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容易发生安全事故,所以作为工程建监理人员就必须认真做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理的工作,尽量不要发生安全事故。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监理,方法
水利工程建设具有自然环境差、技术复杂、工程量大、工期长等特点,故水利工程建设过程存在不安全因素多、安全事故隐患多的问题。 随着国家《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出台,加强了参建各方对安全生产的管理责任,监理人员的职责也逐步由原来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变化为“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监督、环保监督、组织协调”,因而做好安全生产监理成为监理人员法定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监理人员应依法履行职责。
首先要履行好法规明确规定的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对于法规未明确规定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也应尽到建议责任。安全生产管理的各方既要责任明确又要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这样既符合立法原则也符合我国国情,从而减少或避免水利建设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具体监理中,应把握以下重点。
1 坚持“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的原则,从源头把好安全生产关
落实“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的原则,就需要结合水利建设项目的管理方式, 从制定水利工程设计方案及施工方案开始进行安全生产方案审查和控制,从源头上把好安全生产关。
目前,我国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大都采取设计、监理、施工分阶段管理的模式,设计方案及图纸完成后再选择监理单位和施工承包单位。 监理及施工最直接的依据就是水利工程设计方案和图纸, 故监理人员应当尽早熟悉设计方案、 施工图纸及业主与施工承包单位签的承包合同, 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生产方案, 认真分析按此方案施工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将这些问题事先记录在案,在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单位参加的设计交底会时进行必要质疑澄清,切忌不懂装懂、得过且过。只有通过及时的沟通,才能更好地从源头把好水利工程施工阶段安全生产关。
(1)施工围堰及导流孔(槽)设计标准必须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对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成熟性最好有相关专家评审意见, 施工方能掌握此施工技术或工艺。
(3)设计的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情况紧密结合并切实可行, 不安全因素通过施工方案优化降到最低。
(4)施工协议中要足额考虑安全生产措施费,为确保安全生产提供经济保障。
(5)业主提供的施工场地如有高压电缆、输气输油输水管线、污水管等设施时要调查清楚,保护措施需有效。
2 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工程开工前通过对施工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行审查, 特别是没有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施工承包单位, 及时发现其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要求其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3 针对工程特点审查批准施工承包单位具体安全措施
工程建设职业伤害事故共计 20 类,水利工程施工常见的伤害事故为坍塌、触电、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水淹伤害和急性中毒。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是施工承包单位总体的、 原则的安全生产控制体系,由于水利工程项目具有唯一性特点、工程结构及施工环境千差万别, 故应要求施工承包单位针对可能发生的职业伤害事故制定出预防措施,与施工组织设计同时进行审批。
4 对施工现场的生产过程及安全生产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
现场监理人员应根据监理细则对生产过程及安全生产设施进行专项检查,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真正落实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措施, 并结合对施工过程的控制随时进行检查。
4.1 对参建人员的安全控制
参建人员的安全控制重点是直接从事施工作业的人员,控制的目标是减少或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
(1)要求施工承包单位的各类人员必须通过安全生产教育关,最重要的是开好班前会,在班前会上有针对性地讲解各岗位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预防措施、突发安全事故自救措施等。
(2)要求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各类人员醉酒、带病、精神状态不佳不得上岗。
(4)诸如安全帽、防护镜、防辐射、防吸尘、防触电等劳保用品不佩戴齐整不得上岗。
(5)强制性要求施工承包人为参建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6)倡导亲情关怀,如家属的一个叮嘱安全电话有可能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
4.2 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控制
4.2.1 基坑(槽)开挖安全控制
水利工程一般开挖的坑(槽)较深且基础工作面大部分都在地下水位以下,如果安全措施不到位,极易发生坍塌,一旦发生将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因此要特别重视对坍塌危害的控制。
(1)施工方案的确定应以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报告提供成果为依据。
(2)开挖方法、放坡系数、弃土堆放位置高度及支护方式等符合规范规程。
(3)降水方式及持续时间既要保证满足施工要求又要防止扬压力过大将在建工程浮起。
4.2.2 现场用电安全控制
高压电是水利工程施工最主要的动力来源,也是安全事故的高发区,应进行重点控制。
(1)控制重点为输电线路及配用电设备的合格性检查。
(2)在带电体附近作业时作业人员及工具距带电体的最小安全距离符合规程要求。
(3)重点用电设备要有防雷击措施。
(4)严禁施工人员撕扯乱拉生活用电线路。
(5)主要输电线路及主要用电设备经电力管理部门验收后方可接火供电。
4.2.3 施工机械设备运行状态控制
水利工程施工所用机械门类繁多型式多样,应从设备准入开始把关, 安全性能不合格的设备不得进场。起重设备及锅炉等压力容器应重点监控,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调试, 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用。
4.2.4 临时挡水疏水建筑物检查
作为水利工程施工不可或缺的辅助工程——临时挡水疏水建筑物对保证安全施工意义重大, 必须按照设计标准及质量完成, 切忌存在侥幸心理而降低标准和质量。 投入运用后,要随时观察变形、渗漏等指标,使临时工程处于可控状态。
4.2.5 施工现场总体布局合理性控制
施工场地因涉及迁占费用及对生产效率的影响,业主及施工承包单位一般都希望布局紧凑,尽量减少临时占地规模, 但不能因此而形成安全生产隐患。监理人员应以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为依据,对施工现场总体布局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进行必要的控制。
(1)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地点及储存方式要符合规范规程,必要时要经过公安及消防部门验收。
(2)针对各种危险源安置相应警示标牌。
(3)集体宿舍距易燃易爆物的距离符合安全管理规程并做到通风采光良好。
(4)职工食堂远离污染源,饮用水质达标,各类食品要卫生合格,预防集体急性中毒事件发生。
5 做好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
监理人员在从事工程建设安全监督过程中应十分注意监理的职责范围及处理分寸, 注重做好安全信息管理。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一定要尽职尽责, 对检查出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向施工承包单位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对拒不整改的应暂时停工,并以书面形式报告建设单位, 并完善安全生产类文件签收制度。对于法律法规规定职责范围以外的,监理人员也应善意地提出建议,但一般可采取口头方式努力做好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理工作, 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