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园林植物保护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所属栏目:作物生产科学论文 发布日期:2011-04-01 17:15 热度:

  摘要:本文结合城市园林植物的养护管理实际,在充分观察调查与试验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园林植物保护工作存在的系列问题,分别从管理及技术两个不同的层面进行分析。
  关键词:园林植物;病虫害;无公害防治;问题;对策
  1存在问题
  1.1园林植保工作缺乏统一管理
  目前园林绿化管养工作大都实行全承包管理模式,各承包公司的绿地管养工作相对独立,各行其是,因而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工作的内容、性质往往因单位而异。很难在防治适期、防治方法等方面做到统一,因而影响了园林植保的整体效果。
  1.2缺乏相应的检疫机构
  由于种种的原因,目前在园林系统尚缺乏相应的检疫机构,人们进行植物检疫的意识淡薄,各园林绿化公司在苗木调运方面随意性较大,致使园林苗木在调运过程中,也将病虫害进行了传播(如双条杉天牛、竹斑蛾、红瑞木溃疡病等),而且此现象具有加重之势。
  1.3园林植保人员技能参差不齐
  园林植保人员的业务知识普遍欠缺,不知道通过栽培、养护等方法进行病虫害预防,不注意观察病虫害发生的时间、活动规律,只是看到病虫便随意用药,不具备对症下药、适时用药、合理用药的一般常识。不仅浪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还造成不同程度的环境污染,与我们进行城市绿化的初衷相违背。
  1.4缺乏对园林植保相关人员的培训
  由于相当一部分园林植保人员是聘用的临时工,流动性大,这对人员的管理、培训造成一定的难度和混乱。许多植保人员对农药使用技术了解甚少,只凭老传统、老经验,如有些人仍习惯用敌敌畏、乐果防治蚜虫,而对吡虫啉、莫比朗等农药品种则知之甚少。
  1.5设计建园时缺乏园林植物保护的整体意识
  在园林规划设计中,植物群落结构简单,品种单一,片面追求“洋”树种,是病虫害猖獗的根源。有的设计人员缺乏园林植保的基础知识,将栽植在一起易引发各种病虫害的植物放在一起(如松树与芍药、红杉与云杉、果树与泡桐、贴梗海棠与桧柏等),人为引发病虫害发生。另外规划设计人员多注意植物的景观效果,而忽略栽植植物的立地条件和植物本身的抗病虫能力,也为病虫害发生埋下了隐患。
  1.6对外来物种的整体认识不够
  许多人由于缺乏对外来物种的正确而全面的认识,致使在园林植物引种或苗木调运的过程中,传播散布了危险性的有害生物(主要为病虫),给当地的经济与生态造成较大的损失。该类有害生物到达一新地区后,往往会因当地缺乏有效的天敌控制,从而打破生态平衡,造成生态灾难。国内比较著名的有菊花白锈病、蔗扁蛾、椰心叶甲、烟粉虱、美洲斑潜蝇、薇甘菊等是典型的外来物种,危害极大。
  1.7园林植保器械落后,农药使用技术单一
  农药使用技术涉及学科范围很广,其任务不仅是提高农药有效利用率,还要保证操作者的安全性、环境的相容性。农药学科和植保学科的研究和发展说明,农药的使用并不是单一的选择农药和药量的药物学问题,而是涉及农药制剂、农药行为、生物行为、施药机具、作物生态、气象因素等多方面和多学科的一门系统工程。目前在防治园林植物病虫害上,多采用空心圆锥雾喷头的喷雾器喷药,对不同植物病虫害防治中剂型和施药方式单一,不能适应不同植物病虫害防治的不同需要。
  1.8过分依赖化学农药在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中的作用
  农药的使用是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过程中最为快速、经济的有效手段,因此一直来都是最受欢迎的防治措施,且长期以来,在园林植保工作上已形成一个误区,认为多用农药就可以避免病虫害的发生,即本着有病(虫)治病(虫)、无病(虫)防病(虫)的原则随意用药,很少考虑城市居民赖以生存的城市生态环境。
  1.9农药种类选用不当,造成了环境污染及植物药害
  据调查,目前在城市园林植物病虫防治实践中仍在大量使用国家明文禁止的高毒农药,如久效磷、甲基1605、磷胺等有机磷农药,且以喷雾为主。这些农药的使用不但给环境造成污染、对敏感植物如樱花、碧桃等产生药害,而且严重威胁着居民的身体健康。
  1.10农药使用浓度过大,造成人身中毒
  在园林病虫的实际防治工作中,所使用的杀虫剂如久效磷的浓度常高达600倍,菊酯类农药的浓度为400倍,大大高于正常用量。通常的情况是推荐使用2000倍,而实际则使用1000倍,虽然这是个别现象,但造成的中毒事件却时有发生,而且此不合理的做法还容易迅速提高害虫(病菌)的抗药性,造成病虫害的再度猖獗。
  1.11病虫害防治时期不当,影响防治效果
  我国的植保方针是“预防为主,综合防治”,这对病害的防治尤为合适。但实际情况是由于对病虫害的种类、危害症状、发生流行规律、防治适期、药剂选择等缺乏必要的知识,常常在病虫发生后期或植株接近死亡时才进行防治,防治效果往往不佳。介壳虫、天牛、刺蛾、巢蛾、潜叶蛾、蜗牛、红蜘蛛、合欢枯萎病、草坪褐斑病、腐霉枯萎病等病虫害的防治都出现了这种情形。
  1.12农药使用方法及剂型选用不当
  同样的有效成份,不同的剂型药效不同。在众多剂型中,主要以应用乳油、可湿性粉剂、粉剂、胶悬剂等为主,尽管它们的药效名列前茅,但对环境影响较大,而且要有充足的水源做保证。同样的有效成份,不同的使用方法药效不同。在众多的使用方法,仍以喷雾为主或者是唯一的使用方法。当前的农药使用方法仍以喷雾为主,难以见到隐蔽性的施药技术,这同样也会存在药效差、环境污染的问题。
  1.13农药市场混乱,为正确选用带来困难
  不同厂家生产的具有相同有效成分的药剂,其防效缺差异很大。目前国家对杀虫剂混剂的规定是不准“三混”,而有的厂家为追求高效加入了多种有效成份,成了四混、五混。但只标明了两种,甚至一种(有效成份英文名),给使用者选择药剂带来困难,出现药害、中毒也就在情理之中了。另外,假冒伪劣农药产品猖獗,农药一品多名、一证多用现象泛滥,这些都给规范农药市场造成一定困难。
  2采取的相应对策
  2.1建立统一的园林植保技术管理机构
  在园林植保的技术层面上,由园林局统一负责,协调整体的园林植保工作,包括防治方法、防治适期、药械等进行统一。定期进行检查、指导、督促,形成统一战线,在管理体制上为全面有效地控制病虫害奠定基础。对于突发性的重大病虫危害,则及时进行现场指导和技术培训,指导园林工作者有针对性的采取应对措施,有效控制病虫害的扩散,减少经济损失。

  2.2建立相应的园林检疫机构
  在园林部门设置相应的园林植物病虫害检疫机构,实行进城苗木一票否决制度,凡未经该机构检疫的苗木,一律不得栽植。发现带有危险性病虫的苗木,有权罚没或销毁。在宏观管理机构上为综合治理病虫害创造先机,将危险性病虫拒之门外。
  2.3加强园林植保人员的技术培训
  城市的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建设要求更高,在园林绿化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城市园林植保工作所带来的一些问题应尽快解决,这就需要一批有专业知识的园林植保人员,若只靠“老传统、老经验”来指导城市园林植保工作,我们将跟不上新时代的要求,因此加强植保人员的技能培训势在必行。每年要对有关园林绿化知识进行1~2次技术培训,其中病虫害是一项重要内容。重点是常见病虫害的特点及农药的选择、安全使用等内容。
  2.4实行“植保信息服务网络”会员制,扩大服务范围
  由上级有关部门在资金等方面的支持下,由园林局组建“植保信息服务网络”,实行会员制。为网络单位提供技术咨询,及时进行现场指导。为保证该体制的正常运转,也可采取针对公司收费的办法。同时定期召开植保技术人员会议,做到上下信息渠道畅通,反馈准确、及时、有效。
  2.5统一、及时发布“园林病虫预测预报”
  病虫害的预测预报在病虫害综合防治工作中至关重要,城市园林病虫种类主要有近200种,常年造成爆发危害的重要病虫有十几种,它们的生物学特性、危害症状、生活习性等各不相同,因此与之对应的预防措施、防治方法也不尽相同,特别是每年的气候条件及植物种类的变化等,也会造成爆发性病虫害的发生种类不同。无论对常规性病虫害还是爆发性病虫害的防治都是以病虫害的预测预报为前提的,它是进行病虫害防治的基础和依据,是维护、提高绿化质量的有力保障。
  2.6加强外来物种危害性的宣传力度
  外来物种是指不是当地固有的,从外地(国外或外地区)通过有意或无意的植物引种或苗木调运等方式传播而来的新物种(包括危害园林植物的病虫以及有害植物等),因当地缺乏有效的天敌控制,因而常常会打破给生态平衡,给当地的生态、经济带来灾难。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外来物种危害性的宣传力度,在园林植物新物种引进或苗木调运时,必须通过园林相关部门的严格检疫,避免危险性病虫的发生。
  需要说明的是有些外来物种如火炬树、加拿大一枝黄花等,本来是当作一种观赏植物引进的,目前却成了泛滥成灾无法铲除的有害生物。作为一园林工作者,在引进外来观赏植物(如近年从国外引进的彩色植物、观赏草等)时,一定要慎之又慎。
  2.7全面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植保总方针
  2.7.1综合治理的策略及定位
  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的原则和策略,随着认识水平和科技水平的提高,从“以防为主,综合治理”,“有害生物的综合管理(IPM)”,强化生态意识,无公害控制,到目前要求共同遵循“可持续发展”为准则,这是在认识上逐步提高的过程。要求在理念上调整为:从保护园林植物的个体、局部,转移到保护园林生态系统以及整个地区的生态环境上来。
  园林植物病虫害防治的定位:既要满足当时当地某一植物群落和人们的需要,还要满足今后人与自然的和谐、生物多样性以及保持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要求做到:有虫
  无害,自然调控;生物多样性,相互制约;人为介入,以生物因素为主,无碍生态环境,免受病虫危害。
  2.7.2综合防治方法的内涵
  1)植物检疫:物检疫也叫法规防治,是指一个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法令,设立专门机构,禁止或限制危险性病虫害、杂草人为地传入或传出,或者传入后为限制其继续扩展所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它是防治病虫草害的基本措施之一,也是贯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有力保证。
  2)园林技术措施防治:是指通过改进栽培技术措施,使环境条件不利于病虫害的发生,而有利于园林植物的生长发育,直接或间接地消灭或抑制病虫的发生和危害。这种方法不需要额外投资,而且又有预防作用,可长期控制病虫害,因而是最基本的防治方法。但这种措施也有一定的局限性,病虫害大发生时必须依靠其它防治措施。其包括选育抗病虫品种、无病虫园圃育苗、无病株采种(芽)、组培脱毒育苗、适地种植、合理搭配、轮作、注意园圃卫生、加强肥水管理、改善环境条件以及球茎等器官的收获及收后的管理等。
  3)物理机械防治:利用各种简单的器械和各种物理因素来防治病虫害的方法称为物理机械防治。这种方法既包括古老、简单的人工捕杀,也包括近代物理新技术的应用。其包括捕杀法、诱杀法(灯光诱杀、毒饵诱杀、色板诱杀等)、阻隔法(纱网阻隔、土表覆膜、挖障碍沟、涂毒环等)、汰选法、温度处理以及原子能、激光、超声波的应用等。
  4)生物防治:利用生物及其代谢物质来控制病虫害称为生物防治。生物防治的特点是对人、畜、植物安全,害虫不产生抗性,天敌来源广,且有长期抑制作用。但往往局限于某一虫期,作用慢、成本高、人工培养及使用技术要求比较严格。因此必须与其它防治措施相结合,才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生物防治可分为:以虫治虫、以菌治虫、以鸟治虫、以菌治病、以菌除草等。
  5)化学防治:化学防治是指用各种有毒的化学药剂来防治病虫害、杂草等有害生物的一种方法。化学防治具有快速高效,使用方法简单,不受地域限制,便于大面积机械化操作等优点。但也具有容易引起人畜中毒,污染环境,杀伤天敌,引起次要害虫再猖獗,并且长期使用同一种农药,可使某些害虫产生不同程度的抗药性等缺点。当病虫害大发生时,化学防治可能是唯一的有效方法。今后相当长时期内化学防治仍然占重要地位。至于化学防治的缺点,可通过发展选择性强、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以及通过改变施药方式、减少用药次数等措施逐步加以解决,同时还要与其它防治方法相结合,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化学防治的优越性,减少其毒副作用。

文章标题:城市园林植物保护存在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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