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理工作的探讨
关键词:安全、监理
安全和质量是建筑工程两个永恒的主题。安全是质量的前提条件。而工程质量的好坏,也会反作用于工程的安全使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列》第三章第十四条规定了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即“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承担监理责任”。建设部建市[2006]248号《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对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程序、责任等等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但从近年来的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特别是上海“楼脆脆”事件来看,安全监理工作仍然是监理工作中较为薄弱的环节。
一、安全监理的现状
1、对安全监理认识不到位,没有认真履行相应职责
对监理而言,安全监理是个新生事物。实际监理工作中把安全监理工作视为附加工作,不少监理人员对此项业务的开展处于被动状态,认为施工安全的主要责任单位是施工单位,与监理关系不大。有些监理人员的思想意识始终停留在“三控两管一协调”上,在施工现场以质量监理为主,对安全方面相关的文件、规定等平时不学习,对安全监理的责任,现场如何实施安全监理等均一知半解或知之甚少,安全监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就更无从谈起。
2、监理人员的安全知识和经验不足
监理人员绝大多数没有从事过系统的施工安全管理工作,也没有参加过相应的安全知识方面的专门学习培训,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种安全操作规程不熟悉,缺少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实际经验,而对于安全监理工作则更是一片空白。在这种情况下,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日常监理工作中,就很难做到及时、准确地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在他们的眼中一切平安无事,一旦酿成安全事故,才恍然大悟,为时已晚。
3、不尽职或不作为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通常都是安全事故多发性的高风险场所,面对这样的高风险,有的监理人员没有清醒地认识或认识不足,造成现场有隐患查不出来或查出来以后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
二、安全监理的对策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颁布和《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的制定,已为监理单位明确了开展安全监理的依据、具体工作内容、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尽管在安全监理的责任、安全监理工作深度等许多方面的理解上,还存在一些分歧,但安全监理是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具有强制性,这就要求监理企业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规范安全监理行为。以下就目前的安全监理工作现状,提出一些相应的对策。
1、安全监理工作的规范
为了消除一些认识上的分歧,首先应从规范上着手。根据当前工程建设监理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行为,尽快修编一些具体的安全监理工作方面的规定如在《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中增加安全监理方面的章节和内容,使安全监理工作范围清晰、工作内容明确、职责分明、资料记录统一,便于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规范地操作,使安全监理在工程建设中起到应有的作用。
2、加强安全知识的培训
针对监理企业、现场监理人员普遍存在安全监理相关知识缺乏的状况,应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统一组织举办相应的安全监理人员上岗资格培训班,使用统一的教材,使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相关的安全知识、相应的安全监理方法等各方面得到统一和提高。
监理企业内部亦可通过经常性的学习、讲座、研讨、经验交流、对口检查等方式方法,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水平。
3、监理企业的重视
为了对项目监理部的安全监理工作进行有效控制,企业应有针对性的增加相应的管理办法,建立管理制度,进行有效地控制,以推动企业的安全监理工作整体水平。
4、建立健全安全监理组织机构
根据项目监理部具体情况,编制相应的安全监理方案,建立健全安全监理机构,合理配备监理人员,确保人员到位,明确职责分工,明确相应的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
6、加强与参建各方面的协调
国务院令第393号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第一责任主体是施工单位,其他参建各方如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也是主要的责任主体之一。
施工单位作为现场施工的具体实施单位,在工程施工安全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所以,作为监理单位,应与其在工程建设过程中进行充分有效协调和密切配合,才可能控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建设顺利完成。只有正确处理好与施工单位的关系,从人、材、机等各方面入手,加强监控,建设工程才能安全有序地进行,安全监理工作也能顺利开展。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在工程施工安全中也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作为监理方,与这些单位建立良性互动也是十分重要的。
7、切实抓好事前审查和事中控制
作为施工安全实施主体的施工单位,他们的施工行为是否规范,将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全局。
7.1单位安全管理方面:
A、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
B、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并督促其检查各分包单位的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7.2现场人员方面:
A、审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7.3施工方案方面: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当包括:
A、施工单位编制的地下管线保护措施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B、基坑支护与降水、土方开挖与边坡防护、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拆除、爆破等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C、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D、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E、施工总平面布置图是否符合安全生产的要求,办公、宿舍、食堂、道路等临时设施设置以及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
F、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
G、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7.4事中检查
项目监理部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分析和找出现场施工过程安全事故多发的关键部位,采取相应的监理手段和措施进行控制。在日常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按照实施细则列出的关键部位、控制点和监理程序监督施工单位切实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进行全过程检查控制。
同时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组织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确保项目监理部安全监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8、严格和规范安全监理资料管理
安全监理资料是项目监理部在现场实施安全监理过程中形成的,是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过程的真实和全面反映,也是安全监理工作质量和水平的直接反映,所以必须严格和规范安全监理资料的管理。
安全监理人员在监理日记中应详细记录当天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安全监理工作情况以及发现、处理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总监应及时审阅并签署意见。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有书面通知并有跟踪整改情况记录,对例会、安全检查报告所提到的安全问题,亦应有同样的处理。监理月报应对当月安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作出评述,报建设单位。
安全监理过程所形成的文件、记录等资料要及时收集、分类、整理、汇总归档,这对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和规避监理的风险会起到一定的作用。
结束语
安全监理是国家赋予工程监理企业的责任,相应地,人员方面的要求也越来越商。所以,作为我们每一个监理从业人员应提高安全方面的风险意识,不断加强自身的学习和提高,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认真做好安全监理工作,从而最大限度地规避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