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工程师论文关于都匀剑江河流域林业生态建设调研报告

所属栏目:农业工程科学论文 发布日期:2014-10-13 16:40 热度:

  摘要:分析了都匀市境内剑江河流域林业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的具体情况,提出了都匀市境内剑江河流域林业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的思路、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主要政策措施,为各级政府对该流域的保护政策决策提供参考。

  关键词:林业工程师论文,剑江河,流域,林业生态,保护

  1引言

  根据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都匀市境内剑江河流域林业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的具体情况,研究提出了都匀剑江河流域林业生态建设和森林资源保护的思路、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主要政策措施,为各级政府对该流域的保护政策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2剑江河流域积水区域自然概况

  2.1地理位置

  剑江河为长江流域的沅江水系上游,发源于都匀市斗篷山县级自然保护区,主河道在都匀市境内中北部呈U型分布,从主源头的斗篷山县级自然保护区起分别流经杨柳街镇、沙包堡办事处、都匀市主城区、国有马鞍山林场、小围寨办事处,都匀经济开发区大坪镇、王司镇至坝固镇出境黔东南州。在小围寨办事处大河村处往上游称为剑江河,往下游称为清水江(本文为了方便描述,在都匀市境内通称剑江河),地跨东经107°19′28″~107°46′08″,北纬26°08′ 24″~26°24′44″,都匀市境内主河道总长90.5km,主河道流域总面积281.24km2。

  2.2地质地貌

  都匀市大地构造位于扬子准地台上扬子台褶带及黔南古陷褶断束的东南边缘。总体来看,主要具扬子准地台的特征,但也兼县江南台隆的特点。以岩石性质和类别而言,剑江河流域主要为中、上石炭统至三叠系的磷酸盐岩石。

  都匀市位于贵州高原东南斜坡、苗岭山脉南侧。剑江河流域地势西北部高(源头最高海拔1961m)、东部低(出境口水面海拔650m),高差较为明显。流域积水区地貌类型主要为中低山地(低山、低中山、中中山、高中山)。

  2.3气候特点

  都匀市剑江河流域积水区域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四季分明。年均温度16℃,最冷月平均气温5.6℃,最热月平均气温24.8℃,年均日照时数 1159h,年平均积温5016.5℃,无霜期300d左右,属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区。年均降雨量1446mm,年相对湿度79%,具有冬无严寒,夏无酷暑,气候温和,雨量充沛,雨热同季,云量多,湿度大,阴雨日数多,日照时数偏少的特点。

  2.4土壤条件

  都匀市剑江河流域积水区域属亚热带黔南高原性黄壤地带,土壤主要以砂页岩发育而成的地带性黄壤分布为主。受成土母岩影响,在地带性黄壤之间镶嵌石灰岩发育而成的石灰土、紫色砂页岩发育的紫色土。在剑江河两岸,有部分由新老河流冲积物发育而成的河潮土类。

  在土壤的垂直分布上,海拔在1600m以上的独立山峰由于气候冷凉,潮湿多雾,多以腐殖植物积累为主,形成山地灌丛草甸土,土层浅薄,多在50cm以下,如斗蓬山顶部。在山地灌丛草甸土的下限至海拔1100m以上地段多为砂岩,形成的土壤多以硅质黄壤为主。海拔1100m以下则分布着多种类型土壤,主要有硅黄壤、硅铁黄壤、石灰土、紫色土等。

  2.5森林植被

  都匀市剑江河流域积水区域地处温暖湿润亚热带,地带性原生植被为亚热带湿润常绿阔叶林植被。在贵州省3级植被分区中,属于黔东南原石灰岩常绿栎林、常绿落叶混交林、马尾松林区。但是,由于人为活动影响,对植被的严重干扰破坏,使原生植被大部分消失,仅在流域源头的斗蓬山及其周边保存部分常绿阔叶林植被,植被现状大部分是原生植被被破坏后形成的次生植被。常绿阔叶林破坏后发育的次生林,以马尾松、杉木等针叶林,以及常绿阔叶林落叶混交林和灌木林、灌草丛等为主。

  3剑江河流域积水区域森林资源情况

  根据都匀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2013年度变更调查最新成果数据库,对剑江河源头和主河道沿岸山脊倒水林地数据进行筛选提取,得出剑江河流域林地“一张图”。经统计汇总,得出剑江河流域都匀市境内主河道积水区域森林资源情况。

  剑江河流域都匀市境内积水区域国土总面积421860.0亩,其中林业用地217288.2亩,占国土面积51.51%,非林业用地204571.8亩,占48.49%。森林覆盖率51.04%,活立木总蓄积641619.1m3。

  根据剑江河流域水域功能的不同,分为2个功能区,以位于沙包堡办事处茶园村的都匀城市供水水库茶园水库坝址为界,上游部分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其余主河道为非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对2个功能区森林资源情况分别介绍如下。

  3.1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剑江河流域都匀境内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包含茶园水库和剑江主源头的斗篷山县级自然保护区,区内林木资源丰富,有国家一、二级保护植物南方红豆杉、马尾树等,还有当地特色物种毛环方竹林分布。区内总面积129571.3亩,其中林业用地95666.25亩,占总面积73.83%,非林业用地 33905.1亩,占26.17%。森林覆盖率73.50%。活立木总蓄积247567.3m3。各森林资源情况如下。

  (1)按林种。防护林437238亩(占林业用地的4571%)、蓄积798643m3;特种用途林面积4429545亩(占林地的4630%)、蓄积1487580m3;用材林453375亩(占林地的474%)、蓄积185779m3(占林地总蓄积的750%);经济林126615亩(占林地的132%)、蓄积0m3;薪炭林18471亩(占林地的193%)、蓄积3671m3。

  (2)按起源。天然林662865亩(占林地的6930%)、蓄积1859388m3;人工林293798亩(占林地的3070%)、蓄积616284m3。

  (3)按权属。国有林面积1199085亩(占林地的1253%)、蓄积511522m3;集体林836754亩(占林地的8747%)、蓄积1964151m3。   (4)按森林类别。国家级公益林面积7428585亩(占林地的7765%)、蓄积1938236m3;地方公益林137334亩(占林地的 1436%)、蓄积347986m3;商品林面积76470亩(占林地的799%)、蓄积189450m3(占林地总蓄积的765%)。

  3.2非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

  剑江河流域非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包含另一源头杨柳街河都匀市境内部分、茶园水库坝址往下游直至出都匀市境。流域积水区域林地分布树种主要有马尾松、杉木等针叶林,以及常绿阔叶林落叶混交林和沿岸山地中上部分布的灌木林、灌草丛等。区内总面积2922887亩,其中林业用地12162195亩,占国土总面积4161%;非林业用地17066675亩,占5839%。森林覆盖率4109%。活立木总蓄积3940519m3。各森林资源情况如下。

  (1)按林种。防护林5349435亩(占林业用地的4398%)、蓄积1201741m3;特种用途林面积78786亩(占林地的648%)、蓄积 610598m3;用材林438066亩(占林地的3602%)、蓄积2093945m3(占林地总蓄积的5314%);经济林261735亩(占林地的 215%)、蓄积227m3;薪炭林1382505亩(占林地的1138%)、蓄积34009m3。

  (2)按起源。天然林3577815亩(占林地的2942%)、蓄积230126m3;人工林858438亩(占林地的7058%)、蓄积3710393m3。

  (3)按权属。国有林面积703575亩(占林地的578%)、蓄积552519m3;集体林1145862亩(占林地的9422%)、蓄积3388000m3。

  (4)按森林类别。国家公益林面积238065亩(占林地的4489%)、蓄积814438m3;地方公益林3622605亩(占林地的2310%)、蓄积997901m3;商品林面积615894亩(占林地的3201%)、蓄积2128180m3(占林地总蓄积的5401%)。

  4剑江河流域积水区域林业工作概况

  4.1剑江河流域积水区域各林业重点工程实施情况

  4.1.1退耕还林工程

  2002年都匀市开始实施退耕还林工程以来,累计在剑江河流域沿岸退耕还林25000亩,退耕树种主要为马尾松、柳杉、茶叶等。10多年来,退耕效果良好,特别是杨柳街镇斗篷山村、谷江村,王司镇等地2002~2003年度实施的马尾松、柳杉针叶林退耕,目前郁闭度已在08以上,平均胸径达 15~16cm,最大胸径已达24cm,为剑江河流域提供了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污水净化等多种森林生态功能。

  412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

  1998年以来,流域沿岸森林资源(有林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均在天保工程森林管护范围内,年均管护面积为215000亩。

  413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

  2009、2010年度在剑江河源头的斗篷山村、谷江村,杨柳街河(剑江河另一源头)流域沿岸实施封山育林46860亩(2009年度24315亩、2010年度22545亩)、人工造林1470亩(2009年度720亩、2010年度750亩)。

  414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

  2005年度都匀市植被恢复费建设项目在杨柳街河流域沿岸废弃煤窑废渣场进行客土造林,面积80亩,树种为湿地松、马尾松针叶混交。目前保存率良好,为下一步较大规模开展类似治理提供了较好的示范作用。

  415义务植树

  2010年,为响应黔南州委、州政府提出的“绿色黔南、美丽之洲”建设目标,州、市共建在流经都匀市开发区的剑江河岸义务植树栽植株高4m以上、米径15cm以上银杏绿化大苗100余株,为剑江河打造护岸屏障的同时也为匀城增添了一抹亮丽的绿色。

  42剑江河流域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情况、发证情况

  剑江河流域积水区域所有集体林(1973298亩)均进行了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截至2014年3月,林权证发证面积1761366亩,发证率8926%,共计发放林权证7443本。

  43剑江河流域25°以上陡坡耕地情况、宜林荒山荒地情况、水土流失等情况

  剑江河流域积水区域宜林荒山荒地面积为8721亩。根据都匀市新一轮退耕还林摸底调查结果数据,25°以上陡坡耕地面积达401771亩。大量陡坡耕地以及沿岸各种非法采矿点的存在,使剑江河部分河段沿岸水土流失较为严重。

  4.4剑江河流域公益林、商品林分布及其森林资源管理状况

  根据都匀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林地功能分区,全市林地依照相对集中连片原则总体划分为四大区域:①中心城市景观风景林功能区;② 东部、南部一般用材林功能区;③西部、北部水源涵养林功能区;④东南部水源涵养林功能区。都匀市森林分类区划工作遵从以上原则,反映在剑江河流域积水区域内,则体现为斗篷山自然保护区、杨柳街镇、沙包堡办事处归集到西部、北部水源涵养林功能区;国有马鞍山林场、小围寨办事处处于中心城市景观风景林功能区。以上两区处于长江流域沅江水系清水江发源地,生态功能相当脆弱,原则上以区划公益林(包括国家级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为主;对立地质量较高的东部沿岸大坪镇、王司镇、坝固镇,在兼顾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前提下,从当地林农的经济收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尊重资源现状,遵循林业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因地制宜,区划以商品林为主,以调动林农参与造林、护林的积极性。根据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在坡度大,立地质量较差的沿岸林地区划部分公益林。

  剑江河源头及上游沿线斗篷山自然保护区、杨柳街镇直至小围寨办事处所区划的公益林,近年来在各级政府部门的大力宣传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的投入下,森林资源管护效果良好,未发生大面积破坏的情况。但从大坪镇开始,到王司镇、坝固镇剑江河沿线,因当地经济较为落后,部分少数民族民众对国家林业政策的误解或不了解,导致当地时有盗伐滥伐林木的现象发生。   4.5剑江河流域国家公益林、地方公益林管理及生态补偿基金兑现情况

  剑江河流域积水区域的国家级公益林面积970982亩。都匀市国家级公益林实行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自2009年开始试点实施,2011年全市全面展开补偿兑现工作至今,中央财政已投入资金17837万元。个人经营国家级公益林管护补偿基金全部通过“一折通”帐户兑现到农户个人,并由个人按管护合同承担管护、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植、抚育等责任;集体经营管理的管护补偿基金由财政部门划拨到村级帐户内,由村(组)集体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严格根据《贵州省中央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等提出资金使用方案,经村委会,乡(镇)、办事处审核并提交市财政和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后,严格按照方案实施开支。

  剑江河流域积水区域的地方公益林面积499595亩。根据《贵州省地方财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为每年每亩5元,来源为省、州、县按照4∶3∶3比例配套落实,都匀市自2012年度开始获得省级财政补偿基金每年每亩2元,但截至2013年底,州、市(县)财政应配套部分还未获落实。

  2014年7月绿色科技第7期5与剑江河流域保护密切相关的涉及林业方面存在的问题

  (1)由于剑江河流域积水区域易引起水土流失,多年来,全市林业重点工程除退耕还林外,在流域积水区开展全面整地的营造林项目都比较谨慎,石漠化综合治理等工程封山育林项目开展的补植补造均为穴状或带状整地,利于水土保持。但是,沿河两岸仍存在未批先用林地的情况,如杨柳街河流域高桥片约400亩的猕猴桃建设基地,投资方在未通过林业部门审批的情况下,即入场施工,进行全面整地栽植猕猴桃,导致河流周边造林地水土保持状况不容乐观。

  (2)都匀市饮用水一级水源保护区的剑江河源头斗篷山自然保护区、茶园水库周边村寨的民众生活垃圾及污水,特别是茶园水库周边农家乐所产生的污水对水源的污染相当严重。一些当地群众为了个人经济利益,现在还常有非法捕鱼、乱捕野生动物销售给饭店的不法行为发生。

  (3)国家对公益林根据生态区位进行分类管理,分为国家级公益林和地方公益林。国家级公益林实行中央财政全额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都匀市自2012年开始获得省级财政补偿基金每年每亩2元,但截至2013年底,州、市(县)财政应配套部分还未获落实,到位率仅40%,远远低于中央财政补偿标准,而且即使州、市(县)级财政配套到位,仍然远低于中央财政补偿标准,在实施过程中因标准不一致而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剑江河流域积水区域的地方公益林面积达 4995945亩,加上各条支流及流域非积水区面积更大,而州、市部分得不到落实,生态补偿标准偏低,补偿作用不明显,导致农民护林积极性不高,将非常不利于剑江河流域的保护。

  (4)20世纪90年代末期在茶园水库周边有个人承包集体荒山造林的情况,据不完全统计,面积约400亩,种植树种大 部分为用材树种杉木。在随后数年的生态公益林区划中,根据《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办法》,该地区森林应区划为一级保护国家级公益林,严禁商品性质采伐林木,虽然中央财政自2009年以来就实施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并且已从2009年每年每亩475元逐步增加到2013年每年每亩1475元,但是补偿标准仍然偏低,远远不足以补贴承包造林户多年来所投入造林管护的费用,又不能采伐林木获取收益,导致造林大户多次到政府相关部门上访,要求政府部门出资收购其承包造林林木。

  (5)斗篷山自然保护区属于剑江河流域的一级水源涵养林区,内有数个村寨,人为生产活动较为频繁,存在因烧炭取暖、自用等乱砍滥伐林木、乱采乱挖野生植物、乱捕乱猎野生动物、野外用火、破坏林地资源全面整地种植茶叶等违法行为,非常不利于森林的水源涵养等功能。长期以来,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在王司镇、坝固镇剑江河沿岸还存在破坏林地资源开采重晶石、采砂采石等违法占用林地的行为。斗篷山自然保护区同时是都匀市斗篷山-剑江河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的一部分,其景观资源主要是森林,按现行管理体制,风景名胜区由旅游部门管理,但景区内生态工程建设及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如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木、林地管理等事务)均由林业部门承担,而多年来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到景区履行职责均需请示才能进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保护区内生态工程的实施和森林资源的管理。

  6对实施剑江河流域林业生态建设的建议

  (1)建议在剑江河流域区内发展种养殖项目应当充分考虑相关部门对周边生态环境提出的论证意见,避免不正确的开发方式导致水土流失及森林资源被破坏。

  (2)建议在流域管理范围内,禁止堆放、倾倒、掩埋污染水体的物体及排放生活废水,在各村寨排污口建设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并通过各种渠道的生态补偿等形式加大对当地民众的现金补贴,提高民众爱护环境的自觉性。将茶园水库周边的民众特别是农家乐全部搬离水库库区周边,并将废弃建设用地复垦造林转变为林业用地,涵养水源。禁止在剑江河流域内非法捕捞鱼类及捕捉野生动物。

  (3)建议州、市(县)级地方政府配套落实地方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因与中央补偿基金标准不一致的问题。将来在财政收入增加后提高地方公益林补偿标准与国家级公益林一致,增强群众对剑江河流域森林保护意识,化解因生态补偿标准相差太大引发的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4)建议为了更好的维护饮用水一级水源保护区内茶园水库和斗篷山自然保护区的林业生态平衡,由政府部门以生态赎买的形式收购造林户所承包营造的山林,花钱买生态,让全社会均能享受生态建设的成果,这也是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谁造谁有,合造共有”政策的具体体现,进而提高社会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生态建设的积极性。

  (5)建议政府加大斗篷山水源涵养林区域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力度,彻底清除流域区内各类影响和破坏水土流失的建设项目,加大林业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力度。禁止在斗篷山水源涵养林区域因烧炭取暖、自用等乱砍滥伐水源林、乱采乱挖野生植物、乱捕乱猎野生动物、违规野外用火。禁止擅自毁林种植和改变林地现状。

  (6)建议加强林地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保护和管理林地资源。针对已开采的非法采矿点应坚决关停,并由林业等部门组织造林绿化覆盖植被,以对尾矿废渣废水进行过滤,逐步恢复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功能。

  (7)针对林业部门工作人员进出斗篷山风景区履行职责受到一定限制的问题,建议地方政府考虑协调解决这一问题的机制,明确管理职责职能,一是将部分职责(森林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等)明确给旅游部门管理;二是斗篷山风景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仍由林业部门承担,但由景区管理部门为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办理工作通行证,以便于景区内森林资源管护工作以及生态建设工作开展。

  参考文献:

  [1]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机制和相关立法问题研究”课题组.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机制和相关立法问题研究报告 [EB/OL].[2009-12-30].http://www.forestry.gov.cn/portal/sbj/s/2653 /content-420067.html.

  [2] 合肥市政协“巢湖综合治理开发”第一调研组.关于巢湖流域综合防治与环湖生态保护修复的调研报告[EB/OL].[2012-9-24].http: //www.hefei.gov.cn/n1105/n32932/n193254/n194223/n25271290/25586798.html.

  [3] 张敏.清水江流域林业生态文化研究[C]//贵州省社会学学会.“改革开放30年与贵州社会发展”学术研讨会暨贵州省社会学学会2008年学术年会论文集.贵阳:贵州省社会学学会,2008:402~411.

文章标题:林业工程师论文关于都匀剑江河流域林业生态建设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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