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曼斗、曼过两个傣族村寨世世代代生活在西双版纳州景洪市中,本文通过对两个村寨保护建设规划的研究和思考,试图找寻出一条适合具有该类特征的民族村寨未来生存与发展之路,在保护与利用,现代都市文明与传统民族特色之间找寻一个平衡点、契合点、生长点。
[关键词]城中村,民族,村寨,保护,建设
曼斗、曼过两个傣族村寨位于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澜沧江以北的江北城区,几百年来,滨水而居。它们保存着传统傣族村落原有的风貌格局,蕴涵着丰富的民族、宗教文化积淀,拥有着自然生态的居住环境。但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它们正经历着市场的冲击,都市的诱惑,以致它们在保护与开发之间犹豫不决,徘徊不定。
曼斗、曼过是现代都市文化所派生的“城中村”的典型代表。同时也是西双版纳傣族生活文化最原本最真实的写照。是保护,还是拆迁?如何让保护不单落于形式?如何让保护顺利的进行和实施?它们将来如何生存?如何让它们与现代的都市生活和谐共生?通过对这两个典型案例的研究和思索,我们试图找寻解决该类案例生存与发展问题的答案。
1.传统民族特色与保护价值
(1)民族风貌价值
曼斗、曼过有保存良好的傣族村落风貌和民族文化,是景洪市地方民族风貌的重要体现。村寨中的傣族民居保存较好,新建建筑也基本上沿袭傣族民居的建造风格和形式。而且两村寨一直保持原有建筑肌理,村落格局自然,古朴。村寨中经营有傣味饮食,傣陶等民族特色产品。原有民族文化一直在延续和传承。(图1)
图1
(2)宗教文化价值
曼阁佛寺,曼斗佛寺分别坐落在曼过村和曼斗村,是景洪市重点保护的宗教建筑,具有相当的宗教文化价值。民族村寨和佛寺相辅相成,难于分割。两村寨中均保存有较完整的寨心,祭祀点等传统民族宗教集会祭祀场所和设施。(图2图3)
图2
图3
(3)游览价值
曼斗、曼过有良好的旅游资源;有优越的区位优势;是澜沧江滨江景观带不可豁缺的主要组成部分之一。
2.发展策划
曼斗村、曼过村完整的村落风貌,独特的民族文化及周边的自然风光,为旅游开发提供了有利条件。规划将其发展定位为“以文化带动旅游,以旅游促进发展”走文化旅游的发展道路。曼斗村、曼过村的旅游开发符合景洪市发展国际旅游城市的定位,不仅是继承和发展传统文化的有效途径,还是旅游业所特有的先导性和强劲性的产业带动力,是解决民族村寨保护与发展资金问题的有效途径。
2.1旅游发展定位
通过对村寨旅游资源与现代旅游市场、客源市场的分析,结合澜沧江滨江带的建设,将曼斗、曼过的旅游主题定位为“民族文化旅游”,作为澜沧江滨江旅游的重要组成部分。
2.2旅游项目策划
(1)文化展示部分
展示独具地方特色的文化风貌,包括静态展示和动态展示。静态展示如村寨风貌、佛寺、代表性民居、傣陶的展示等。动态展示主要是村寨生活展示。如民族节目表演,民族节日活动等。客源主要以外地游客为主。
(2)文化参与部分
曼斗、曼过有制作传统傣陶的工艺,可开办陶艺吧。让游人进行泥塑、彩绘、制陶、烧瓷等自由制作。客源主要以外地游客和本地年青人为主。
(3)休闲度假部分
利用曼斗、曼过交通便利、小气候宜人等优势,开展农家休闲度假特色旅游服务,增加滨江带文化旅游项目,提升滨江带游览的吸引力。客源主要以外地游客和市区、近郊休假人流为主。
(4)餐饮文化部分
利用傣族独具风格的傣味饮食、烧烤,配合其他项目的开展,进行餐饮特色服务,结合滨江“茶文化街”完善滨江旅游的餐饮服务。客源主要以外地游客和市区、近郊夜晚,周末休闲人流为主。
(5)文化研究部分
曼斗、曼过的地方传统文化、民俗民风、民族建筑、宗教信仰等,都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可以策划这一主题的旅游项目。客源主要以有该方面研究兴趣的人士为主。
(6)商品出售部分
结合整个澜沧江滨江带旅游项目的进行,开展纪念品、民族手工艺品的出售。客源主要以外地游客为主。
3.保护措施
3.1保护村寨原始风貌
(1)保护村寨已形成的空间形态。首先,重点保护区内由点(民居、宗教建筑)、线(街巷)、面{建筑组群、村落}所构成的空间形态结构不能改变;其次,处理好新建设用地与村寨的关系,规定保护层次区域,并且对新建设进行风格、规模、色彩等的控制,使新旧建筑尽可能和谐地共存。
(2)保护建筑风格。对原有建筑进行及时的整治、维护。对于闲置或被挪用的建筑,恢复其居住或商业等功能,以保护村寨的原真性和有效防止房屋过快老化。对于已倒塌的房屋,有价值的可继续保留现状或复原,无价值的则可清除并开辟为公共空间。对于村寨重点保护区内已建成的新建筑,则应视情况保留、改建或者拆除,使之在风格与功能上与原有建筑和谐。
(3)合理控制村寨内的人口密度,既要避免“空心村”现象,又要避免发生环境超负荷的情况。
(4)在维持原貌的前提下,对老建筑进行功能改善。调整内部结构,以改善居住条件,解决原有的居住形式与现代的生活方式之间的矛盾,提高村民生活质量。
(5)清除乱搭乱建的建筑,增加绿化面积,提高环境卫生质量,创造天人合一的居住环境。
3.2保护传统的生活方式
传统的生活方式是一种特色,而特色是发展的动力之一,特色消失了,动力便会消失。
保护传统,必须坚持以下几个标准:首先,必须保持历史的真实性。传统必须是历史发展的真实反映,是平平淡淡的,而不是刻意的、做作的。其次是保护传统的完整性。传统与所处的环境必须是一致的,土生土长的,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落后的一面。再次,保护传统的延续发展性。传统是随着历史的不断发展而不断变化的,而不是僵化的、一成不变的。不能为了招揽游人而让居民恢复到几百年前的生活方式中去。
3.3建立、健全保护机制
仅仅依靠少数居民的苦心经营是无法满足村寨的保护和发展要求的,必须推行保护的社会化和市场化,确立一套行之有效的行政管理体系、公众参与体系、监督体系和资金保障体系。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政府、地方和个人的保护意识,下放部分经营权,调动多方力量支持村寨的保护和发展。
4.保护更新规划
4.1保护传统建筑
原有建筑按建筑风貌分为三类:
甲类:具有典型傣族传统风貌的建筑,多以木结构、青瓦、坡顶为主要特征。乙类:与傣族传统风貌基本协调的建筑,多为砖混结构,水泥或砖石外墙。丙类:与傣族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多为砖混结构,现代材料装饰,外观粗糙。
原有建筑按建筑质量也分为三类:
质量好:结构和维护材料保存完好,可继续使用的建筑。质量中:结构基本完好,经过修缮维护可继续使用的建筑。质量差:结构和维护材料已经老化、腐朽,不可继续使用的建筑。
综合现状建筑的质量和风貌,对原有建筑分别采取保护、修缮、整饬、更新四类措施:
保护:风貌甲类,质量好或中的建筑,严格保护,局部可按照原样进行恢复。修缮:风貌甲、乙类,质量中或差的建筑,按照传统风貌进行内外部的修缮。整饬:风貌丙类,质量好的建筑,对其外观按照传统风貌进行整饬。更新: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大的建筑进行更新,使之与传统风貌相协调。
4.2控制新建建筑
(1)鼓励建设低层、坡顶的传统民族特色建筑。
(2)色彩控制:屋顶为青灰色、青黑色等冷灰色调,严禁使用暖色调,建筑墙体建议以外墙仿木材料装饰。
(3)建筑风格:新建建筑风貌必须与传统风貌协调,严禁建设其它风格建筑。
5.曼斗村规划设计引导
(1)遵循曼斗村原有放射“网”状结构肌理进行规划布置,结合现状,在大量保护修缮原有建筑的前提下,对少数质量和风貌差的建筑进行整饬和更新。以寨心、祭祀点形成的中心公共开放空间为核心,作为村民和游客举办大型活动、休闲集会的场所。
(2)打开西北部缅寺处入口,作为进入景洪市中心区必经的一处新景点,同时作为村寨门户展现在游人眼前。
(3)规划东北部寨门入口,新建建筑同时具备外部交流的功能,可提供民族特产的出售和餐饮休息服务。
(4)西部沿宣慰大道的建筑均进行立面形式的改造,使之与村寨建筑风貌保持协调。
(5)完善村寨内部公共设施。
(6)注重自然林带,澜沧江和村寨的环境处理,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目的,充分利用自然景观为村寨服务。(图4)
图4
6.曼过村规划设计引导
(1)遵循曼过村原有规划结构肌理以“方格网”状布置,结合现状在充分保护修缮原有建筑的前提下,对少数质量和风貌差的建筑进行整饬和更新。以寨门、寨心、祭祀点、缅寺为穿引联系的公共开放空间,形成一条游客旅游观光,休息购物的轴线,并成为村民举办大型活动、休闲集会的场所。
(2)北角入口,建设一座具有标志性的寨门,组织开放的空间,成为村寨的主入口。
(3)在东西两端规划步行道的周边布置商业、餐饮设施使其在丰富村寨周边自然景观的同时又可提供民族特色产品出售和餐饮休息的服务。
(4)完善村寨内部公共设施。
(5)注重滨江景观带和村寨的共同发展,协调统一景观风貌。(图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