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很多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以及造价管理可以说还处于从定额计价向清单计价的过渡期。针对现状,笔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对工程量清单模式下施工单位的投标报价及造价管理的一些注意事项提出个人的观点与看法,以供同行参考。
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概念及实质
1.1工程量清单计价的概念
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计价规范》,依据投标须知、施工设计图纸等,编制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以及其他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投标人则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结合市场竞争情况,充分考虑风险,自主报价,并通过市场竞争形成价格的计价方式。
1.2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实质及意义
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其数量是按设计图纸所示尺寸,按照净尺寸进行计算的。它不包括任何有关材料(包括编配件)损耗的费用。对于工程量净值以外,按施工规范和施工设计规定必须增加的工程量,投标单位须在编报单价中予以相应的考虑。可以说招标文件中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仅仅是按《计价规范》和设计图纸计算出的理论数量,其主要作用是为所有参与投标的企业提供同一个竞争的平台和相同的起跑线。至于各投标企业,采取何种施工方法、措施和手段来完成相同的工程量清单内容,以及相应的报价,则由各家投标人自主确定。由此可见,清单报价表面上是价格竞争,其实质上却包含着技术与管理水平的竞争。推广清单计价法的意义,就在于它比较好地解决了施工方案与报价脱节的矛盾,达到了技术与价格的统一,并为不同技术管理水平的施工企业提供了一个相互竞争的平台。
2清单模式下的投标报价
2.1以企业定额为基础进行初步报价
《计价规范》计算出的工程量是理论实体净量;而施工单位实际完成工程量清单相对应实体内容所发生的工程量和相应的计价标准与其所采取的具体施工方案有关。那么,如何使两者不同口径的计量规则实现成功“对接”,则是初步确定清单报价的关键。因此,首先要按照施工单位拟采用的施工方案和其自身企业定额以及当前的市场价格信息,求出某一分部分项工程的费用,然后将该费用除以清单工程量,便可得出该企业对相应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报价。
例如某基槽开挖项目,垫层底宽a=1.2m,开挖深度h=1.8m,长度L=100m,三类干土,土方外运50m。按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挖基槽土方量为216m3。
如果施工单位根据招标文件及施工现场情况,决定采用人工开挖、坑底工作面宽度c=0.2m、放坡系数k=0.33、双轮车弃土的施工方案。结合该企业定额及当前的市场价格信息,设人工挖土综合单价为16.77元/m3,双轮车弃土综合单价为6.25元/m3。则该企业对上述分部分项工程的清单初步报价程序:
1)校核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工作量。根据《计价规范》的实施原则,清单中的工程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基础,并不作为工程结算的依据(工程结算是以经监理工程师审核的实际工程量为依据)。对小型土方开挖,一般优先采用人工开挖。如果招标文件提供的清单工程量,造价师复核中发现误差较大,应要求业主澄清。
2)根据拟采用的施工方案,计算出实际发生的挖运工程量为(1.2+2×0.2+0.33×1.8)×1.8×100=394.92m3。
3)根据算出的实际施工所需工程量,套用企业定额求出该分部分项工程综合费用为394.92×(16.77+6.25)=9091.06元。
4)清单模式下的初步报价为9091.06/216=42.09元/m3。
按上述方法可以求得分部分项工程的初步清单价。对于其他项目费用、规费及税金可按计价规范或各地方规定的计价程序执行。综上可求得企业的初步清单报价,但是该报价是施工企业完成清单工程量所需要费用的底线,并未涉及投标决策问题。
在此可以试想,如果现场条件所限,施工单位采用挡土板施工方案的话,那么其产生的综合费用与采用放坡法的综合费用显然是不会相同的,其清单报价也必然不同。所以在清单报价模式下,施工单位必须精心选择施工方案,尽量采用技术可行、综合费用小的施工方案,以降低施工成本,提升投标报价的竞争力。
2.2投标报价的技巧
最终的报价往往是投标人在初步报价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在投标竞争环境中的地位和自己对预期利润的期望值而确定的。因此,报价实质上是投标决策问题,需要考虑运用适当的投标报价技巧和策略。在具体实践中,投标人可以采用不平衡报价法、多方案报价法、忽然降价法、增加建议法、先亏后盈法等,采用最多的并与工程量清单报价有明显关系的是前两种。
1)采用不平衡报价法进行报价。不平衡报价法是指一个工程项目总报价基本确定后,通过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报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一般可以考虑在以下方面采用不平衡报价。
(1)对前期能够早日结帐的分项工程(如基础工程、土方开挖、桩基等)可适当提高报价。
(2)预计今后工程量会增加的项目,报价时可适当提高,这样在最终结算时可多赚钱。相反,对于清单中量显然多算的,可以适当降低单价,以增加投标的竞争力。
(3)在投标报价中,认真做好各分部分项工程量综合单价的分析工作,为今后的工程索赔打下伏笔。
一般而言,宜将单价分析中的人工费及机械费适当报高,而材料费适当报低。这主要是为了在今后补充项目报价时可以参考选用“单位分析表”中较高的人工费和机械费,而材料按惯例往往采用市场价,因而可以获得较高的收益。
2)采用多方案报价法报价。对于一些招标文件,如果投标人发现工程范围不很明确,条款不清楚或很不公正,或技术规范要求过于苛刻时,则可以在充分估计风险的基础上按多方案报价法处理。即是按原招标文件报一个价,然后提出,如某条款作某些变动,报价可降低多少,由此可报出一个较低的价。这样可降低总价,吸引业主。比如,某工程的招标文件中规定:预付款为合同价的10%,上部结构完成时一次性扣回,工程款按季度付款。投标人认为该工程虽有预付款,但平时工程款按季度支付不利于资金周转。于是投标人首先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报价外,接着增加了另外一个报价方案,建议业主将付款条件改为:预付款为合同价的5%、工程款按月支付,其余条款不变。上述两方案经承包商的造价师定量分析表明,第二个方案除了能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外,其工程款现值也比第一方案高。
3清单模式下企业中标后的造价管理
“开源”与“节流”相结合是现代成本控制应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对企业而言,提高其经济效益最有效的途径显然是降低成本支出和增加预算外的收入。在工程量清单模式下中标的工程,工程量是基本确定的,只有当出现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变动时,才进行调整计算。因此,实施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工程,在施工阶段对成本要素的控制是造价管理工作的重点。一方面,应考虑节约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等成本支出;另一方面,应加强合同管理,及时办理合同外价款的结算。
3.1施工阶段“节约钱”
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是构成建筑产品最直接的成本,因此是施工单位实施其目标成本控制最主要的对象。
1)节约人工费的措施。人工费支出约占工程直接成本的12%~20%,是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重要控制内容之一。对人工费的控制,首先应加强施工成本的核算。在施工管理中,对每天用工数量作连续记录。其次,应强化组织管理措施,对各台班组实行工资包干制度,按照清单报价中所采用的人工费单价乘以实物工作量、工日数作为班组工资,这样可从根本上杜绝出工不出力的现象。
2)节约材料费的措施。材料费用通常是构成工程直接成本最主要的因素。因此,在整个施工期间随时掌握市场价格变化,及时储备物优价廉的材料;建立自己的材料供应基地,减少材料运输过程中材料的损耗率。严格执行企业定额中材料消耗量,通过限额领料、回收各种余料,坚持废物利用,这是材料成本中不可忽视的最终环节。
3)节约机械费的措施。在清单计价模式下,节约机械费的主要措施是控制实际机械台班的发生量。因为机械一般是承包人自有或从外边租赁的,其价格相对稳定,因此机械费的控制主要是针对用量的控制。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合理调度机械,力求提高主要机械的利用率,并注意一机多用,减少设备维修养护人员的数量和设备零星配件的费用。
3.2结算阶段重视“索赔钱”
在清单计价模式下中标的施工单位面临着较大的施工风险。因为当前建筑市场已不可逆转地从卖方市场走向买方市场,企业要中标,其报价一般要低于国家统一定额下的价格,因此在当前建筑市场供大于求的情况下,企业想要获得更高的经济效益,加强索赔管理则是主要途径之一。
1)重视技术标与商务标的联系。清单计价法和原定额法报价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它很好地解决了施工方案与报价脱节的矛盾,即达到了技术与价格的统一。因此,施工企业在投标过程中应坚决杜绝“生搬硬套”过去技术标的情形。在投标报价时,商务标应以技术标为基础进行编制。针对技术标中拟采取的施工措施,在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中对具体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及利润进行相应分析。
2)重视“后继法规”引起的索赔。工程建设的周期,一般都比较长,如果在此期间,因后继法规的实施导致承包商蒙受损失,则承包商有权提出索赔。例如在小浪底工程实践中,因1995年开始实行新的《劳动法》,其中有承包商提出因新劳动法改变了其工作时间,影响了进度,故要增加人员和相应临时设施,为此承包商提出工期索赔,此外还提出了费用索赔。
4结语
长期以来,我国工程投标报价及造价管理均是以国家统一定额为主要依据的。在当前国家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前提下,每个施工企业应编制切实可行的企业定额,在投标报价中不断完善企业自身的价格数据库系统,在此基础上不断地提升企业报价的水平与技巧。在施工造价管理过程中,应注意开源与节流并重,尤其应加强对索赔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