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部分设计人员不熟悉本专业预算定额及费用定额,不熟悉建筑材料及其预算价格,认为这是概、预算工程师的职责,要使技术与经济有机地结合起来,避免二者脱节,设计工程师就必须树立经济核算的意识和观念,克服重技术轻经济,更应克服设计一味求安全、保守,造成浪费的不良倾向。对设计人员加强专业培训和学习,使他们熟悉概、预算有关知识和建材市场价格,让他们在设计过程中自觉地把技术设计与经济设计有效地结合起来。
1.6加强工程地质勘察工作
基础工程部分涉及的地质复杂,不确定的因素较多,一旦地质资料质量不高,缺乏科学依据,很容易造成设计不准确。例如地质资料所提供的地基承重力过于保守,甚至严重偏低,就会造成设计中基础工程量过大,引起项目不合理,投资增加,造成浪费。另一种情况是,由于地质资料不准确,导致设计图纸与实际相差较大,不得不采取大量的工程设计变更,最终导致工程总造价难以控制。加强工程地质勘察这一环节,应当从业主抓起,提高他们对勘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避免个别业主单位忽视勘察工作,不愿花钱,只委托勘察单位进行地质初勘或根本不勘察,利用不准确的地质资料进行设计,导致出现严重不合理甚至浪费现象,使工程造价超支和失控。
2招投标阶段工程造价控制
建设工程招投标在我国全面推行后,在缩短建设工期,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抵制不正之风方面作用明显,也有效地保障了招标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1做好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
工程招标包括设备、材料采购招标和施工招标两个方面。招标文件确定了建设工程施工招标的原则和程序,规范和知道工程建设施工招标的各个环节,对建设工程从项目报建到合同签订的全过程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由于招标文件也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同样具有法律效力,它是施工单位投标报价的依据,是双方签订合同的依据,也是竣工结算处理索赔的依据,按法律顺序它也排在前列。因此,招标文件的编制应当非常严密而准确,每项都要详细地,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及争议,也可有效地避免过多索赔时间的发生。
2.2加强工程招投标,合理确定工程造价
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进行公开招标,加强对招投标的监督;二是不断提高标底的编制质量和评标人员的业务素质,切实防止压标或低价抢标;三是严格禁止招标人利用施工企业“找活”心切的特点,人为地要求施工企业压价让利和提出垫资施工等条件;四是标底的确定原则上应使招投标双方都有利可图,达到双赢的目的。在评标过程中,应在合理低价中标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投标单位的社会信誉、资质情况、施工能力、设备状况、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定,以便选择一个既能降低工程造价成本,又能保证工程按质按时完成的中标单位。
3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
工程项目的施工阶段是工程实体形成阶段,是人力、物力、财力消耗的主要阶段,要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发挥投资效益,就要在工程实施阶段加强工程建设的管理和监督职能,从而加强对工程项目建设的全方位、全过程的造价控制。
3.1建立健全工程造价管理系统
从机构上设立健全造价管理体系,以项目公司领导为核心,各部门及总监办为控制造价的环节,施工单位为控制造价的基础。施工单位必须依照合同规定如实申报计量、报价资料;监理工程师切实履行监理指责,严把工程投资第一关,严格按合同条款的规定,进行验收基价;项目业主办公室严格控制日常费用开支;计划合约部建立健全造价控制的规章制度,以概算为框架,实施工程造价动态控制,建立健全合同台帐、计量台帐,与概算台帐建立对应关系,实时掌控工程变更情况,进行造价预测、造价分析;工程技术部组织审查技术方案,审查变更设计方案的必要性、合理性、工程数量;财审部则主要负责资金的有效使用。
3.2严格合同管理
严把变更设计与计量支付关,堵塞各种漏洞,通过合同管理实现造价控制目标。
首先从合同制定上加强造价控制,制定严谨、完善的施工合同,减少索赔和变更,为施工过程控制造价打下良好的管理基础。在施工实施过程中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的造价变更,无论是合同内工程还是增加项目,坚持一切按合同条款、合同单价办,通过合同管理控制施工过程中调价加价。
严格工程计量支付程序,制定项目的《工程计量支付实施细则》,坚持所有计量支付均按《细则》规定的程序、办法、格式办理。计量支付实施计算机系统自动化管理,计量支付需经驻地监理——总监办——工程技术部——计划合约部——财审部———项目业主领导———银行等多关联合审核,保证计量支付手段严密、科学,每月的进度款拨付准确及时,资料详实可靠。
3.3加强工程变更管理
制定项目的《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变更设计严格按《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规定的指责权限范围和程序执行,严格控制建设规模,不随意改变原设计,不随意提高或降低技术标准。开发项目的所有变更设计将按程序按制定办,保证变更数量、变更费用、变更规模的有效控制,具体措施如下:
⑴业主、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均可在不降低工程技术标准、使用功能和功能和工程质量的前提下,提出能力节约投资的合理化建议,并提出优化设计变更方案。
⑵施工前,承包人必须对施工图纸进行复核,对图纸中结构物的位置、尺寸、标高有明显的差错、遗漏、缺陷以及与现场的实际情况不符的,及时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以便提出变更方案,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⑶同一分项工程的所有变更,必须按一个变更设计报送处理,不得分割项目,改变变更设计类型;
⑷要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各工程变更在变更的规模上在宏观上加以控制。对各驻地监理上报的工程变更在变更原因上进行进一步的推敲,确定是否需要变更;对重要或重大变更是否成立,提供建设性意见;组织召开承包人、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业主的工地现场会议确定变更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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