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作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建筑业的发展已经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并被划归为第二产业。因此,如何搞好建筑工程造价的控制与管理也就成为建筑业发展中的关键问题,将直接影响到建筑市场的繁荣和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不容忽视。本人就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解决对策展开论述,对工程造价管理的新模式进行一番探讨。
关键词:工程造价,造价管理
1、引言
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经历了多次改革,从投资渠道的多源化、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方式的多样化、投资决策的分权化到实行项目招投标制、项目法人责任制、建设监理制、工程合同管理制等,不一而足。但均未深入涉及建筑市场的灵魂——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因此对于催生成熟的建筑市场不具备强大的推动作用。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席卷建筑业的今天,我国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该以何种面目来迎接随之而来的诸多挑战呢?这无疑将成为所有工程造价管理人员深刻思考的重要问题。
2、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问题
在建筑市场和建筑业发展中,工程造价管理的地位与作用已经愈加凸显,当然,其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多头管理问题严重。
工程造价管理体制仍不健全就拿工程定额来说,按主编单位和管理权限分为:全国统一定额、行业统一定额、地区统一定额、企业定额、补充定额等,地区省定额是由省定额站编制颁发在全省统一执行的,政府投资的市政工程又由政府颁发了市政定额。可是实际情况是,两部门对于定额有着不同的要求和把握尺度,导致执行过程中各种矛盾频仍发生,定额使用单位面对这一局面也不知所措,相关主管部门更是无法仲裁。
(2)落后的计价方式与建筑市场经济的发展不相适应。
如今,以定额计价为主的计划经济模式仍然是我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采用的主要工程造价计算模式。实际上,定额虽然具备一定的预算性和全面性,却不可能面面俱到,也不可能时刻与社会和技术的发展同步,往往会因为时间上的滞后性和内容的呆板性而缺乏实际的可操作性,常常会在具体使用时使人们面临难以抉择、处境尴尬的局面。除此之外,我国目前形成的工程造价基本上是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工程预算定额消耗量和有关费用以及相应价格为依据的,属于社会平均价格。一般而言,企业只能把这种平均价格作为市场竞争的价格参考,因为其并不能充分反映参与竞争企业的实际消耗和技术管理水平,根本不利于企业参与公平竞争。
(3)对工程造价管理的全过程缺乏监控。
如今,建筑市场管理混乱,不正当竞争的现象十分普遍。一些建筑单位无视办事规律,采取盲目压低造价、压缩工期、垫资施工、拖欠工程款等手段造成了许多质量差、工期长、超预算、效益低的建设项目,形成了巨大浪费和安全隐患。更有甚者通过联手加大工程造价的手段来牟取非法暴利,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后果。这一切都源于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缺乏对全过程的有效监控,给了一些人和单位以可乘之机。例如,在设计阶段,一些设计人员不按照最佳方案进行设计,出于私利而随意人为变更设计,结果导致项目由于精度、深度不足而到了施工阶段再进行变更,不但延误了工期,更提高了造价。又如,在招投标阶段,投资方出于低价招标的考虑,对于投标施工单位或材料供应商的资质审查往往流于形式,致使不具备施工能力的单位鱼目混珠,采取“低价中标,索赔盈利”的方式承揽来工程,导致转包行为严重,建筑招投标市场混乱,给我国的工程造价管理带来很大隐患。
(4)与国外先进的管理仍存在较大差距。
一直以来,我国建筑业采取的都是计划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方式,还未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管理模式,因此相关从业人员对国际市场的管理模式还很生疏。例如,在国外,关于工程造价的全方位、全过程咨询服务一般是由咨询服务机构来完成的,其受委托方的委托,将提供包括投资估算委托方提供项目管理、协助或代理招标、项目合同管理、支付索赔管理、对工程进行监理以及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咨询等在内的一系列服务。这些咨询机构往往操作规范,而且十分熟悉国际惯例,其提供的服务很受外商和合资方的欢迎和信任。相比之下,我国建筑工程造价机构提供的服务就要局限得多了,仍跳不出工程概预算编制、结算审查的计划经济的小圈子,还是机械地按照国家、地方、行业的规定来审查考核定额、计算工程量等,对国际惯例知之甚少,更谈不上提供市场经济中全过程建筑造价咨询的服务了。由此不难看出,我国的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与国外先进管理模式还有很大差距,应尽快抓住入世的有利时机改变这一被动局面,以争取更广阔的建筑发展空间。
3、加强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相关对策。
针对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存在的诸多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来进行一些调整和改进,构建起我国既具有中国特色又符合国际惯例要求的工程造价管理体系。
(1)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造价管理应有所加强。
这是一项完善我国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基础性工作,事关全局,意义重大。首先,在投资阶段,对竣工工程经济指标进行测算,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合理的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和设计概算依据;其次,在设计阶段,加强对投资估算的管理,并推行限额设计,遴选最佳设计方案,同时充分预测动态投资的趋势,以期在设计阶段就堵住工程造价的各种缺口;再次,在项目建设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重点应放在同原设计方案进行的对照检查上,对工程造价有较大影响的设计变更须经原项目批准机关认可,未经批准同意而擅自追加投资、改变设计、提高标准、扩大建筑面积的,审查造价时应不予承认,还应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
(2)工程造价工作的信息化程度应继续提高。
目前,做好管理工作的基础就是信息化工作,工程造价工作也不例外。正确反映工程造价的信息不但能够确保编制工程概算的质量,还能够实现工程信息的共享,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因此,工程造价信息化的程度应有所加强,通过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应用为工程建设市场服务,为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提供相关的信息和技术服务,为建筑业的进步拓展更大的空间。
(3)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及计价办法应有所改革。
要想加强工程造价的管理,其关键之一就是改革与完善工程造价的计价依据及计价办法。笔者认为,其基本思路应为:统一量,放开价,指导费。众所周知,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价格机制是通过价值规律来起作用的,真正的市场化运作就是通过加之规律这只看不见的手来实现,也就是说价值规律在调节着建设市场的供给与需求。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步步深入,一切都将逐步实现真正的市场化,工程造价也不能例外,这就要求工程价格也要在价值规律的作用下自发地调节建筑市场的供与求,并通过建筑企业的成长与破产来保持建筑业市场的均衡。由此可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同样离不开市场的导向功能,必须在市场经济客观规律的运作下最终形成以市场为取向的工程价格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