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对意大利城市博洛尼亚的历史保护经验进行了分析和总结,并结合我国现状问题展开了思考,提出应借鉴博洛尼亚历史保护的先进经验,并针对我国具体问题建立其特殊的历史保护规划。
[关键词]历史保护旧城更新整体性保护公众参与
一、博洛尼亚的历史保护概况
博洛尼亚位于意大利北部,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遗产丰富的城市,其历史中心区位于城市中央。博洛尼亚在世界上第一次提出了“把房子和人一起保护”的口号[1],即“整体性保护”的观念。
博洛尼亚历史保护活动中最大的创举在于它不仅保护了城市中的历史建筑、历史街区,更保护了完整的城市生活和人文生态环境。
早在1960年,博洛尼亚就在其总体规划中提出了重要的三点原则:(1)博洛尼亚不应发展过快,应充分利用现存的各项服务设施,无需进行新的、昂贵的城市建设;(2)充分考虑低收入阶层的集合住宅规划;(3)保护历史遗产与自然环境。
这些重要的原则在1969年博洛尼亚制定的古城保护规划中得到了具体化、深化与延续。其古城保护规划中强调了:(1)重组市中心生活,而不只是表面性改观或减少道路交通等的成本;(2)用历史的观点分析有文化价值的建筑和未来的建筑利用,建立保护古城的规划;(3)科学地利用公众住房基金来保护历史环境和改善继续居住的条件;(4)有选择地利用无人居住的、有历史价值的建筑来提供让人易于理解、有教育意义的社会性服务;(5)强调各层面规划中公众参与的重要性。[1]
这些原则与要点无论从当时还是从现在看来都是先进的,符合城市发展规律并且有益于城市历史延续的。这些要点在实施过程中,受到了房地产商的一定阻碍,并且在发展过程中还曾出现城市中心“贵族化”的趋势,但是由于公众强烈的保护态度以及当地政府的支持,这项历史保护规划得到了很好的进行。
二、博洛尼亚的历史保护中值得注意的几点
在博洛尼亚的历史保护规划制定与执行的过程中,有几点是十分值得注意的。它们既有其属于当地、当时的特殊性,又有一定的普遍借鉴意义。
2.1“反发展”的思想
博洛尼亚在历史保护规划中率先提出了“反发展”的理念。虽然这种理念在当时的欧洲是完全不合时宜的,然而它却给全世界的规划工作提出了一个新的方向。原先单纯的鼓励发展的目标变成了“反发展”的可持续性目标。而当前的“反发展”正是为了整个城市更美好的未来,即更科学、更长远的发展。
2.2把人和建筑一起保护
“把人和建筑一起保护”的思想最初也来自于博洛尼亚的历史保护规划。这一点是对过去历史保护方法的一种颠覆。历史保护是一种延续城市记忆的方法,然而,要完整的保护城市记忆,也需要保护收藏这些记忆的人群。没有人的历史建筑会迅速衰老,也会失去其原有的趣味和魅力。这种把人当作历史一部分的保护思想已经对现代的历史保护观念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2.3将次要建筑、自然环境同主要历史建筑一起保护
博洛尼亚的保护规划中十分重视次要建筑的保护,将次要建筑及主要建筑周边的自然环境作为主要建筑的一部分进行保护。这种大面积的保护在当时受到了许多房地产商的反对,并指责其为“盲目崇拜”[1]。而事实上,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每一个历史建筑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都有其赖以生长的环境。虽然一个历史街区的魅力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街区中具有鲜明特色和巨大历史价值的主要历史建筑,但是这些主要历史建筑若失去了它周围的次要建筑和自然环境,其魅力也会受到折减,甚至会显得不伦不类。
2.4注重城市中心的活力,坚持利用即保护的原则,拒绝冻结式保护
博洛尼亚在实施保护规划的过程中,十分重视维持城市中心的活力。它不仅保护原有的生活在其中的居民,还将一些已经废弃的无人居住的建筑利用起来,赋予其公共服务性质的使命。这种做法是科学而有益的,对于建筑来说,荒废是对其最大的浪费,而荒废的建筑更容易走向衰败和破落。使历史建筑具有使用价值既是一种有效利用资源的手段,又是一种延长建筑寿命的方式。有控制的利用将使城市中心区保持其应有的活力。
2.5保护低收入阶层的利益,拒绝城市中心“贵族化”
在欧美“反文化”风潮的影响下,博洛尼亚的市中心区曾出现“贵族化”倾向,由于历史建筑受到高收入者的喜爱,低收入者面临被迫迁出的困境。这种趋势若不加遏制,就会损害整个市中心区的综合性和复杂性,市中心区的趣味和魅力也将随之变质。博洛尼亚的人民和政府及时制止了这种倾向,维持了市中心区服务于社会各阶层的定位。
2.6公众参与
在博洛尼亚的保护规划实施过程中,博洛尼亚人民尤其是那些居住在市中心历史街区中的居民们一直起着积极的作用。首先是博洛尼亚居民的保护自觉性,其实是他们对故乡的热爱情绪,再次是他们对于自身权利的积极维护,这些内容都促使了博洛尼亚公众参与的成功。也正是由于公众参与的协助,使得博洛尼亚具有综合功能、针对社会各阶层的市中心区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护。
三、从博洛尼亚历史保护经验看我国的旧城更新与历史保护
博洛尼亚的历史保护经验中有许多我们可以借鉴的地方。然而我国的特殊国情决定了我国的历史保护要有自己的特点。于是,在制定历史保护规划时,我们就应当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自身条件采取适合自己的历史保护策略。由于大量的历史建筑集中在旧城区中——就像博洛尼亚的中心区一样——于是旧城的保护与更新就成为了我国历史保护中的重要工作。
3.1人口基数大、人口密度高
这是我国旧城保护与更新所面临的重大问题。虽然在其他国家,旧城的人口密度往往也相对较高,但是在我国,旧城人口密度已经达到了惊人的程度。旧城中人均占有的居住面积远远小于城市中其他区域。
旧城区人口密度高使得原住人口的去留都无比困难。无论是迁出还是原地安置,都将需要增加大量的居住用地。由于旧城区的居住现状普遍很差,在改造过程中势必要改善当地居民的生存环境,而改善生存环境就意味着改善目前旧城区内过度拥挤的居住状况,这不仅需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还要解决去留人口的选择问题。除此之外,搬迁的居民安置问题也是我国旧城改造中需要花大力气解决的问题。
3.2建筑质量较差
房屋破旧历来是我国旧城中最为严重的问题之一[2]。在旧城中实行整体性保护,必然要在保护主要历史建筑的同时对次要建筑进行保护,然而,我国旧城中建筑质量好的建筑比例并不大。很多旧城区中存在着一定数量的危棚简户,保护谈何容易。
在浙江路桥的旧城保护规划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众多难以修复的旧建筑在拆掉外壳进行维修的时候,发现里面的框架早已千疮百孔,无法修复,最终只好全部推倒。而当这些次要建筑被全部推倒以后,重点保留的历史建筑就显得孤独而不合时宜,无法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
于是,对现有历史建筑的评估,继而寻找最恰当的保护方式的做法成为了我国历史保护中必需而且至关重要的一个步骤。为了使重点保护对象建筑能够延续其历史价值,我们在保护过程中应当极其慎重对待其周围的次要建筑和自然环境,这样才能达到最好的保护效果。
3.3基础设施条件差
我国旧城区中格局混乱、交通混杂、缺乏市政设施的现状导致了我国在旧城改造中的基础设施改善工作相当不易。交通阻塞、污水处理率低下、绿化水平低的问题在旧城区中极为突出。这些问题对于提高旧城区活力、改善旧城区生活质量、恢复旧城区魅力的目标来说是巨大的阻力。
在历史保护的同时,旧城区面临着艰巨的基础设施改善任务。而这项工作是需要得到精确研究和部署的,不正确的方法将会导致对旧城区特色建筑与街区的破坏。发展与保护并存,维持城市特色的同时保证城市生活质量才是最关键的。
3.4公众参与意识差
在我国,保护意识并没有深入人心,在保护过程中并不具备像博洛尼亚一样的群众基础。很多旧城区中的群众更期待住上新建的现代化的房子,而不是仍然居住在旧处。他们对翻新的要求远远高出了对保护的要求。
同样是在浙江路桥的旧城保护规划案例中,居民对于建筑的更新或重建反映了出了完全不同的态度。他们更希望自己家的旧房屋被拆掉重建,而不是在原基础上更新改造。甚至有的居民直接去政府闹事,说政府不给他家建新房子是不公平的做法。
对于这样的居民,我们在目前无法指望其成为历史保护的合作者,更无法想象其会成为历史保护的中坚力量。针对我国的公众素质偏低、公众参与意识差,我们应当从上到下加强历史保护与其他文化知识的教育普及工作。只有提高居民素质,才能够实现全民参与的历史保护,才能真正实现公众参与。
四、结语
从意大利城市博洛尼亚的历史保护规划与旧城更新活动中,我们看到了先进的经验。从我国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中,我们看到了自己的不足以及需要改善之处。我们应当将这些先进的经验转化为适合于我国国情的切实措施,这样才能实现科学、合理的历史保护目标。
参考文献
[1]张松.历史城市保护学导论——文化遗产和历史环境保护的一种整体性方法.2001.
[2]阳建强.我国旧城更新改造的主要矛盾分析.城市规划汇刊,1995[4]: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