持人与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其次,社会主义强调民主,保障人权,认为健康权是生存权的集中体现,是发展权的基础;再次,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办好事、解难事的优势。此外,社会主义制度以先进的思想观念取代落后的思想观念,在与国民健康息息相关的医药学活动的目的、价值取向等重大问题上,主张抵制和抛弃那种以谋生、盈利为目的,以成名成家为目标的个人主义、利己主义思想观念,提倡和鼓励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的思想观念。正因为如此,自新中国成立以后,我国的医疗卫生事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我国国民的健康水平得到了巨大的提高。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处于并将长期处于初级阶段,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带来的社会转型正处于深化之中,使得因为制度和法规上的缺失与政策上的偏差而引起的健康问题大量存在,这种“制度性健康损害”已经成为对国民整体健康水平的提高形成严重制约的一个重大因素。

  从政策的偏差所导致的健康损害来看,生态环境的急剧恶化对人们健康的严重危害就是一个典型例子。自改革开放以来,在以经济发展为唯一发展标准的片面发展观的指导之下,许多政策都明显带着“先发展后治理”甚至“只发展不治理”的特征,一切以所谓的“经济效益”为中心,为“经济效益”让路。结果是快速的经济增长基本上是以更快速的资源和环境的破坏为代价,中国生态环境恶化的速度和程度已令全世界震惊。中国目前70%以上的河流湖泊受污染,3亿多农村人口喝不上安全的水,其中约6300多万人饮用氟水,200万人饮用高砷水,3800多万人饮用苦咸水,1.9亿人的饮用水有害物质超标。在一些地方,作为生命之源的水却成为害人之水,能喝上干净的水成为人们的一种奢望。与水的情况相仿,人们健康所不可缺的空气也变得污浊不堪,中国目前有4亿多城市居民呼吸着严重污染的空气,1500万人因此得上支气管疾病或呼吸道癌症。生态环境的恶化,使一些地区不再适合人类居住,因此而产生态移民,进一步就有可能产生生态难民。有关专家指出,由于我国广大西部和生态脆弱地区难以承载现有人口,全国22个省市需要迁出1.86亿人,而能够接纳人口的1.5亿人将沦为生态移民或生态难民,这将成为国民健康的一场灾难。只求经济增长的政策导向,还造成了公共卫生事业的严重滞后,导致公共卫生的社会预防机制在总体上几乎是空白,2003年春一场“非典”的危机,给这种经济与社会不协调的发展观敲响了警钟。

  另一个影响面广泛的政策性健康损害的例子,是计划生育政策上的偏差。作为我国的基本国策,计划生育政策的制定和执行对我国的经济及其他事业的发展功不可没。但不可否认,在有关计划生育的方方面面政策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许多政策上的偏差和配套措施上的脱节。这种政策上的偏差和措施的脱节造成的不利影响,重要表现之一就是性别比例失衡导致男性失婚现象已到了触目惊心的程度。以广西为例,到2004年底,广西15岁以上未婚人口中,男性占59.67%.女性占40.33%,性别比为148:100;在3O岁及以上人口组中,城镇未婚男性占同龄人口的6.24%,女性为1.27%;根据人口普查资料分析,目前广西0—9岁组人群成年后,每5个成年男性中,因性别比失衡,将有1人无法组成婚姻家庭。这一组数字所隐含的健康问题,其严重性是不难想象的。而将对国民整体健康状况产生严重影响的人口老年化问题,与计划生育政策上的某些偏差也不无关系。

  从制度和法规的缺失所导致的健康损害来看。制度与法规的缺失可分三种情况,一是根本就没有相关的制度与法规;二是相关的制度与法规不健全、不完善;三是虽有相对完善的制度与法规却不执行或执行不力。由这些情况带来的健康危害同样严重。比如,我国目前的有毒有害企业超过1600万家,健康受到职业危害的人数超过2亿,其中80%属于肺病,其他慢性中毒约占20%,而全社会对职业病的防治力度和快速发展的经济水平极不协调。专家认为,其中原因除了有已往的职业病未消除,而新的职业病又不断产生等因素外,更主要的原因在于有关职业病的法规落实不力,一些地方片面强调经济发展,监管工作或者是不到位,或者是根本没有进行。人们熟知的假药横行问题也是如此。近年来,全球的假药年交易额高达350亿美元,在全世界销售的药品中,有6%一10%是假药,几乎所有药品都遭到过被假冒的厄运。中国无疑是假药的泛滥区之一。究其原因,并不是缺少相关的禁止性法律法规,而在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致使假药大行其道,人们健康深受其害。

药学论文范文

  因法规的不当导致严重健康问题的又一个典型事例,是2003年新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这部新法规的核心内容之一是“婚检自愿”。因此造成的严重后果,可以说是立竿见影:自该法规颁布实施以来,全国各地婚检人数直线下降,而许多地方的新生儿缺陷率却直线上升。一般认为,婚前医学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是预防出生缺陷的三大防线,但从有关统计数据来看,《婚姻登记条例》的实施,已经使第一、二道防线基本失守,成为新生儿出生缺陷高发的主要原因。广西在这方面又是一个重灾区,2OO2年婚检率是75.8%,至2004年,婚检人数锐减至9536人,仅为1.55%,全区有9个县(区)市的婚检人数竟为0。与此同时,广西全区2004年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则由2OO2年的16.56%上升到21.56%。专家指出,婚检包括婚前保健,可以通过问询和体检防止新婚夫妇遗传性疾病延续,还可以通过胜病、艾滋病筛查、生殖器检查防止相关传染病传播;孕前检查可筛除遗传病,确定女性是否适合怀孕,等等。

  可见,如何尽量减少政策与制度上的失识给健康带来不应该的损害,成为我们必须高度重视的一个重大社会现实问题。如果我们仅仅局限于从医疗卫生行业、从医药卫生从业者的素质方面寻求提高国民整体健康水平之道,而忽视从社会制度层面上进行研究与探讨,那是远远不够的,那就不可能真正达到全面提高国民整体健康水平的目标。

  要努力减少“制度性健康损害”,概而言之,一是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社会的一切发展,归根到底是人的发展,都要体现在人的发展上。只有人类自身得到发展,其他一切发展才有可能持续;只有人能够从中获得收益的发展,才会具有真实的价值和意义。如果某种发展不仅不能给社会公众带来好处,反而以损害公众健康、侵犯公众的生存权利为代价,那就失去了发展所应有的价值和意义,就不能说是真正的发展。因此,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根本上彻底转变我国的经济增长方式,使国家建设步入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良性发展轨道,才能从根本上改变那种一边是经济指标迅速上升,一边却是国民健康因肆虐的环境破坏而遭到大范围、深程度损害的不利局面,从而为广大群众提供一个有利于身心健康的优良生存环境。

  二是要增强各级政策和有关部门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能力,使各项政策、制度和法规的制定尽可能做到符合实际、切实可行。一个政策一旦出台,一项制度、法规一旦制定,那就是要遵照和执行的,并且还具有强制性。而这种遵照与执行,必然会产生相应的结果,结果的好坏,当然首先取决于政策与制度本身的好坏。因此,作为政策、制度和法规的制定者,特别是那些与公众的健康直接有关的政策和制度的制定者,千万不能以学术研究来代替制度和政策本身,不能关在办公室里想政策、立规章,必须以对公众高度负责的态度,细之又细,慎之又慎,在全面调查、了解实际的基础上,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以保证各项政策、制度的执行结果能够达到积极效用最大化,消极效用最小化,这样才能避免类似受到普遍质疑的《婚姻登记条例》的事情发生。

  三是要按照依法治国的要求,坚决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应该说,我国目前与公众健康有关的法律法规已经不少了,也应该充分相信和肯定,基于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我们的各项制度、政策和法规,不管是其出发点和目的,还是其具体内容,可以说都是有利于广大群众的,也是有利于公众的健康需求的。既然如此,为什么还会有如此众多的损害国民健康的事情发生呢?其主要原因,不能不说就在于有法不依,依法不严,违法不究。正是由于人违法,却无人执法,才导致安全事故频繁发生,才使得诸如“假奶粉”一类事件一次次上演,社会公众的健康才会陷入危机四伏之中。因此,只要我们能够充分运用法律武器,充分发挥法律的效力,就可以为国民健康筑起一道坚固的防线。

  事实已经一再证明:“制度性健康损害”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人为”所致,而非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力造成。因此,只要全社会协同一致,合力共赴,这样的损害很多时候就完全可以得到有效避免,国民整体健康也将因此得到更有效的保障。不然,如果把国民健康问题只简单地局限于医疗卫生领域就事论事,而不认真考虑社会制度层面造成的负面影响,那就不仅会使宝贵的医疗卫生资源大量消耗在对非正常健康损害的事后补救上面,而且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对提高国民整体健康水平所拥有的作用和意义也会因此大打折扣。

文章标题:药学论文范文之努力减少制度性健康损害,促进国民整体健康水平的提高

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www.sofabiao.com/fblw/yixue/yaoxue/18553.html

相关问题解答

SCI服务

搜论文知识网的海量职称论文范文仅供广大读者免费阅读使用! 冀ICP备1502133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