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品贸易是世界各国国际贸易的重要内容,也是一个国家扩大其国际影响力的重要途径。众所周知,美国虽然在货物贸易方面一直处于贸易逆差状态但在文化贸易上却呈现贸易顺差,属于文化贸易强国。
摘要:中国发展文化产品贸易是扩大中国国际影响力的重要途径,中国文化产品贸易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为美国。首先分析了中美两国间文化产品贸易和产业内贸易状况,认为中国对美文化产品出口主要集中在文化产品硬件上,中美两国文化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不高。其次,通过水平产业内贸易和垂直产业内贸易计算公式实证分析了中美两国文化产品产业内贸易状况,认为中美文化产品产业内贸易是典型的垂直型产业内贸易。
关键词:核心期刊,文化产品贸易,水平型产业内贸易,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中国,美国
借助“经济全球化”的进展,美国文化产品的出口亦蔚为大观。自冷战结束以来,美国以视听媒介文化产品出口为典型代表,其文化产品贸易无论从营业收入、覆盖地域还是从实际影响力来看,都处于世界第一的位置。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我国虽已成为世界上第一大出口贸易国,但是出口的产品大多集中在工业制造品方面,文化产品出口则远远落后于对外贸易的总体发展。为了加强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的出口,政府制定了大量的扶持政策,有效地推动了我国文化产业发展,文化产品与文化服务出口贸易额逐年提高,我国文化产品在国际上的影响力也日益提高。美国是我国文化产品的主要出口市场,2012年美国成为我国文化产品出口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为分析探讨中美两国间文化产品贸易状况,本文从产业内贸易角度,实证分析两国文化产品产业内贸易状况,分析结果将对我国文化贸易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1文献综述
1.1国外文献综述
国外有关研究中,Wildman、Siwek(1988)通过对国际影视文化贸易的分析,认为影视文化产品的生产存在外部规模经济效应,即较大规模的投资会使其生产的产品具备竞争力,从而在国际竞争中具有比较优势。Frank(1992)分析了美国影视文化贸易的影响因素,认为外部规模经济、物质资料和人力资本都能提升美国影视文化贸易的竞争优势。Schulze(1999)将艺术文化产品分为现场表演艺术、不可复制文化产品和可复制文化产品。他认为,传统的比较优势理论、要素禀赋理论对可复制文化产品贸易的解释性强,但并不适用于不可复制文化产品贸易。Marvasti(1994)对美国和加拿大的图书、报纸、电影、唱片领域的双边文化产品贸易额进行了实证检验。结果显示,语言的相似性、人均收入、资本密集程度、人口规模是影响两国间文化贸易的因素。 Marvasti、Canterberry(2005)研究了1991-1995年期间,美国与33个国家间电影文化贸易的决定因素。实证结果表明,语言、教育等因素对美国电影出口具有正面影响。Disdler(2010)实证检验了1989-2005年跨国双边文化产品贸易的决定因素,认为文化相近性对文化产品贸易具有促进作用。同时指出文化产品贸易的增长与一国总贸易规模扩大之间具有正相关性。
1.2国内文献综述
国内关于文化产品贸易的研究最初始于对中国文化贸易逆差的关注。例如,赵有广(2006)指出中国文化产品贸易存在严重逆差。后来,一些学者开始使用更加系统的指标进行定量分析。如方慧、尚雅楠(2012)选取图书报纸期刊、音像电子、专有权利使用费和特许费、广告宣传、电影音像五大行业,通过计算TC指数和出口优势变差指数,得出了中国文化贸易国际竞争力较弱的结论。联合国贸易发展会议出版的《创意经济报告》及随之推出的创意经济数据库为研究文化贸易竞争力提供了更好的数据基础,促使更多研究成果的出现。朱文静、顾江(2010)发现中国文化产品贸易竞争力很强,但体现文化产业精髓的文化服务贸易竞争力很弱,逆差严重。白远(2010)发现中国是文化创意产品的出口大国和消费小国,但“出口大国”是基于文化产品贸易而言的,而且指出,如果文化创意产业只被定义为服务业或知识产权业,那么中国在文化创意产品贸易上的确毫无竞争力可言。方英、李怀亮和孙丽岩(2012)总体上对中国文化贸易的规模与结构进行了分析讨论,运用国际竞争力指标分析了中国文化产品和服务贸易的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对于中国文化贸易逆差与竞争力落后的形成原因,学者们也进行了广泛讨论。赵有广(2006)指出版权贸易中的软件和电视节目是我国文化贸易逆差的主要来源,造成这种逆差的主要原因则是对传统文化的不重视、未对文化元素进行经济化传播、货物贸易没有承担宣传中国文化的责任以及政府的支持措施不具体。康小明、向勇(2005)从文化产业集群角度,按照迈克尔・波特的钻石理论,指出影响文化产业集群竞争优势的要素包括生产要素、需求状况、文化企业战略、相关辅助产业和政府行为等。白远(2007)对文化创意产业进行行业界定的基础上,指出,国家整体经济实力、科技水平、文化创意产业聚集和融合、健全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国内市场需求是文化创意产业形成的条件。
从以上文献综述可见,当前的相关文献关注的是我国文化产品贸易状况、国际竞争力状况及其影响因素,从产业内贸易的角度分析文化贸易的研究尚且不多。由于在文化贸易方面美国是我国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因此本文试图做以下三方面的论证:一是目前的文献均认为我国在文化贸易方面存在贸易逆差,本文将实证分析中美文化产品贸易是否真正存在文化贸易逆差;二是分析中美两国在核心文化产品和相关文化产品上的产业内贸易水平;三是分析判断中美两国在文化产品贸易上是否呈现垂直型产业内贸易格局。
1.3本文研究范围界定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于2005年将文化贸易分为文化产品贸易和文化服务贸易,而文化产品可分为核心文化产品及相关文化产品,其中核心文化产品包括文化遗产、印刷品、音像媒介、视觉艺术、影视媒介;相关文化产品包括音乐、影院和摄影、电视收音机、建筑和设计、广告、新型媒介,并划分出相应的协调制度编码。本文根据该定义,同时考虑到数据可得性,本文主要分析中美9类文化产品产业内贸易。 2文化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的衡量方法
2.1产业内贸易水平的衡量方法
文化产品产业内贸易的发展程度可以采用一定的指标来衡量,这些衡量指标包括巴拉萨指标、格鲁贝尔和劳埃德指标。其中,运用最为广泛的衡量指标是格鲁贝尔和劳埃德提出的G-L指数,这个指数近似于衡量产业内贸易在全部贸易中所占的比重。首先从某类文化产品的角度来看,该类文化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的计算公式如下:
在公式① 中,GLit是第i类文化产品在t时期的产业内贸易指数,Xit和Mit分别代表第i类文化产品在t时期的出口额和进口额。在本文中,i取值为1-9,分别代表文化遗产、印刷品、视觉艺术、影视媒介共4类核心文化产品,以及音乐、影院和摄影、电视收音机、建筑和设计、广告共5类相关文化产品;根据公式定义,0≤GLit≤1,该指数越接近1,表示该类文化产品的产业内贸易水平越高。
其次从一个国家的角度来看,产业内贸易指数可以用各类文化产品GLit指数的加权平均求得,以表示该国文化产品贸易的产业内贸易水平,计算公式如下:
其中,Wit为第i类文化产品在t时期的贸易权重,是各类文化产品贸易在总文化贸易中所占的比例,因此权重越低的产品类别,对总文化贸易产业内贸易水平的影响就越小。
2.2水平型产业内贸易与垂直型产业内贸易的衡量
从产品差异角度产业内贸易水平可以分为水平型产业内贸易(HIIT)和垂直型产业内贸易(VIIT)。Greenaway等人(1994)以产品质量为根据提出了区分方法,他认为产品质量可以由产品价格来体现,具体的衡量方法如下:
3实证分析过程
3.1中美文化产品贸易规模分析
长期以来,中国文化产品出口市场集中于美国和欧盟,美国是我国文化产品出口贸易的第一大贸易伙伴。2012年中国对美国文化产品出口为170.4亿美元,进口为8.38亿美元,由此可见在文化产品贸易上中国对美国呈现贸易顺差,不存在所谓的“文化贸易逆差”现象。中美文化产品贸易规模与两国间的对外贸易规模相差甚远,2012年中国对美出口高达4256亿美元,自美国进口1105.9亿美元,中国对美文化产品出口占总出口的比率仅为4%,文化产品进口占总进口仅为0.7%,这说明两国间文化贸易规模很低。
在核心文化产品上,中国对美出口集中在印刷品上,2012年印刷品出口占中国对美文化产品出口的38%,具体主要是图书、报纸和期刊。其次是视听媒介产品,2012年视听媒介产品出口占中国对美文化产品出口的16%,具体主要是摄影和电影产品;进口方面,中国主要从美国进口印刷品,2012年中国从美国进口印刷品占文化产品进口的232%;其次是视听媒介,中国从美国进口的视听媒介产品主要是电影和新型媒介。
中国对美国出口的相关文化产品是核心文化产品出口贸易额的4倍。从具体产品来看,中国对美出口集中在电视收音机产品上,2012年电视收音机出口占中国对美文化产品出口的半壁江山,达53.9%;其次是音乐产品,2012年音乐产品出口占中国对美文化产品出口的 24.2%,具体主要是乐器和录音媒介。从进口上看,中国主要从美国进口影院和摄影产品,2012年影院和摄影产品进口占中国进口美国文化产品的27%,具体主要是电影摄影机、照相馆和电影院使用的产品。
综合核心文化产品贸易和相关文化产品贸易状况可以看出,我国目前对美国的文化贸易以相关文化产品为主,尤其集中在电视收音机和音乐产品出口上。同时,根据本文的数据分析可以看出,我国无论是在核心文化产品(文化遗产除外)还是相关文化产品上对美国均呈现顺差,而且顺差很大。
3.2中美文化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分析
本文通过公式②计算中美文化产品产业内贸易总指数发现,中美文化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总体不高,产业内贸易总指数最高时也仅0.082,这说明中美文化产品贸易还是以产业间贸易为特征。
从9类文化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来看,中美两国相关文化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高于核心文化产品产业内贸易指数,这说明中国对美国文化产品出口的比较优势集中在相关文化产品上。核心文化产品产业贸易水平较高的是文化遗产和印刷品,最高分别达到0.76和0.47;而视觉艺术和影视媒介产业内贸易水平不高,表现为产业间贸易特征。相关文化产品方面,中美在影院和摄影、广告两类产品上产业内贸易特征明显,最高分别达到0.88和0.95;而在音乐、电视收音机、建筑和艺术三类产品上产业内贸易特征不明显,呈现产业间贸易特征。
综上所述,中美文化产品贸易还处于发展阶段,产业内贸易水平不高;中国在相关文化产品出口上具备一定比较优势,两国间在相关文化产品上产业内贸易水平也相对更高。
3.3中美水平产业内贸易和垂直产业内贸易分析
本文通过计算公式③和计算公式④计算发现,中美两国在9类文化产品产业内贸易上主要以垂直型产业内贸易为主,电视收音机、音乐两类相关文化产品上垂直产业内贸易尤为突出,这说明中美两国在主要文化产品生产上提供的是质量不同、价格不同的相似文化产品;只在文化遗产这类核心文化产品上表现为水平型产业内贸易,这说明中美两国在文化遗产方面存在差异性,从而使两国文化消费者在选择消费文化遗产方面可供选择的产品增多。由于垂直产业内贸易格局主要由两国文化要素禀赋差异引起的,主要出现在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由此可见中美文化产品产业内贸易格局与工业制品产业内贸易格局完全相同。
4结论和建议
以上分析结果表明,中美两国文化贸易规模不高,产业内贸易水平也不高,但在文化遗产、印刷品、广告等文化产品上表现出相对较强的产业内贸易形式。
4.1通过政策调整推动国有文化机构走向市场,鼓励文化企业追求规模经济效益
2012年我国制作生产电影745部,电影产量仅次于美国和印度;2012年中国电影票房收入27.04亿美元,美国电影票房收入108亿美元。这些数据表明中国文化产品的产量已经居于世界前列,但是这并没有带来一定的效益,中国文化企业还存在规模小、分散生产、企业效益差等状况,这些是阻碍文化产品产业内贸易发展的主要因素。因此,中国文化企业要从产量经济向规模经济转变,鼓励文化企业注重和追求规模经济,就是要通过政策调整推动国有大型文化机构走向市场,充分利用市场竞争机制,发挥大型文化企业的领头羊作用。
4.2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文化方面法律法规
由于中国与美国的制度差异会阻碍两国文化贸易规模,降低两国间文化产品产业内贸易水平,因此中国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文化方面法律法规,为进一步扩大中国文化贸易规模打下坚实的制度基础。
4.3文化贸易的发展是潜移默化的过程
发展文化产品贸易,对于中国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模式有着重要意义,也有利于传播中国文化,增强中国经济软实力,而后者又将对中国其他产品出口贸易产生重要影响。但是中国文化产品在海外市场的传播不能寄希望于政府助推的一蹴而就,因为文化产品出口是一个潜移默化的接受并成瘾的民间过程,政府应致力于文化企业创新的扶持上,而不是直接参与到传播过程中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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