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主要对于和记黄埔港口集团(HPH)在我国投资经营码头的情况进行盘点:
表3.1

(2)引进国际知名船公司
随着集装箱的大型化,远洋船公司的经营风险也不断上升。目前不少大型轮船公司都开始涉足码头经营操作,以便使自己的船队可以享受到安全、快捷的装卸服务,减少船舶的经营费用。英国铁行、丹麦马士基及我国的中远和中海集团,都是既从事航运经营又从事码头投资,并拥有码头或持有码头股份的集团企业。
选择国际知名的大型船公司共同投资经营码头,对于港口当局至少有以下明显的好处:首先,码头投资中加入了船公司的股权,使得港口经营者减少了码头建设的初始投资;其次,船公司在考虑本地区的航线布局时,将不得不考虑合资码头的存在。如马士基在入股青岛前湾港区之后,新增了远东至欧洲航线的挂靠港,将前湾作为欧洲航线的干线港,使得青岛港成为中国北方货物出口欧洲最快的港口,提升了港口竞争力。
下面对于丹麦马士基公司在我国投资经营码头的情况进行盘点:
2001年获准进入中国后,马士基已在中国布局了11家分公司,业务覆盖了中国几乎所有的重点货物生成区域。截至目前,马士基码头公司在中国最大的集装箱码头中持有6家的股份,投资了13个码头,股权比例从5%~50%不等,分别在深圳、大连、青岛、上海、厦门和台湾高雄等地,可被看作为中国码头市场的主力之一。
深圳:2个码头。马士基码头公司于1993年取得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一期10%的股份,并随盐田的迅猛发展,参与了随后的二、三期开发。2010年7月底,马士基盐田港股权交易方案顺利完成,在将13.7%的股权出售给香港中远太平洋之后,马士基换回了5.2亿美元的资金。在这起交易中,盐田港被外界视为马士基港口投资的败笔,但从长远角度看来,这只是马士基不甘心做小股东的战略选择。
大连:2个码头。马士基码头公司于1997年取得大连集装箱码头48%的股份。2004年9月马士基码头公司获得大连大窑湾二期工程20%的股份,2005年7月投入运营。
青岛:1个码头。2003年7月,马士基码头公司收购了PO码头公司原来所持青岛前湾集装箱码头所持股份中的40.8%,使其拥有了青岛合资公司20%的股份。在青岛马士基有一个集装箱生产基地,专门生产冷藏箱。这家公司是马士基在中国一个较大的投资项目,在去年的中国外资投资榜上也是榜上有名。
上海:1个码头。2003年12月,马士基码头公司与上港集团成立了上海沪东集装箱码头管理公司,负责经营外高桥四期的4个主要泊位。马士基码头公司占49%,拿到了外高桥四期码头50年的经营权。外高桥四期码头成为世界第一家在第一年(2003年)运营中就突破100万标准集装箱的集装箱码头,这个数字在2004年几乎增长一倍,又达到289.5万标准集装箱。
厦门:3个码头。2004年9月,马士基码头公司在厦门投资30亿元(3.63亿美元),与厦门港务局组建了各占一半的合资公司,开发运营厦门嵩屿集装箱码头。这个拥有三泊位设施的码头计划于2006年初开始运行,每年可增加运力260万件标准集装箱。
高雄:2个码头。高雄港是台湾的第一大港,曾位居全球第三大集装箱港,但自2000年以来排名逐年下滑,2008年更是跌出全球前十之外。2010年2月2日,APM将其位于高雄港的第76号、77号集装箱码头转让给韩进太平洋公司(HanjinPacific)运营,后者是韩进海运的码头业务子公司。
重庆:在撤出高雄港的同时,马士基又在加快进军内地港口的步伐。马士基入股重庆寸滩港的谈判进入了关键时期。2010年9月,马士基码头公司首席执行官费逸凡(KimFejfer)到访重庆,与重庆港务物流集团董事长孙万发进行了深入谈判。双方就寸滩港的合作股权比例、合作范畴,“双方在股权比例和具体投资项目上,仍然存在分歧,正处于反复博弈的过程中。”
(3)与国内外港务集团合作经营
当今物流呈现国际化趋势,加之国际班轮运输业全面进行整合,面对前所未有的挑战港口整合势在必行。港口的横向整合表现为区域港口群新型战略合作关系的形成。在国内,港务集团之间的合作经营也成为一种新的趋势。
上海港的定位是国际航运中心,上港集团通过长江战略、东北亚战略和国际战略确立世界集装箱第一大港的地位。目前,长江战略成效已有所显现,上港集团控股武汉港55%,现正在与重庆港进行谈判。投资宁波港集装箱码头,宁波与舟山两港由浙江省政府牵头协调,联合成立港口开发公司,整合两港资源,加快了一体化进程。而后斥资5亿元与南通港实现全面战略合作,2003年上海港又挺进华中,收购武汉港40%股权,2008年投资1100万元参股组建重庆东港集装箱码头公司。其他大港也为各自的战略利益开始行动,投资中小港口,实现港际合作与协调。
2010年05月28日上港集团正式宣布:以2716.25万欧元向丹麦马士基集团收购了其在比利时泽布吕赫码头公司中25%的股份,成为该码头公司第二大股东。这是上港集团首次参股海外码头公司,也是中国大陆港口的第一个海外投资项目。
四、港口投资融原则与建议
1.港口的投资选择原则:
港口建设是一个长期的工程项目,同时,对于投资回报来看,又有其两面性,一旦成功将会得到长期稳定的回报,如果不成功其影响也是比较长远的。因此,选择什么样的港口就显得十分关键。选择港口应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1)港口的腹地范围比较广,在未来较长的时期内能够获得稳定的货源。
(2)港口的自然条件和地质条件好,不会因为淤泥淤积,地质破坏等自然因素使港口经常受到破坏,影响发展。
(3)港口的规划比较符合实际,港口规划目标与未来可运输的货物量相平衡,如果目标太高,投资就会造成浪费。
2.港口的投融资建议
(1)鼓励公用码头建设采用多种融资和合资模式共同发展
结合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承诺,适当提高外商投资的比例。鼓励多种投资主体按照港口的规划进行港口码头建设,探索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投资主体,鼓励公用码头建设采用多种融资和合资模式共同发展,包括中外共同投资建设新码头并经营;港务局将建成的码头估价,中方以码头实物作价入股,外方按股比出资,共同投资岸上设施并经营;港口向中外合资经营管理公司出租码头;探讨外方独资租赁公用码头的可行性。在内河,积极鼓励货主沿江(河)建厂建码头,改善工业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