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勘单位改革发展思路探讨

所属栏目:矿业论文 发布日期:2011-06-03 08:09 热度:


  (二)微观实际分析
  1.地勘单位具有支撑改革的良好基础。多年的改革,使得地勘单位的经济普遍实现了快速发展,基础地质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商业性矿产勘查投资大幅度增长,投资主体呈现多元化的格局;重要矿产勘查不断取得重大突破;广义地质工作领域持续拓宽,为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和地方经济建设服务的能力不断加强,特别在地质灾害防治方面贡献突出;境外矿产勘查开发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各地勘单位积极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境外勘查前景看好;普遍进行了三项制度(人事、用工、分配制度)改革,极大地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地勘单位综合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经济总量快速增长,职工收入和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2.地勘单位改革与发展仍存在问题。由于地质工作的特殊性,总体上存在着与地方联系较少,思想观念相对陈旧,市场竞争意识不强等先天不足因素,加上地勘单位历史遗留问题多等原因,决定了地勘单位改革的复杂性和艰巨性。随着地勘经济的发展,地勘单位的问题与矛盾凸显,如事企职能的并未彻底分离,矿业权的获取、对所拥有的矿业权的处置以及收益方面均受到限制;分配机制不够合理,广大地质工作者的智力成果在工资分配中没能得以体现;经营性资产严重不足、技术装备陈旧落后、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专业人才短缺以及住房、基础设施、养老、医疗、离退休等大量长期未得到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等。造成地勘单位市场竞争实力不够强,延伸产业规模不大,单位的可持续发展受到制约,而这些问题只有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才能解决。
  四、深化地勘单位改革发展的思路
  (一)落实改革发展的相关政策
  原有国家为推进地勘单位改革所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应得到落实。如国发〔2006〕4号文有关国有地质勘查单位离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社会保障政策,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实施专项资金补助政策,在地勘单位的基地建设、装备更新、科研经费等方面给以资金补助;职工社保、医疗保险、住房等政策实行同城同待遇;给地勘单位行政配置部分探矿权,中央及省级地勘基(资)金形成的矿产地应按评估价优先配置给地勘单位,积极推行地勘单位与国有矿山企业联合办矿,将“探采一体化”政策落到实处;明确地勘单位原有国家划拨的存量土地转为经营用地,公开出让收入的分成比例;规定地勘单位在一定时期的节余收益、矿权收益等投资收益全部转增地勘基金,免征所得税。
  (二)完善促进改革发展的政策制度
  一要推行找矿奖励机制。各省(市)可结合自身实际,分类分档奖励。如根据本省(市)不同的找矿难度和矿种的重要性,分别按相应比例奖励地勘单位,并明确其中的30%作为地勘单位职工奖励金。二要确保矿业权有效配置。明确矿产勘查的最终产出成果是探矿权、采矿权,允许地勘单位对其找矿成果进行处置,转化为探矿权时,允许其将部分或全部价款转为国家资本金,解决地勘单位经营性资产不足的问题,使地勘单位与社会性地勘经济实体大体处于相对平等的竞争状态。三要强化公益性项目管理。公益性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或指定方式交由地勘单位实施,项目全部实行招投标,只要资质等条件符合即可参与。四要设置合理的矿业权准入机制。在准入机制中应突出地勘单位等专业队伍的优势,降低探矿权的资金门槛,抬高探矿权准入的技术门槛。此外,过去由国家出资地勘单位从事地质勘查形成的矿业权,应由原地勘单位拥有并经营该探矿权;已经灭失的矿业权,应允许原地勘单位在规定期限内重新登记,并免交探矿权价款,继续开展勘查工作,并经营该探矿权。
  (三)加强地勘单位自身的经济建设
  改革可以促进发展,而发展可以更好地巩固改革成果。地勘单位要从深化内部经营机制改革和创新做起,促进地勘经济的持续科学发展,为改革发展打好经济基础。一要立足地勘主业。地质勘查是地勘单位的根本,要加强地质科研工作,重视地勘业务拓展,加强地质基础工作,实现地质找矿新突破。二要坚持走探采一体化道路。要切实改变地勘单位“打工经济”的状态,逐步向矿业开发迈进,培植可持续发展的新经济增长点。三要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展境外地质勘查工作,在国际地勘和矿产资源市场寻找发展空间。四要拓展广义地质服务领域。应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在矿产调查、城市地质、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旅游地质、农业地质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等方面为地方经济作好服务。五要加强科技创新。增加科技投入,强化技术创新,占领关键技术或重要领域技术制高点。六要理顺管理机制。推进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包括实施人才战略,注重引进、培养以及使用技术人才;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行薪酬考核制度;建立或完善找矿激励机制等等。
  (四)深入推进地勘单位的事企分离
  地勘单位改革的深化,必须坚持“事企分开,公益性与商业性地质工作分开运行,探索建立现代地勘企业制度”的大方向。深入推进事企分离,总体上应实施差异化策略,成熟一批,改制一批。现在的地勘单位还是“戴事业单位的帽子,走企业化的路子”,真正意义上的商业性地勘队伍还未形成。因此,地勘单位要分体运行公益性地质工作和商业性地质工作,公益性地质工作主要由事业单位承担;商业性地质工作主要由企业承担。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中心,将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分离,事业管理与企业管理分离。积极构建产权多元的投资主体,吸收国有资本、社会资本、职工入股,特别是经营骨干入股,成立以合作开发矿业权为主的矿业公司,以提供地质勘查技术服务的专业技术服务公司或组建以地质勘查为主,矿业开发、工程勘查施工等为辅的集团公司等,按照企业化要求,相应进行人事制度、考核制度等管理机制方面的改革,逐步建立现代地勘企业制度。
  
  参考文献:
  [1]杨兵.对地勘行业改革的反思[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09(8).
  [2]赵腊平.地勘单位改革的路径选择[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2010(2).
  [3]姚震,夏英煌,罗晓玲.地勘单位改革目的方向与途径的推理[J].中国矿业,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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