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旅游期刊论文论当下滑雪旅游的发展

所属栏目:旅游论文 发布日期:2014-04-18 10:15 热度:

  论文导读:从世界滑雪强国经验来看,一流的滑雪旅游胜地还可以吸引大批的国外滑雪者和观光度假游客,进而实现高额的旅游创汇和国家文化输出。本文在吸收国内外专家学者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山岳型滑雪旅游地的典型问题进行了探讨,包括政府代表国家管理自然资源时的所有权监督缺位问题、滑雪旅游地经营权出让中的价值评估问题、山岳型滑雪地发展的环境政策问题、滑雪旅游的反季节性与动态季节性特征、大众滑雪向滑雪度假转型问题等。事实上,影响并决定我国山岳型滑雪旅游地发展的问题远不止这些,而且每个问题的深度与广度也远不局限于本文论述内容。笔者希望抛砖引玉,使更多有识之士关注滑雪旅游产业发展。本文选自《时尚旅游》。由时尚集团主办的《时尚旅游》杂志年度颁奖盛典在北京奥雅会展中心举行,红毯现场众星云集,星光熠熠,郭涛、王丽坤(微博)、谭耀文、蒲巴甲、何杜娟等纷纷出席该颁奖礼。当晚,内地新晋女星何杜娟受邀担任颁奖嘉宾,不同于其他女星们拖地长裙艳丽盛装,何杜娟则以一身花色连身短裙亮相走过红毯,轻松俏丽的装束,令现场记者眼前一亮,印象深刻。

  关键词:滑雪背景,滑雪场地,度假场地,时尚旅游

  一、研究背景

  从国际视角看,滑雪旅游已是世界旅游产业群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全世界现有雪场约6000个,滑雪人口达4亿,年收入700亿美元。世界旅游组织早在2003年时预测,2010年中国滑雪人次将会突破2700万。然而,2010~2011滑雪季,我国滑雪人次刚刚达到1000万,与预期相去甚远①。由于我国滑雪产业转化率低(每年的滑雪人口几乎等于滑雪人次),滑雪人口只有920万①。因此,结合2011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13.4亿)②计算,我国目前国民滑雪率只有0.7%③。而美国和韩国为5%,日本为9%,加拿大为15%,斯堪的纳维亚半岛国家和阿尔卑斯山国家的国民滑雪率均高达20%~40%④。从滑雪者数量规模和滑雪产业供给现状可以初步判断,我国还处于大众滑雪市场的初期培育阶段,滑雪度假时代远未到来。从另一个侧面也反映出,我国滑雪旅游产业前景广阔,市场潜力巨大。

  二、研究对象与研究问题

  (一)研究对象

  1996年亚布力旅游滑雪场(风车山庄)的建立标志着我国大众滑雪的萌芽,滑雪从竞技性体育事业开始向旅游休闲产业过渡。经过15年的发展,到2011年年末,我国已经基本形成山岳型(如黑龙江亚布力、吉林北大湖)、城市公园型(如北京朝阳公园滑雪场、天津水上公园滑雪场)和室内型(如上海银七星滑雪场、北京乔波滑雪场)滑雪旅游地体系,并涌现出多个符合国际标准的滑雪场和一批优秀的旅游度假设施。基于滑雪本身的户外运动属性和人们对体现冰雪文化的自然场所的天然认知,山岳型滑雪旅游地一直处于滑雪地主流地位。而突破地形和气候条件限制的城市公园型和室内型滑雪旅游地近几年也得到快速发展,一方面为山岳型滑雪旅游地培养潜在的户外滑雪游客;另一方面也在滑雪季分流部分客源。但是,城市公园型和室内型滑雪旅游地在雪场规模、滑雪人数、冰雪文化内涵、投融资多元化等方面均不如山岳型滑雪旅游地,而且山岳型滑雪旅游地在经营管理、生态环境、季节性等显性问题上更加突出。基于上述原因,本文将山岳型滑雪旅游地确定为研究对象,重点研究山岳型滑雪旅游地从无到有15年来的发展问题。

  (二)研究问题

  山岳型滑雪旅游地是滑雪产业链条的核心环节,也是中国滑雪产业演进的主线,其所面临的问题亦是阻碍中国滑雪产业发展的症结。因此,在中国旅游业发展环境日益改善、产业规模急剧壮大的当下,探讨山岳型滑雪旅游地的发展问题颇具意义。通过对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滑雪旅游研究文献进行梳理,滑雪旅游研究以2004年为界可分为两个阶段。2004年以前的研究文献多为常识导向型,介绍滑雪旅游的历史与现状、发展态势、自然地理条件、滑雪场建设等知识性内容[1,2]。2004年之后的研究则以问题导向型为主,如滑雪市场需求研究[3]、滑雪旅游地竞争力研究[4]、滑雪度假地生态环境问题研究[5,6]。这些研究性成果针对山岳型滑雪旅游地提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4个方面,即管理与经营、生态环境、季节性、度假地建设。这4个主要问题不仅从逻辑上相互关联,而且每一个问题又都涉及旅游目的地建设与滑雪产业融合发展过程中的具体相关问题(如图1)。研究并解决这些问题有助于山岳型滑雪旅游地突破低层次发展瓶颈,实现旅游发展和环境保护协调统一,有效平衡淡旺季差异,促进社区和谐与地方文脉传承,从而推动中国滑雪产业整体进步。因此,本文试图从新的视角对这些传统问题进行讨论。

  三、山岳型滑雪旅游地MESH问题探讨

  (一)管理与经营问题(M)

  1.多部门管理与所有权监督缺位目前,我国山岳型滑雪旅游地多以“旅游区”或“度假村”冠名,而无论使用何名称,滑雪场都是滑雪旅游地的核心设施。对于山岳型滑雪旅游地来说,滑雪场通常建设在长满植被的山体之上。我国《物权法》第48条明确规定:“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代表国家对这些自然资源行使所有权职责的是政府,政府行使所有权主要是对自然资源拥有管理权。具体到滑雪旅游地的开发建设方面,地方政府和各行业主管部门(如林业、矿业、国土等部门)代表国家管理林地、山岭等自然资源。然而,在责任面前相互推诿,在利益面前彼此博弈,已成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的陈年顽疾。多头管理并非山岳型滑雪旅游地管理部门独有,但随着滑雪旅游“白金效应”的凸显,各利益相关部门开始盯紧这块“肥肉”。因此,在滑雪场准入、建设用地审批、土地性质变更、林木和水源保护、招商引资等问题上,各部门一方面利用自身权力争取部门利益,另一方面也为其他部门设定政策障碍。这便导致出现“一山多雪场,归属各不同”的现象。地方政府在部门权力较量中扮演了终结者的角色。在地方政府的领导和协调下,针对一些资质较好且适宜滑雪运动的山地,或成立景区管理委员会进行行政管理,或建立旅游开发公司推行半市场化运作。这样一来,多头管理的局面有可能暂时得到遏制或消失,也有可能在更高一级的政府层面形成新的“多头”,从而进入更加激烈的权力博弈。当地方政府(国家自然资源所有权代理人)参与到山岳型滑雪旅游地具体的管理经营层面时,会造成一种更为危险的制度性隐患———监督缺位。在监督缺位的情况下,政府的权力会被无限放大,官僚作风和家长作风肆虐,政策决定有时不经科学论证便付诸实施,山岳型滑雪旅游地的开发通常属于大风险投资,可能造成巨大的行政成本和资源浪费。至今为止,在我国各种不同的权力领域尚未形成真正有效的监督机制,政府既是政策制定者又是利益享有者。在市场化过程中,政府的“裁判员”身份并没有改变,而“运动员”身份则由于从事滑雪场经营的企业进入而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即企业代替政府成为“运动员”,而政府角色向“教练员”转变。这样不但没有改变政府作为利益主体的地位,反而使政府角色更加隐蔽。滑雪旅游地企业在当地政府的授权和批准下从事经营活动,具体表现为3种形式:①由政府组建的“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滑雪旅游公司;②本地国有资产控股企业对滑雪旅游地的经营;③招商引资,由外来企业开发建设或承包经营。无论哪种形式都不能“自下而上”地改变多头管理和所有权监督缺位的现象。这种带有普遍性的制度缺陷只能依靠体制改革来解决。

  2.经营权出让及其价值评估修正虽然上述问题在现阶段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但是通过招商引资、出让滑雪旅游地经营权的方式还是可以看到,山岳型滑雪旅游地正在向企业化管理和市场化运营的方向转变。资源品级高的山岳型滑雪旅游地不仅是当地政府手中的宝贝,也是有实力企业争相追逐的对象。在这场资源与权力的争夺中,政府无疑掌握着绝对的主动权,出让哪些资源、以何种方式出让,成为政府在项目招标过程中向企业要价的砝码。在这场权力不对称的游戏中,寻租和腐败找到了滋生的温床。自1997年湖南省分别以委托经营和租赁经营方式出让张家界黄龙洞和宝峰湖经营权之后,业界掀起了出让、买断景区经营权的狂潮,从而引起学术界广泛重视和激烈讨论[7]。作为景区类型之一的山岳型滑雪旅游地(或滑雪场),其经营权出让的主要形式有:整体出让、部分出让和项目特许经营。经营权整体出让使得滑雪旅游景区的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有权代理人是当地政府,企业以整体租赁的形式,通过组织一方或多方投资,获得景区长时间的经营权[8,9]。地方政府与投资企业之间存在着信息不对称,一是企业比地方政府拥有更多关于旅游者消费偏好、目的地选择的信息和更多景区开发规划的信息;二是地方政府不能时刻观察到企业的投资行为。在利益最大化驱使下,企业有可能盲目、过多地兴建各种旅游服务设施、不加限制地接待旅游者,从而产生道德风险[10]。经营权部分出让易在政府和企业之间形成利益共同体,政府在这种情况下会放松对企业的监管,在滑雪旅游地建设中,可能出现过度开发、破坏环境的现象。项目特许经营是政府将滑雪旅游地部分设施(雪场、雪具、交通车、索道、住宿、餐饮)的经营权交给企业,企业由于只负责某一项目的经营,并不会顾及旅游地的总体发展。因此,企业利益与旅游地长远发展难免发生冲突。无论政府以何种方式将山岳型滑雪旅游地的经营权出让给企业,企业经营活动必然会对自然环境造成影响。因此,在经营权出让之前,将生态环境成本计算在内,对经营权价值进行评估十分必要,通常这一程序的意义容易被忽视。刘敏等认为,景区经营权价值评估属于资产评估领域,在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3种评估方法中,收益法是适合我国景区经营权评估的途径[11]。用收益法评估山岳型滑雪旅游地经营权是将未来的企业收益折算到现在而得到的资产价值。在我国传统的经济和价值观念中,或者认为没有参与劳动的东西没有价值,或者认为不能交易的东西没有价值,总之,两者都认为资源尤其是自然资源没有价值[12,13]。所以,纵观3种方法,都没有考虑到企业不当经营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生态价值没有计算在经营权价值之内。结合叶浪年提出的旅游景区经营权价格公式[14],考虑生态环境成本因素,笔者对旅游地经营权价值进行了修正:t经营权年限(单位:年)修正后的公式强调,企业获得的经营权价值V包括收益价值I(1+i%)t和生态价值E(1+α)t两部分,体现了生态环境对于企业经营的特殊意义。同时,也表明企业应当为经营所造成的环境代价埋单。这是生态伦理观和代际公平的体现,也是山岳型滑雪旅游地可持续发展的保证。

  (二)生态环境问题(E)

  1.对山岳自然生态的负面影响在经营权价值中体现生态补偿或是恢复因建设遭到破坏的自然环境,都属于应对消极后果的积极手段,但终究不是未雨绸缪的先行之举。毫无疑问,在滑雪旅游地建设过程中,无论是雪场、索道的铺设,还是餐饮、住宿设施的建设,都会对山地及周边原始自然环境造成破坏。但是,在滑雪产业巨大的经济诱惑和大众日益膨胀的滑雪需求面前,一味地呼吁停建滑雪场似乎显得过于学院派且不合时宜。堵不如疏,通过研究使滑雪旅游地建设与自然环境尽可能地和谐共生,也是时代赋予研究者的责任。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由于传统的经济活动(畜牧业、农业和林业)已不能满足农场生存和社会开支需求,于是地中海山区加快开发速度以吸引旅游者进入。其中,滑雪旅游地的发展格外抢眼,它的开发为当地带来了诸多益处,比如经济和收入的多元化、服务和基础设施的改善,以及居民心理上的安定感。然而,随之而来的也有不少负面影响,其中就包括生态环境的恶化[15]。在北美也遇到了同样的问题,20世纪80年代,希尔维亚?罗德里格兹(SylviaRodriguez)以瑞尔洪都(RioHondo)作为案例,研究了滑雪产业发展给当地水环境造成的污染,进而影响到微生物、灌溉农业和土壤[16]。近15年来,我国滑雪产业快速发展,山岳型滑雪旅游地正在经历着欧美国家走过的老路。雪场的选址、雪道的利用、滑雪区的扩张等对宜农宜林地的侵占不可避免,采伐林木、毁坏土壤表层、破坏植被,自然原生态不复存在,打破地区生态平衡[17]。2005年,王富德在分析北京市滑雪场对水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影响后,得出“滑雪场与民争水”的结论,并建议取缔北京市所有滑雪场[18]。尽管2007年张凌云发文与之商榷滑雪场用水量的计算方法[19],但是两位学者对于滑雪场人工造雪对水资源造成浪费这一事实均表示认同。除此之外,索道和造雪设备噪声搅乱野生动物生境、人工建筑和压雪破坏雪底层植被、人工雪融化后地表径流加大造成水土流失和洪峰、滑雪者和从业者制造大量的日常污水和生活垃圾,这些问题也都困扰着山岳型滑雪旅游地的发展。

  2.环境政策的重要性与研究短缺为了减缓山岳型滑雪旅游地给生态环境带来的上述压力,需要当地政府在审批环节、建设环节、经营环节始终有所作为。审批过程中要根据滑雪场准入程序严格把控审批关;建设中要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生态环境相关法律约束监督施工,并果断地对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处罚或叫停;在企业经营中要在做好公共服务的前提下,对企业经营行为进行严格监督与管理(如图4)。滑雪旅游对于游客来说是放松身心、强健体魄的休闲运动方式。通过滑雪旅游,游客可提升健康指数和幸福指数,从而对社会福利产生正效应。然而,不注重生态环境保护的粗犷式开发会给当地的土壤、植被和水源造成破坏,并且会影响空气质量,人们在“危机四伏”的环境中生活,社会总福利必然降低。当环境质量下降直至突破临界点时,滑雪旅游对于整个社会来说便成为一种“不经济”的(活动)现象。为避免“不经济”现象的产生,政府应当通过环境政策和生态立法来规范人们在山岳型滑雪旅游地的行为活动,包括旅游活动和经营活动。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环境政策的发展经历了60多年的历程,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甚至一些发达国家相比,中国在环境政策建设和环境治理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就[20]。环境政策不但在生态环境方面起到约束和规制作用,而且还广泛运用于其他很多领域。比如,在国际贸易领域中,在全球贸易自由化的背景下,战略性贸易政策的适用性受到很大的限制,政府很难使用直接的出口补贴来促使本国企业在国际上获得竞争优势[21]。但此时,环境补贴政策便可部分地替代贸易政策发挥作用。遗憾的是,在依托资源环境发展的旅游领域,环境政策尚未被业界和学术界所重视,只有敖荣军和韦燕生对中国旅游业发展的资源环境政策进行过探讨[13],此后10多年再无文章对旅游与环境政策进行专门论述。很多关于滑雪旅游的文章涉及环境与生态问题,但只是粗略地一带而过,不深入也不具体,可见这方面的研究有待今后拓展。

  (三)季节性问题(S)

  1.反季节性与动态季节性季节性是旅游业中尚未被人们充分理解的重要问题,很多目的地年年被季节性问题所困扰,但却束手无策[22]。山岳型滑雪旅游地在季节性问题上与一般旅游地具有明显区别,它不仅具有季节性,而且还具有反季节性和动态季节性的特征。陆林等人在对海滨型和山岳型旅游地客源进行季节性比较研究时,将季节性分为自然季节性和社会季节性[23]。笔者认为,自然季节性主要指春夏秋冬的四季更迭,它重点表现为资源的季节性;社会季节性与国家休假制度和游客心理感知有关,如我国“黄金周”和寒暑假期间会形成游客人数季节性爆增。从资源季节性影响的旅游供给来看,山岳型滑雪旅游地体现出反季节性的特征,即在冬季旅游资源普遍“暗淡”的情况下,依靠独特的冰雪资源开发滑雪旅游产品,有利于缩小旅游业淡旺季总体差异。在我国北方(已不仅局限于东北)地区,滑雪旅游已成为冬季最富吸引力的旅游产品,这从近年来遍地开花的滑雪场就可略见一斑。山岳型滑雪旅游地的反季节性是从旅游业整体视角和旅游产品季节性供给的角度分析得出的判断。如果将视角收缩到滑雪旅游本身就会发现,山岳型滑雪旅游地较一般的旅游目的地表现出更加明显的季节性,并且这种季节性还呈现出不稳定的动态特征。在我国北方大部分地区,滑雪季主要集中在12月到第二年2月,东北地区最长可达4~5个月,其余月份山岳型旅游地均无法开展滑雪旅游,可见滑雪旅游的季节性十分明显。不仅如此,滑雪季的长短还要视当年的气温和降雪量等诸多因素影响,由此,滑雪旅游显现出动态季节性。虽然滑雪旅游地都拥有造雪设备,但滑雪旅游靠天吃饭的本质特征是无法改变的。从滑雪游客需求来看,当气温不够低、室外冰雪氛围不佳时,滑雪欲望不能完全被激发,潜在的滑雪需求此时还不能转化成旅游行为。在动态季节性方面还有一个关键性问题———全球气候变暖,这是导致滑雪季缩短的重要因素,也是滑雪产业发展所面临的世界性难题。

  2.国外滑雪旅游地应对季节性的经验在应对季节变化和全球气候变暖这样普世性难题的过程中,欧美发达国家山岳型滑雪旅游地的一些做法和国外在该领域的优秀研究成果值得借鉴。在理论层面,丹尼尔?斯科特(DanielScott)和吉奥夫?麦克博伊尔(GeoffMcBoyle)从需求和供给两方面进行了研究。他们认为,21世纪气候变化还将加剧,滑雪旅游产业必然要主动适应这种变化,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如图5)[24]。综合国外滑雪旅游地生存模式,笔者认为,有3个方面经验值得我国山岳型滑雪旅游地学习:一是,打造环境优雅的文化小镇;二是,开展适合春夏秋三季的运动休闲项目;三是,举办节事活动,与会展产业联姻。例如,惠特勒是加大拿的著名滑雪胜地,在非滑雪季,小镇以其极富魅力的特色建筑和散发文化品位的生活环境吸引着全世界游客。小镇巧妙地运用了色彩和时尚元素,在精心设计下,步行街、店铺、书吧、咖啡馆、喷泉、景观小品都成为旅游吸引物。而且,在惠特勒周边的山地和丛林中开发出丰富的户外运动项目,如借助滑雪场的运送系统进行自行车高山速降、在高大的树木间设置悬桥让游客体验空中森林、利用山地坡度差悬架缆绳开展溜索等极限运动。惠特勒也因此成为没有淡季的休闲运动天堂。再例如,世界著名的滑雪度假胜地达沃斯,是达沃斯论坛的定期定址举办地,一流的自然环境和办会条件使其在一年四季都成为游客观光游览和国际机构、企业举办会议的理想目的地。

  (四)度假地建设(H)

  1.有关观光旅游和度假旅游的讨论世界旅游组织研究表明:一个国家人均GDP超过800美元,观光旅游开始起步,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时度假旅游逐渐兴起[25]。“800”和“3000”两个阈值作为国家旅游产业发展转型的衡量坐标被广泛引用。但值得注意的是,世界旅游组织的这一判断并不等于“人均GDP超过3000美元后度假旅游将逐渐取代观光旅游”,或者“度假旅游是较之观光旅游更高级的旅游方式”。而上述两种论断正是目前国内大多数学者所持有的观点。如果依仗这种观点结合我国当前人均GDP水平来审视山岳型滑雪旅游地的发展状态,会得出如下结论:与观光旅游具有相似特征的大众滑雪旅游正在向更高级的滑雪度假阶段转型。刘思敏指出,从旅游者的角度来看,观光和度假是两种完全不同性质、彼此根本无法相互替代的旅游消费需求,它们只是功能不同,却没有层次之分[26]。本文开篇中提到,我国滑雪人口相对数量和绝对数量均处于较低的水平,而且滑雪产业规模弱小、产业链短、滑雪度假设施严重不足、国民滑雪需求有待挖掘。可见,目前出现在山岳型滑雪旅游地的一些滑雪度假活动,只是少部分滑雪者的超前消费方式,它代表了未来滑雪度假的一种良好发展势头,从中国滑雪产业整体看,并不能断定大众滑雪已开始向滑雪度假时代转型,更谈不上滑雪度假是将来取代大众滑雪的更高级旅游方式。因此,段首结论无法成立。

  2.国际管理集团的引入对度假地建设的影响诚然,随着中国滑雪产业的发展,在一些发展基础较好的山岳型滑雪旅游地,度假设施不断出现、以度假为目的的滑雪游客人数增多、度假消费比重增加,确是不争的事实。虽然目前中国滑雪产业特征不足已支撑“大众滑雪向滑雪度假转型”的论断,但少数滑雪者已经进行的滑雪度假活动表明,滑雪度假在中国已经开始萌芽。在我国滑雪度假软硬件设施和管理运营经验总体不足的情况下,国际管理集团的引入对滑雪度假地建设将起到重要作用。比如,在几易其手之后,2010年亚布力滑雪度假村由全球著名旅游度假机构地中海俱乐部(MedClub)接手经营。地中海俱乐部体验式的产品、一站式的服务、精细化的管理和遍布全球的营销网络将极大提高亚布力滑雪度假村的国际知名度,同时为中国山岳型滑雪度假地建设树立了典范。四、结语目前,中国滑雪旅游产业遭遇低转化率、低水平供给、低国民滑雪率“三低”症候群的困扰,产业发展面临瓶颈。这种局面是在多种因素共同影响下形成的。对于中高纬度国家来说,四季分明的气候特征一方面造就了千差万别的自然景观,另一方面也为旅游活动的开展设置了天然的季节性障碍。因此,在旅游活动普遍不活跃的冬季,滑雪旅游的开展对于一个国家的旅游产业整体发展具有特殊意义。滑雪旅游有助于平衡旅游季节性差异,提高滑雪旅游地(多为山区和城市远郊)就业水平和收入水平,提升东道地区文化品位,强健国民体魄。

文章标题:时尚旅游期刊论文论当下滑雪旅游的发展

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www.sofabiao.com/fblw/jingji/lvyou/20691.html

相关问题解答

SCI服务

搜论文知识网的海量职称论文范文仅供广大读者免费阅读使用! 冀ICP备1502133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