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亚里士多德与孔子在诗观方面有诸多相似之处,亚里士多德主诗“摹仿”说,通过摹仿,使读者或观众的灵魂得以净化。孔子言“诗言志”,诗可以兴观群怨。亚里士多德认为悲剧优于史诗和喜剧。孔子斥郑声淫。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孔子;诗观
一、引言
孔子(551BC——479BC),亚里士多德(384BC——322BC)两位中西哲学思想史上的巨擘,各自承继固有的文化传统并予以开拓创新,虽然他们的思想进路不同,前者重形式真理,后者重内容真理。但其思想也有诸多相似之处,本文就其诗观做以简单剖析,以窥其一斑。
亚里士多德关于诗的研究与探讨集中地反映在《诗学》里,孔子对诗的看法散见于《论语》。
在古希腊,诗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它既包括史诗、抒情诗、叙事诗、悲喜剧,也包括音乐、舞蹈等。中国古代诗乐不分,诗包括在礼乐当中,乐包括诗歌、音乐、舞蹈等多种内容。孔子所谓的诗指《诗经》。孔子谈诗主要就礼乐教化方面而言,重点在诗教。亚里士多德《诗学》主要谈论的是诗的制作、评价等关于是本身的相关问题,其重点在“悲剧”。什么是“悲剧”?
悲剧是对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它的媒介是经过“装饰”的语言,以不同的形式分别被用于剧的不同部分,它的摹仿方式是借助人物的行动,而不是叙述,通过引发怜悯和恐惧使这些情感得到疏泄(katharsis)[①]
二、亚里士多德之“摹仿”与孔子之“诗言志”
“摹仿(mimos)最早可能流行于西西里地区,指当地的一种拟剧,也指表演,如摹仿人或动物的表情,动作或声音等。”[②]柏拉图虽未使用过摹仿(minos),却大量使用了mirneisthai,而mimeisthai很可能是minos的派生形式。[③]柏氏认为包括诗在内的各种艺术都是“摹仿术”(mimetikaitekhrai),包括诗人在内的艺术家都是“摹仿者”(mimetai),亚里士多德继承了其师柏拉图的摹仿说,但亚氏之摹仿较柏氏之摹仿有显著区别,根源在于柏氏之是实体为“相”(idea),而亚氏之第一实体为可感个体事物的形式。照亚氏之意,“相”为第二实体。柏拉图认为包括诗歌在内的艺术作品则是摹仿的摹仿。柏氏倾向于用完全外在和客观精确性的标准来衡量摹仿,摹仿与实在相对立,摹仿有害于实在的真实性。在柏拉图看来,真实性问题和道德问题脱不了干系。诗歌[④]不能维护及颂扬德性和幸福的一致而导致道德虚妄蔓延。而亚氏《诗学》中的摹仿,指摹仿自然,摹仿自然并不是对我们能发现的实在的一种简单复制。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自然之物具有某种发展的能力。一事物越实现其自然,就越能发挥这种能力,越接近其自身的某种完美。自然包括那些具有可能行的事物。摹仿自然不是简单的复制事物,还指摹仿处于完美状态的事物。艺术不仅摹仿自然中的实存,也摹仿自然中的潜在。摹仿也不是指恶意的扭曲和丑化,“诗人如果是按必然或然的原则组织情节,只要编排的得体,一件不可能发生但可信的事,更可取”。[⑤]由此在亚氏看来诗尤其是悲剧不会损害道德,反而会净化人的灵魂(后文详析)
孔子虽未直言“诗”是什么,但他却特别特别强调“诗言志”[⑥]这一特征,“诗言志”虽不肇始于孔子,也不限于孔子,但却在孔子处更为丰富。“诗言志”当作三个层面来理解,即作诗者之志,用诗者之志,习诗者之志。
“《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⑦]此就《诗》之教化功能言,非就《诗》内容本身。《诗》的内容本身比较丰富,也包括后来为道学家所指责的淫诗[⑧](主要是一些反映男女恋情的诗)。《诗》的作者已不可考,作诗者之志,当窥具体作品,然窥探作品作品所得之志已非作者之原志,因为后人在阅读作品时已经有一定的视域。春秋战国时“诗学”很少涉及作诗之学,而大多是用诗之学。《诗》大多用于祭祀、政治、外交以及儒家为培养君子而进行诗乐教学等场合,如何将作诗者个人之志转化为用诗者之志,就儒家而言,是诗人(作诗者)个人瞬间的情绪和感受改造、提升、泛化为公众的意志。诗重新被诠释。前文在述及亚里士多德的“摹仿”时说,亚氏“摹仿”是摹仿自然,自然之物可以是潜在,可以是处在完美状态的事物,这种摹仿不是简单的复制,用诗者不是对作诗者之志的简单复制与因袭,而是根据用诗者本人或用诗者所代表的集团之志,对诗重新“编排”甚至断章取义而使其获得新意,以述用诗者之志。如:
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绚兮。’何谓也?”子曰:“绘事后素。”
曰:“礼后乎?”子曰:“起予者商也!始可与言诗已矣。”[⑨]
夫子截取“素以一绚”一句立说,谓人工的雕饰不及本色朴素之美。子夏由此展开联想,以为节文之礼仪亦后于本性的仁爱。
孔子、子夏之“摹仿”虽离原意较远。但其并非无关联,这种“摹仿”并非如柏拉图所言,摹仿会损害真实性从而对道德构成伤害。反而却更加深化了用诗者所持守的道德,就此意义言,孔子、亚里士多德较近,而共别于柏拉图。
习诗是孔子教育后学的必修科目,但其教诗、习诗的目的主要不是为了学作诗而是为了做人。即作“温柔敦厚”的君子。这也是教诗者和习诗者的共同之志。在习诗之前,先预设树立一个“温柔敦厚”之君子形象,然后习诗者通过习诗来不断完善自己,不断接近预之目标。此一层也可析为:习诗者通过对君子(可以是实存,也可以是潜在)的摹仿。当然这种摹仿主要是一种治内的工夫,来重新编排改进自己原有的道德观念,使其合于儒家理想人格标准——君子。而自己人格的修炼结果就是一个人格“艺术作品”,而不同的是这一作品在不断的“修正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