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城市综合环境整治力度不到位
城市环境是城市发展、城市文化建设与城市形象塑造及城市品牌创建的重要影响因子,城市综合环境(软、硬)的好坏,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市民,尤其是城市外公众对城市的总体看法与持久印象。呼和浩特近几年虽已加大了城市综合环境的整治力度,提出创建“国家环保、森林、卫生城市”的口号,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如呼和浩特亮起来了、绿起来了、生存环境改善了、市民休闲文化生活活跃起来了等,但城市基础设施、社会治安、公共秩序等方面离文明、卫生、环保城市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如脏乱差的卫生死角很多、商业繁华区的乞丐扎堆、文明用语与规范用语不够、公园使用率不高、人均绿地面积偏低、人均公共休闲空间少、有绿却少花、花园景观不足等,这些都对良好的城市形象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五)、服务型政府仍需完善
呼和浩特市委、市政府从2006年开始启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把加强三级服务体系建设作为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规范权力运行、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发展环境的重要抓手,06年启动社区建设,08年做出了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重要决策,启动新政务服务中心建设,09年启动市民服务中心建设,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三级公共服务体系。专门成立行政审批管理办公室,把各部门过去由不同领导分管、不同科室承担的审批职能,统一调整到各部门新组建的专职审批管理机构“审批办”集中办理,各部门其它科室不再承担审批职能,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
但是,我们也不能忽视在政府的窗口部门仍然还有少量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现象;公务员群体中部分人员凭借手中的权利贪污腐败;经济建设过程中政府机构时而缺位时而越位;政府带头违背诚信原则;领导决策过程不透明甚至缺乏科学性,导致纳税人的税金被浪费等等,都严重地损害了政府的形象。
二、呼和浩特城市形象塑造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城市塑造主体缺位和错位
人们普遍认为,政府既是国家的代表,也是人民的代表,城市形象塑造过程的主体自然属于政府。我们现在的政府将主要精力广泛地介入到城市资源配置的各个领域,而忽视了自身在市政规划、城市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建设等方面的职能以及调动城市形象塑造相关主体的作用。因此导致在城市形象塑造的过程中,政府、城市产业经济、城市文化建设、社会生活在城市形象建设中各自分立、互不联系或联系很少、联系不足,没有在科技与经济结合方面形成互动能力。
(二)、塑造客体不明确,广度和深度不足
政府在城市形象塑造的过程中范围过于狭窄,仅仅停留在建筑几条特色街道、塑造几个有特色的城市雕塑、对城市最宝贵、最稀缺的资源--土地过度出让和开发,如“圈地”、“炒地”、“园区”等低水平重复建设及盲目的城市扩张,导致城市土地资源的破坏和浪费,而对技术、信息、人才等要素在城市形象塑造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所忽视。城市形象塑造中这些只重视有形资源,不注重无形资源短期行为,直接影响了城市功能发挥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随着城市现代化和科技的发展,塑造城市形象也要树立创新意识,不断拓展经营领域和范围。
(三)、城市形象塑造的目的认识模糊
目前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随处可见,重经营效益轻社会效益追求短期收益,使得忽视了对城市资源的战略性经营,忽视了城市的长远可持续发展。例如呼和浩特目前对历史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的经营,过分重视商业开发,而忽视了发掘这些资源的战略性意义,制约了城市功能的提升与优化。
为了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必须建立塑造城市形象的目标体系,制定阶段目标和远期目标。通过阶段性目标,引导塑造城市形象工作深入开展,不断完善城市功能。通过远期目标,让城市有特色、有影响力、有文化内涵、有竞争力,让城市与环境充分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塑造呼和浩特城市形象的对策建议
(一)、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和媒介宣传城市形象
社会组织及地区的形象定位与传播问题在发达国家早已受到高度重视,因为传播与形象是相辅相成的,所以世界上许多企业、地区乃至国家都非常注重其在公众面前的形象定位与形象传播。
在对内宣传上,以增强市民的主体意识及城市形象教育为主,使市民意识到自己的生活与城市形象建设有着密切的关系,使全体市民积极参与到共建城市新形象的行列中来。应该编辑出版有关呼和浩特历史、蒙古族历史的专著,还应该在中小学开设相关课程。
在对外宣传上,以中国•呼和浩特昭君文化节为契机,向国内外公众广泛宣传呼和浩特的城市形象及城市精神,一方面可以通过内蒙日报、呼和浩特日报、呼和浩特晚报、北方新报等文字载体对呼和浩特历史、蒙古族历史开设专版进行专题讲解、宣传报道;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中央电视台、内蒙电视台、呼市电视台、呼和浩特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介对其进行宣传报道,使呼和浩特在地域文化、价值取向、行为方式、社会基本准则等方面对内外公众形成感性及理性印象,增强内外公众的认同感。
(二)、注重塑造城市空间形象
空间被认为不仅是社会的物质环境,而且空间的差异性会影响社会过程和社会生活,空间本身也成为社会实践和社会过程的一部分。城市空间作为重要的城市形象的外在表现形式,具有特殊性和多样性,在塑造城市形象时都必须注重城市空间现象的和谐性。
在塑造城市空间形象时必须体现城市的根本个性特点,具体到呼和浩特城市空间形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建筑景观:建筑景观是城市景观形象的最亮丽的风景线,是给公众的最初印象,因此城市建筑的设计、布局与建设都必须体现城市的发展定位,并突出其个性。就呼和浩特而言,城市建筑要与历史文化名城、森林城的定位相统一,尤其要把历史文化与现代文化、民族文化与外来文化相融合,尤其在体现民族形象的区域,如成吉思汗大道、蒙古风情园在建设高度与色调及风格、规划与布局上要突出民族性,同时必须减少商业性太浓的建筑与广告媒体,以免产生负影响(建筑景观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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