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林专业的技术人员评职称的时候都需要在一些农业期刊上发表论文,国家级农业期刊推荐《科学种养》,《科学种养》杂志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推荐的农家书屋重点期刊,由解放军总后勤部司令部主管,总后勤部金盾出版社主办。是我国目前全方位登载国内外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信息,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期刊,大16开印刷,具有发行量大、覆盖面广、影响力广泛、公信力高的特点,旨在沟通农业信息,预测市场动向,服务科教兴农,指导农业生产,促进经济发展.
摘要:通过分析徐州市林木种苗生产、培育现状,阐述了目前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监督力度不够,种苗市场混乱,生产管理粗放,科技含量不高等主要问题,提出实施种苗经营许可和质量验收,加强新品种的引进、筛选和推广,健全三级林木良种繁育体系等建议和对策。
关键词:林木种苗,经验,问题,对策
1林木种苗生产现状
1.1概况
林木种苗是林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种苗培育是林业生产的基础性工作,林木种苗质量的优劣决定着造林成败的关键。为此,徐州市近几年努力提高林木良种覆盖率和林木种苗质量,全市年平均育苗2.5万亩,其中杨树1.5万亩,经济林0.5万亩,绿化苗木0.5万亩。生产苗木5000万株,出圃4000万株。全市15个国营林场都拥有200亩以上的苗圃基地,苗木销售收入占场圃收入的50%以上,有的达到80—90%而乡村集体育苗、人个育苗每年达5000多家,年产值达6000多万元,已成为农村经济新兴产业之一,不少地方林木种苗产业已成为当地农民的支柱产业。目前全市林木良种覆盖率达96%,新品种覆盖率达20%。全市承担的国家、省和市林业重点工程良种覆盖率达100%。
1.2问题
1.2,1林木种苗生产、经营监督力度不够,种苗市场混乱
首先,林木种苗监管不力。种苗生产经营管理还停留在发放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上,监管措施仍未跟上,种苗市场比较混乱,质量监管和信息管理手段落后,致使市场上苗木品种以次充好、假冒伪劣品种现象屡有发生,严重损害了林农利益。其次,林木品种宣传推广管理不严。部分商家利用新闻媒体大肆炒作,把没有经过造林区域试验的所谓好品种大量的盲目引进,误导林农,不仅影响了造林质量,也浪费了人力财力,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
第三,缺乏统一生产标准,营销盲点多。目前,全国苗木生产还没制定出统一、规范的质量标准。园林绿化树种,尤其是小乔木、灌木及藤本树种,一直没有制定苗木生产标准,这给苗木定购、合同签订、质量验收增加了难度。第四,林木种苗质量监管机构不明确,职责不明,监管依据不充分,没有有效的监管措施。
1.2.2苗木生产管理粗放,科技含量不高
一是林木种苗生产基础设施、生产条件较差。近年来由于种苗生产发展较快,很多集体或个人育苗缺乏必要的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结果苗木弱小,不能出圃,即使出圃造林,也影响造林质量。二是对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和生态学特性不甚了解,不能因地制宜地发展苗木,有的对苗圃地选择不当,有的选择树种不当,影响了苗木的培育质量。三是经营管理一直沿袭施肥、除草等传统的培育方法,对一些树种苗木培育期间需要整形修剪的不及时修剪,对一些需要生根粉辅助生根的不利用,导致苗木抗逆能力差,干形、冠形长势不良,商品苗木档次低,优质苗出圃率低。四是苗木起运环节处理不当,影响了苗木质量和造林成活率。
1.2.3苗木病虫发生严重
2003年4月以来,徐州市杨树新造林上发生一种危险性的杨树病害,导致新造林成片死亡。今年2月份起,病害又在苗圃地发生,致使苗木不能出圃,甚至一些苗圃地杨树苗成片死亡,给种苗生产带来巨大损失。究其原因,主要有几方面:一是近几年品种引进过程中,从外地传播,或者品种本身不适应本地的气候和立地条件,适应能力差,成为易感品种;二是苗圃地长期培育意杨单一树种,轮作不够,没有做到“养用结合”,致使在杨树苗上发生的溃疡病、烂皮病等病虫害日趋严重;三是片面追求育苗数量,普遍采用高密度育苗,苗木生长营养面积不够,苗木弱小,商品苗少;四是为了培育大苗,增加施肥次数,加大施肥量,尤其是在苗木生长后期施用N肥,造成苗木组织不充实,木质化程度低,把大苗等同于壮苗,严重影响翌年春季的造林成活率。
1.2.4在品种改良上,热衷于引进外来树种(品种),忽视乡土树种的培育
近年来,在引进外来树种(品种)上有一种倾向,总是认为外来的东西比自己的好,于是盲目引进外来树种(品种),而乡土树种由于目前属于育种盲区,加之乡土树种经济效益不高,而忽视了对乡土树种的开发利用,孰不知乡土树种长期经受了对本地区气候、土壤条件的锻炼,对本地区的气候和土壤有很强的适应性,抗性强,容易成活,绿化最可靠的优势。
2林木种苗生产的实践与主要技术措施
林木种苗建设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适应林业跨越式发展为目标,林木种苗建设取得长足发展,探索出一条良性发展的道路。实践中的主要技术措施有:
2.1实施种苗经营许可和质量验证
针对林业生产周期长、影响面大、影响时间长的特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条例》发布了《徐州市林木种苗管理办法》,全市累计发放种苗生产许可证1400份,种苗经营许可证1500份,对提高林木种苗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在种苗执法上,首先从发放“两证一签、一书”抓起,在原先发放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2003年起又实施质量检验证书和分级挂标签工作,通过这项工作使种苗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如徐州市林业站2003年对来基地购买苗木的单位和个人,实施严格的种苗分级,价格拉开一定的档次,并在发苗时附上检验证书、规格标签、发苗人姓名及品种技术资料,虽然基地苗木价格略高于周边苗圃,但当地群众踊跃购买,因为他们感到基地的品种纯正,手续齐全,质量有保证,无后顾之忧。
2.2建立健全三级林木良种繁育体系
一是以徐州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苗圃为基地,重点建设部、省批建的张集林场阔叶树良种一级基地,为各县(市)提供优良种源。既为骨干苗圃提供了纯度高的良种资源,又壮大了自身的经济实力。二是以县级国营林场、苗圃为骨干,建立二级林木良种繁育基地。全市有15个国营林场、苗圃,总面积13000多公顷,其中苗圃1600公顷。这些林场、苗圃,不仅自身繁育良种,而且还承担了试验、示范和技术培iJiI的任务。三是以乡镇林业站和育苗专业大户为网点,建立三级林木良种繁育体系。全市共有124个镇,镇镇建立了林业工作站,他们根据当地林业生产的需要,承担繁育良种壮苗的任务,还营造良种示范林促进良种的推广。
2.3加强新品种的引进、筛选和推广工作
徐州市积极参与了由有关单位组织的多项林木良种科技研究项目,如参加南京林业大学黑杨派无性系引种,参加江苏省林科院泡桐优良无性系苏桐三号的选育及杞柳杂交柳采穗圃的建立,与北京林业大学合作进行毛白杨选育工作,与山东农业大学、江苏农学院合作建成银杏、板栗良种采穗圃,不仅丰富了本地树种(品种)资源,也大大提高了种苗质量。
2.4采取必要的行政措施来提高良种覆盖率和苗木质量
徐州市规定市、县领导的绿化工程,国家、省重点绿化工程和高标准农田林网建设工程都必须使用良种壮苗。在绿化工程验收时,对良种来源、规格、品系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内容,从而全面提高种苗质量和绿化水平。
3建议和对策
①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进一步落实和完善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制度,规范市场,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室),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加强检验人员的岗位培训,提高检验水平,做到持证上岗。整顿林木种苗市场,依法查处一批生产经营假冒伪劣林木种苗的大案要案,使林木种苗生产经营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针对当前社会上出现的不按照科学规范推广林木良种,甚至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混乱现象,加强依法引进和推广林木品种宣传,规范推广行为,提高民众的良种意识。
②加强宏观管理与指导,开展林木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工作。按照“统一规划,积极保护,合理利用”的原则,优先考虑珍稀濒危、进行收集保存利用。加强社会化服务,指导种苗生产。适应林木种苗发展新形势,要加强林木种苗生产、流通、消费、分配等全过程服务。
一是搞好林木种苗生产与造林的衔接,逐步推行合同育苗,推行定单育苗,避免盲目生产,造成损失。二是建立林木种苗信息网,定期发布种苗供求和新品种信息,搞好余缺调剂。苗木生产的树种选择要鼓励乡土树种的开发利用。鼓励多形式,加快产业化发展。国有林木种苗基地要加大体制创新和机制转换力度,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采取合作、合资、租赁、兼并等方式,实行“苗圃+公司+农户”等形式带动和指导集体和个体育苗,与分散的、规模小的育苗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实现集团式发展,形成有特色、区域化、专业化生产的苗木生产基地。
⑨制定和完善林木种苗质量标准,造林绿化各类苗木要全面制定种苗质量标准,建立和完善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从根本上保证苗木质量,制止不合格的苗木出圃,依法查处假劣苗木销售和造林。
④落实苗木产地检疫措施。产地检疫要本着服务生产经营者,及时提供产地检疫服务,做到全面杜绝未检疫苗木出圃用于绿化造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