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层建筑消防电气设计

所属栏目:建筑设计论文 发布日期:2011-02-01 18:14 热度:

  【摘要】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各种建筑特别是城市中的高层建筑越来越多,建筑物层数增多,面积增大,装修是越来越高档、豪华,随之而来的某些易燃装修材料和电器设备的存在,发生火灾的危险性越来越大,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设置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国家财产损失和人身安全,对整个建筑物的灭火过程的成败则起到关键作用,提出消防设计工程设计中应引起注意的几个问题。
  【关键词】消防电源;防火门;灯光显示装置;压力开关
  1消防控制室切断非消防电源的方式
  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6.3.1.8条规定,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有关部位是指着火的那个防火分区或楼层,一旦着火,就应切断本防火分区或本楼层的非消防电源,规范对非消防电源的切断作了严格的规定,即火灾确认以后,才能切断非消防电源,而且是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不是全部非消防电源,不能一有火警信号就立刻自动全部切断非消防电源,要根据非消防电源的性质分步切断非消防电源。
  1.1非消防照明用电电源的切除
  火灾确认以后,如果马上切断正常照明用电,极易造成人们的心理恐慌,引起混乱,特别是商场不利于人员疏散,再者,在火灾初期,组织消防人员灭火亦需要足够的照度来保证快速灭火,所以对正常照明电源的切断,应慎之又慎,应在着火确认后,根据具体火情,由消防控制室手动切除着火区域的照明电源,设计者一定要按照防火分区或楼层划分照明配电回路,并具备按防火分区或楼层切除条件,以满足防控制。
  1.2电梯电源的切除
  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3.1.9条规定,消防控制室在确认火灾后,应能控制电梯全部停于首层,并接收其反馈回来的信号,而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6J/T16—92第24.6.5.2条规定,火灾发生后,根据火情,强制所有电梯依次停于首层,并切断其电源,但消防电梯除外,两个规范不同之处是一个要求接受电梯的反馈信号,而另一个却要求直接切除非消防电梯电源。笔者认为,两部规范的规定并不矛盾,设计上应该注意的是,非消防电梯降于首层后,消防控制室收到反馈信号后才能切除非消防电梯电源。
  1.3空调、电热、通风及其它非消防设备用电电源
  对于此类设备,在火灾确认以后,根据建筑物的的重要程度采取自动断电措施,对于十分重要的建筑可按相应区域自动切除这类非消防负荷。
  1.4为按规范要求切断消防电源的正确做法
  每个楼层或每个防火分区的总配电箱中均设置分励脱扣器的主断路器,发生火灾时,由消防联动控制系统通过联动模块自动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
  2火灾时防火门的自动控制
  BG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2005年版)5.4.2条规定,用于疏散的走道楼梯间和前室的防火门,应具有自行关闭功能,常开的防火门,当发生火灾时应具有自行关闭和信号反馈的功能。GB50116-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第6.3.7条,即消防控制设备对常开防火门的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1)门任一侧的火灾探测器报警后,防火门应自动关闭;(2)防火门关闭信号应送到消防控制室,然而,笔者在图纸审查中发现,大多数高层民用建筑工程中都有常开防火门,但很少设计图纸执行以上规定,当地消防图纸审查部门也没有强调此条规定并严格要求,笔者认为,还是应该严格按照此条规范执行,对于常开防火门,民用建筑一般是平开门,单扇时,安装一个防火门释放开关及一个单联动模块。双扇时,安装两个防火门释放开关及两个单联动模块,防火门任一侧的感烟探测器,探测到烟雾后,通过总线传输给火灾报警控制器,然后由火灾报警器发出指令,由模块接通防火门释放开关的DC24V线圈回路,关闭防火门,然后,输出防火门状态信号给消防控制室,即可满足要求。
  3识别着火楼层的灯光显示装置的设置
  (1)根据GB50116—19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第2.2.4条规定,当用一台区域火灾报警控制器或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警戒多个楼层时,应在每个楼层的楼梯口或消防电梯前室等明显部位,设置。火警显示灯。然而在设计中许多设计者往往忽略,而且消防审查部门和施工图审查部门均无严格要求,故许多工程没设置此功能。
  (2)对于识别着火楼层的灯光显示装置的设置还有一个误区,就是有些设计者认为,当采用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系统时可不按此条款执行,笔者认为应执行此条款规定,理由是采用集中报警系统或控制中心报警系统时一般都是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区域火灾报警器组成,此时对于区域报警系统的规定同样有效,无论是区域报警系统及集中报警系统和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只要是一台报警器警戒多个楼层时在每层的楼梯口或消防电梯前室等明显部位都应设置识别着火楼层显示装置。
  4消防设备的配电保护设置
  消防设备的配电保护设置有些设计者在做消防泵.排烟风机.加压送风机等消防设备的配电设计时均设置了过负荷保护.即设置了热继电器.当过负荷时热继电器动作,切断电源,根据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中第4.3.5条规定,突然断电比过负载造成更大危害的线路其过负载保护应作用于信号,而不应作用于切断电路.我们大家都知道发生火灾时首先应考虑的问题是尽快扑灭火灾,尽量减少火灾造成的生命及财产损失,消防设备只要还能运转就应该运转下去直至扑灭火灾。上述设备是否因过负荷而被烧毁则完全不必考虑,因此笔者认为,消防设备配电设计只要将过负荷信号送到消防控制中心即可,不能作用于切断电路。
  5压力开关,消防水池及水箱水位信号的设置
  在GB50084-200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5年)中在第11.0.5条规定消防控制室(盘)应能显示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信号阀、水泵、消防水池及水位,有压气体管道气压,以及电源和备用动力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的反馈信号,并应能控制水泵、电磁阙、电动阀等的操作。还有第11.0.1条湿式系统,干式系统的喷头动作后,应由压力开关直接连锁自动启动水泵。以上规定比GB50116—19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中第6.3.3条提出更严格的规定,有些设计者仅注意到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而忽视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中的有关规定,故应引起注意.在设计中一定按照规范要求将消防水池及水箱水位信号引到消防控制室,并且将压力开关信号直接启动喷淋泵(有消防控制室时,可将信号引至联动控制台,通过联动控制,控制喷淋泵的启停),设计时还应注意干式系统的动作控制程序应与水专业协商完成。
  参考文献
  [1]GB50054-95,低压配电设计规范[S].
  [2]6850084-200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2005年版)[S].
  [3]GB50116-1998,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S].
  [4]JGJPT16-92,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S].
  [5]GB50045-9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规范(2005年版)[S].

文章标题:论高层建筑消防电气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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