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十分重要,它的成功与否关系到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战略任务能否顺利完成。本文就欠发达地区的状况谈两点认识。
一、 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有些问题是倾向性的。
(一)试点工作有的变相为“抓典型”
试点工作多选在基础较好的村进行,这是因为,在试点单位搞的建设项目一般要该单位拿出一定比例的配套资金,有时还要先垫付资金,这在基础薄弱的地方是无法办到的。因此为了“快出成绩”,试点就变相为“抓典型”了。之所以把它作为一个问题提出,是因为发展状况的差距一定联系着发展条件的差距,试点单位的物质、人文基础与占农村大多数的基础薄弱的村屯没有可比性,所以即使取得经验也难以推广。因此,找基础好的典型作试点单位的倾向一定会给今后推广带来麻烦。另外,以村为试点单元存在试点规模与运行机制不匹配的问题。在村这个规模上,就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类工作来说规模过小,而就发展现代农业尤其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而言规模又过大——投入的建设力度对于这项工作的实际需要是杯水车薪,只够搞些形象工程。
(二)、农民的主体地位没有得到充分尊重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体是农民。但是,在建设实践中,一方面由于试点规模大、农民居住得分散难以组织,加上受城乡二元结构割裂的束缚,广大农民对时代和市场的认识相对不足,往往缺乏作为主体的意识和能力。二是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缺乏群众工作的意识和能力,甚至以施舍的心态对待建设事业,群众的主体作用发挥情况可想而知。在此情况下,为了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开展,党和政府不得不既履行主导职能,又充当主体角色。然而事实上,农民这个主题是无法替代的,且不说农民的意愿不是靠主导者揣摩能够全面准确了解的,农民的智慧、庞大的农民群体中蕴藏的能量更是任何力量都替代不了的。所以,靠政府驱使失语的农民建设不成现代农业。
(三)、建设重点往往偏离首要任务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是发展现代农业,试点工作必须紧紧围绕这个首要任务来进行。它们包括: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用现展理念引领农业,用培养新型农民发展农业。然而,目前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试点工作中,多侧重于外在的形象建设,而对迫切需要解决的包括农田水利建设、提高耕地质量、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推进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推广资源节约型农业技术、培育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加强农民转移就业培训和权益保护、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提高农村公共服务人员能力等工作却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有的地方甚至根本没有着手解决的意向。
二、 关于试点工作的政策建议
(一) 可尝试以屯为基本试点单元
屯作为试点单元,既能使实验的内部运行和外部环境与现实中“三农”工作条件相一致,避免实验与“实战”相脱节,又能把“试错”成本减到最低水平。
首先,它是目前农业生产经营最小的行政管理单位,因此是与党和政府有关部门、政策衔接的最小组织单位。前面我们说过试验规模过大的弊端,但过小也不行。如果再小,不论以什么形式出现,都将脱离于目前农村生产经营行政管理体系之外,那样,与有关部门、有关政策的衔接就成问题。即使通过变通可以实现对接,但实验已经脱离现实,实验的意义必将打折扣。
其次,屯一般都具备构成半封闭自循环生态系统的条件,它可以构成一个相对独立、完整的农业生态系统,从而可以作为当前亟待解决的农业生态安全建设的具有普遍意义的实验单元。通过实验单元内部努力,就能把生态恢复和建设寓于发展现代农业之中,对于探索中国特色农业可持续发展模式具有现实意义。
其三,它可以形成适度经济规模。我国的农业现代化既不是单纯强调循环经济的倒退的小农经济,也不是西方那样的石油、化学支撑的农业现代化,它应当是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其基本要求:一是实行耕作制度改革,尤其要改变目前过分单一的种植结构,实现合理轮作以保持和提高地力。二是大力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以实现劳动力充分就业和提高农民收入,为提高农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推进农业科技进步与创新,加强农业物质技术装备等奠定经济实力。三是努力恢复和建设生态,确保农业生态安全,将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寓于农业生态安全建设之中,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屯为单元是构建上述模式的适度规模。
(二)可构建以农民为主的复合主体
在试点的组织管理工作中,鉴于目前农民缺乏作为主体的意识和能力,可以探索在与农业、农村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的辅助下发挥农民主体作用的方式。如积极促进农民与农业科技部门和人才的结合,倡导“农民+专家”的主体模式。这种主体结构中,实际上包含两种利益主体,即农民和专家。农民的主要利益在于经济收益,专家的主要利益目标是实验成果。两者不同却可以很好地耦合在一起,既不存在利益冲突和矛盾,又能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可成为促进农民充分发挥主体作用的途径。这样做还可以广泛动员相关力量——受当前公共资源配置现状等因素影响,资质较高的专门为农业、农村服务的部门都在城里,与农民尤其是偏远落后地方的农民缺乏协调合作的渠道和机制。通过创建上述主体模式,由专家担当农民与涉农部门沟通协调的桥梁和纽带,不但可以建立协作渠道和机制,而且可大大降低合作成本从而提高效益。
(三)要把发展现代农业作为核心
发展现代农业是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首要任务,当然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这个判断对于我们欠发达地区更为重要。围绕发展现代农业工作,一是要以解决当前农业生产面临的困难为突破口,以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为目的,围绕农业生态安全建设进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功能上以提高水土涵养能力为中心,同时,当前建设在布局上要成为未来发展的铺垫而不是障碍,以便使基础设施建设最终成为产出高品质农产品和发展精细农业、观光农业的基础和载体。二是依托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小水利建设发展生态农业。如基塘农业,它是珠三角地区传统的成功模式,学习借鉴并进行因地制宜地变革和创新,可能在本地取得成功。三是依托农业和农村发展第二、第三产业。农民增收问题的本质是就业问题,从国情、时代和农民切身利益考虑,依托农业发展第二、第三产业,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应成为重要研究课题。四是以休闲观光农业促进生态系统建设与恢复。欠发达地区生态系统的破坏并不产生于经济活动的环境溢出,而是产生于外部效应与内部效应的复杂正负关系。因此,解决的途径不是外部负效应的内部化,而是外部正效应的内部化,即使农民在生态建设中得到利益。特别要强调的是,这里所说的利益是即时性利益,而生态意义上的利益只能作为这种利益的伴生品才可能存在,而谋求这种利益的理想途径就是发展休闲观光农业。五是配合耕作制度改革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目前耕作制度存在严重问题,改革的最经济途径之一是秸秆还田(包括“过腹”还田)。但是北方的秸秆是为农村提供热能的主要物质,秸秆还田将造成巨大的能源需求,这个亏空需要通过经济、环保的途径予以弥补,即开发利用可再生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