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国家对水利行业资金投入大量增加,水利工程建设任务越来越多,质量检测控制任务日渐繁重。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的检测能力、检测水平、检测效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本文通过分析水利工程检测行业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分析了问题存在的原因,并对行业发展的对策提出建议。
关键词: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对策
随着国家对水利行业资金投入的大量增加,水利工程质量控制任务坚巨。由于水利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不统一,具有建筑行业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不能参与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而具有水利行业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较少,未能形成有效的竞争机制,部分地区基本处于垄断状态。本文通过分析水利工程质量检测行业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分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控制工作的对策提出建议。
一、检测行业现状及存在问题
工程检测行业从开始出现发展到今天,大都是作为建筑行业的附属部分出现:一种是建筑施工企业的内部试验室;一种是科研院校内部的教学科研性质的试验室;一种是各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设立的带有政府色彩的监督检测室。这三种形式的检测单位一直以来按照各自的工作领域开展检测工作,并且一直按照附属于母体的部门形式进行运作。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现已基本形成了独立企业运作的理念,但还具有不同程度的行业保护现象。
虽然最近几年,建设系统对于工程质量检测中介化问题,作了很多尝试,市场逐步放开,新批准成立一些私营检测公司。但大多不具有水利行业检测资质,未能对水利行业检测市场造成冲击。目前具有水利行业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数量有限,且部分地区基本处于垄断状态。
目前水利行业检测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有:
1、水利行业检测单位少,不能形成有效的竟争,检测水平得不到有效提高。由于没有有效的竟争,检测单位的检测效率低下,技术水平不高,服务意识差,且造成腐败现象、检测水平低下。
2、大部分检测单位在技术、人力、资金的投入相对不足,技术含量不高,并且技术发展速度很慢。随着我国水利事业的蓬勃发展,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对尽快提高检测单位的技术能力和技术水平要求迫切。
3、水利检测行业与其他检测行业相比,检测费用较高。特别是对于小型水利工程,部分检测项目的高额检测费用已超出其工程本身的利润额,不利于工程质量控制工作的开展。
4、目前市场中普遍存在的问题:监管力度不足,出具虚假报告。当前水利工程质量的检测都是由施工承包单位来委托,而这样的检测委托机制,不利于检测单位公正、科学的对来样进行检测。在共同利益的驱动下,施工方与检测方之间难免有着众多的“猫腻”,为日后的工程质量安全留下了诸多隐患。从目前情况看,各地都存在着一个问题:检测单位为了方便委托方或其他主体,出具假报告。尽管各省均出台各式各样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规定》等类似文件,加强质量检测机构建设,规范质量检测行为,提出检测机构应当对检测数据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工程质量检测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等要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也严格要求检测单位按规定的质量体系进行运转,但效果都不理想,最终结果还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表面上、资料上好像都很规范,但实质还是假资料、假报告,有的甚至存在“两套账”(内部存根一套报告,外部按委托单位要求出具一套报告)。
二、原因分析
检测行业出现的类似假报告等不良现象,很值得我们考虑:市场是否有检测存在的必要?工程检测单位在整个建筑施工过程所承担的责任是什么,是否明确?
1、市场需要检测单位保证建筑材料质量
目前的检测市场十分混乱,由于部分施工单位对质量意识的认识停留在资料过关的阶段,并且检测单位目前是被动的接受施工单位的委托,因此在检测和被检测之间的关系不仅是委托被委托,同时又是检测和被检测,在经济关系和公正性的看似矛盾的两者,致使许多检测单位很难把好关。在这样的环境中,不可能培养出依靠信誉品牌立足的检测单位。检测市场上评价一个检测单位工作质量的标准不是严谨而是能否在必要时的灵活和方便,简单讲就是,委托方要求的只是能否提供可以作资料的合格报告,而不是想了解他们所使用的工程材料是否合格。
但实际上,随着全民质量意识的提高,工程质量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工程质量检测也是人们对工程质量判定的一个重要依据;对于工程监理单位,更需要有相关的真实、公正数据来保证施工所采用的材料符合工程的需求,否则他们无论如何严抓施工工序,都无法保证施工质量。因此,工程检测并非如目前业内人士所普遍认为的只是提供合格报告的“打印机构”,而应该是水利建筑行业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工程质量的重要保证。
2、检测单位与现场施工严重脱离,无法对施工过程中材料的质量承担明确责任
现在一些工程质量问题的出现,人们一般只知追究施工方、监理方、建设单位的责任,建设工程的检测方则往往能“逍遥”于问题之外。而其实有些责任是由于检测单位提供的检测数据不真实、不公正造成的。但由于检测单位与现场施工严重脱离,检测单位只对样品负责,无法判定是现场使用了与检测报告不相同的材料或送检材料非正确抽样所得,还是检测单位出具了不公正的检测数据,就由于这种不明确的责任,致使检测单位可以脱离干系。
目前的检测机构只对来样负责,对样品是否属于工程现场材料、抽样是否具有代表性、送检过程是否合理都无法保证,因此,对检测单位来说,就算样品检测出来的数据合格,也无法保证现场的材料就是合格;而对于监理单位或施工单位来说,就算工程材料存在问题、正确抽样送检,由于检测单位的违规操作,也可能得到材料合格的结论。检测行业的这种现状根本起不到控制工程质量的作用,是不能适应市场需求的。
三、行业发展对策
在市场经济中,权利和义务是平衡的,在享受一定权利的同时,还要履行相应的义务。因此检测市场要改变现状,政府主管部门就应该明确检测单位在建设工程中的法律责任,使工程检测单位作为与工程监理并列的行为责任主体,独立承担水利工程施工中所使用材料的质量风险责任:
1、对工程所使用的材料质量负责,保证所使用的材料合格且适用于本工程。负责进场材料的抽样及取样,对进场材料进行检测,对无法检测的材料负责抽样、送有相关资质检测单位检验(包括对送检单位的资质能力考察);一旦工程发生质量问题,若经调查为不合格的材料引起,则由检测单位负责;
2、由建设单位委托检测单位,以工程造价的百分比或双方协商价进行收费。保证工程检测单位为工程质量负责,对建设单位负责;
3、检测单位与材料供应单位双方对结果有争议时,双方现场封样送共同认可的具有仲裁能力的检测单位鉴定;
4、加强对检测行业的监管力度,从检测人员、检测设备、检测方法、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严格管理。
随着工程检测单位责任的明确,很多问题将在市场良性竞争中将得到不断合理解决,检测水平也将得到不断提高。检测单位将逐步提高检测技术和检测能力;为了保证工程材料确实符合工程需求,检测单位将确立合理的取样方式,保证材料的可靠性;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为了缩减成本,检测单位可以依据材料的市场现状,对质量相对比较稳定的材料减少抽样数量,保证成本的减少及资源的节约等等。
四、总结:明确工程检测责任,保证检测市场规范化
综上所述,在加强水利工程质量管理方面,检测单位对工程建设所用各种原材料质量及完工后检测结论,是工程各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工程质量控制的依据,政府应该明确工程检测在工程建设中所必须承担的责任,使其协助其他责任主体共同承担工程质量控制工作,而不是互相推卸责任。工程检测作为工程上一个重要的主体,在为工程建设提供重要的科学依据的同时,应该承担起它所应承担的重大责任,为工程材料的质量及其他检测结果负全部责任,确保工程在其合理使用年限内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