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电力大客户负荷管理的目的之一就是要努力减少电力大客户在电网峰荷时段的电力需求。虽然通过经济、技术或行政等需求侧管理手段能有针对性的调整大客户的用电负荷,也可以降低负荷的峰谷差,改变负荷曲线,实现有效平稳用电负荷、改善电网运行情况的目的.
【关键词】:电力大客户;负荷;管理
由于我国目前无论是在利用现代高科技管理的手段上,还是在制定灵活的电价机制方面都有待进一步提高,本文就着方面问题进行探讨。
1建立负荷管理信息平台利用现代高科技管理手段是进行大客户负荷管理的重要措施,而先进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无疑是现代高科技管理手段与先进管理理念的集中体现。随着近几年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各电力用户开始对电力产品的服务、价格、质量、可靠性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电力体制的自身改革,打破了垄断,引入了竞争,电力市场的营销从以卖方(供电企业)的要求为中心。
2通过电价改革刺激电力大客户参与负荷管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电价是指导商品的生产和消费的一项重要指标。电价必须满足电力工业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需要。同时,应不高于用户愿意买电所付的价格。由于电能具有垄断性和发、供、用电同时性两大特点,使得制定电价的机制与一般商品不同,电价过低,会影响电力工业的发展和电力生产;电价过高,将影响其他工业的发展,甚至影响社会安定。因此,电价是电力市场的中心环节。而通过电价改革建立灵活的电价机制,利用电价的经济杠杆作用,则可以引导、刺激电力大客户主动进行用电负荷调整,从而实现对电力大客户用电负荷的有效管理的目标。
2.1销售电价存在的问题
销售电价是将电力部门与各用电单位及千家万户联系起来的纽带。销售电价的制定合理与否关系到国计民生。目前的销售电价存在以下问题:
(1)电价分类基本上按用户用电行业和用途划分而不按用电负荷特性分类,实际上有些用户存在多种类型用电,此种分类方法考虑政策因素多于效率因素。(2)不同电压等级之间差价偏小,基本上只考虑了线损因素,不能反映成本水平的差异。(3)两部制电价严重扭曲,体现在:实行两部制电价的用户太少;两部制电价中多按变压器容量计收容量电费,不具有鼓励用户降低最大需要的作用;容量电价严重偏低,我国目前容量电价仅20元/kW左右,而实际上应达到100元/kW左右,相差5倍,而电量电价偏高。
2.2销售电价改革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参考国外先进国家的电价制度,对销售电价改革建议:
(1)销售电价在分网核定的成本价格总水平上,按照公平负担的原则,按用户电压等级和用户负荷率分类,电价反映不同类别用户用电对电力生产成本的影响。
(2)扩大两部制电价的实行范围和标准,进一步发挥两部制电价调荷节电的作用。范围从大工业扩大到商业,标准从320kVA以上扩大到100kVA以上;容量电费按用户最大需量计收;提高基本电价的比重。
(3)广泛推广峰谷分时电价、可中断电价高可靠性电价、分段递增或递减电价等,使用户用电可选择不同的电价形式和标准。(4)对居民用电实行“生命线电价”,以平均用电量为标准,低于此用电量的用户按基线电价收费,高于此用电量的用户按增量电价征收电费。此举既照顾了低收入居民的基本用电需要,又真实地反映了高用电户的电能生产成本,避免了交叉补贴。
2.3销售电价的制定
(1)负荷特性分析。这里负荷特性分析的主要目的是研究如何把电力系统供电成本合理地分摊到各用户。电力系统中,不同时间出现的各个用户最大负荷之间的相互补偿作用是决定电力系统容量成本分摊的决定性因素。容量成本分摊的因数由负荷分散率及用户所在系统的状况来决定,可用分散率来近似表示。
(2)时段划分。时段的划分必须有利十指导用户选用合理的电力消费模式,尽可能地避开高峰时间用电,鼓励夜间用电以提高系统负荷率,血又不致引起高峰转移。一般划分为高峰、平段和低谷3个时段。
(3)容量成本在基本电价和电量电价中的分摊。把用户承担的容量成本分摊到基本电价和电量电价中去,即把容量成本分解为两部分:一部分与负荷率无关,作为基本电价;另一部分与负荷率有关,作为电量电价。
(4)容量成本在各时段的分配。发电容量成本在各时段的分配可按失负荷概率的时间分布来考虑。高峰和非高峰时段失负荷概率的比例一般为(50%~60%):(50%~40%)。因此,发电容量成本在高峰时按60%考虑,在平段时按40%考虑。对输变电容量成本,高一级电压输电线路的输送能力和变电所额定容量是按电力系统高峰时段负荷来确定的。因此,高峰时段承担高一级输变电容量成本,其余时段不分摊,Ifu本级电压的输变电容量成本则在3个时段内分摊。即:
高峰容量成本=60%×发电容量成本+高一级电压输变电容量成本×100%
平段容量成本=40%×发电容量成本
(5)各类用户各级电压电价分摊
•基本电价:
高峰基本电价=高峰容量成本×分散率×分摊比+本级电压输变电容量成本×1/3;
平段基本电价=平段容量成本×分散率×分摊比+本级电压输变电容量成本×1/3;
低谷基本电价=本级电压输变电容量成本×1/3。
•电量电价:
高峰电量电价=高峰容量成本×分散率×(1-分摊比)/(负荷率×本时段利用小时数)+高峰电量成本。
平段电量电价=平段容量成本×分散率×(1-分摊比)/(负荷率×本时段利用小时数)+平段电量成本。
低谷电价=电量成本
总之,坚持电价以市场为导向进行符合市场运行规律的浮动,是制定电力产品价格的正确选择。为此,就如何有效调整电价这里给出如下几点建议:
(1)有效控制电力生产成本
因为构成电价的主要成份是电力生产成本,因此只有降低成本才能降低电价。控制成本重点应放在火力发电与水力发电的统一管理上,增加水力发电的比重,确保水力发电在丰水期不停机弃水,水电带基荷,火电调峰来控制电力生产成本。
(2)合理降低电力产品税率在未完全实现电力商品的市场化运营之前,应像其他经济发达国家一样,我国应把电力事业视为公益事业,实行低税率,将电力产品的增值税调到10%以下为宜。
(3)全面规范价外征收项目价外征收项目并非电力生产单位的企业行为,取消在收取电费中不合理的搭车收费,减轻人民群的经济负担。
(4)促进电力企业薄利多销电力企业应注重电能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走薄利多销的路子,牢固地占领电力市场,保持力生产稳步增长的势头,为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吴敬儒.“十五”后三年电力供需形势将十分严峻.中国电业[J],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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