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际金融危机下,实体经济复苏缓慢,但我国房地产却在一年之内,不仅渡过了危机,还“空前繁荣”。本文通过对房地产业的分析,揭示了房地产业泡沫化发展给民生和经济发展带来的危害,并提出了解决的思路和措施。
关键词:房地产泡沫民生经济
一、引言:
国内房地产市场2009年3月以来格外红火。尤其在北京、上海、广州等房价风向标城市,价格走势更是极不正常。例如上海房价在7月创下了一年来的新高,不少高档楼盘简直卖疯了,房价动辄以每平方米2000至3000元的速度飙升,京、沪市中心区房价已经高过迪拜。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泡沫形成已经是业界的共识,但泡沫终究是要破灭的,特别是在中国经济复苏基础依然不稳的关键时刻,如果作为支柱产业的房地产业出现雪崩,后果不堪设想。脱离基本面需求和承受力的繁荣还能维持多久?这是每一个关心民生、关心中国经济健康、平稳发展的人需要思考的问题。
二、市场怪象:
近年来,我国楼市存在一个怪象,那就是一方面大量房子空置,另一方面房源紧缺、房价不断上涨,出现泡沫。与火爆的房地产市场相对应的,是2009年12月7日发布的社科院蓝皮书表示:我国房价收入比超出合理承受范围,85%家庭无能力买房。
1、京沪深三地房市,不少楼盘空置率达50%以上。
一边是连夜排队买房,另一边则是不断上升的空置率,新建小区每到夜幕降临多是“黑灯瞎火”,许多小区入住率都不到50%。而按照国际通行惯例,商品房空置率在5%-10%之间为合理区,空置率在10%-20%之间为空置危险区,空置率在20%以上就是商品房严重积压区。
2、房子不是用来住的,而是用来“炒”的!
国家进行住房改革的目的,本来是要让人民群众更快的有房住,住上更好的房。但结果却变成了一些人暴富的发源地。官商结合的房地产开发,土地财政的推波助澜,利用现行土地制度和政策的漏洞,落脚于一个“炒”字,从地皮“炒”起,把房价“炒”得扶摇直上,把人民群众的住房问题“炒”成了压在人民头上的新的大山。
房子用来炒了,在流动性泛滥和资本逐利性的驱动下,房价不断上升,空对空,数字对数字,甚至还把生产用资金投入其中参与炒作。炒来炒去的后果,是一些城市的房价高不可攀,“买得起房子的人不住,需要房子的人买不起”,房子买来不是用来住的,而是作为投资渠道,进行无限增值的。这也是目前房屋空置率为什么显著增高的原因。
3.征地不是用来盖房子的,是用来囤积升值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中国房地产企业竞争力研究报告》显示,2008年,我国百强房地产企业囤地数量高达381万平方米,比2007年增长30.8%,最大的开发商土地储备达45平方公里。中国建设银行研究部发布的最新报告也显示:2001年初至2009年5月份,房地产开发商累计购置土地面积21.62亿平方米,但实际仅开发完成12.96亿平方米,相当数量的土地被囤积和倒卖。统计数据显示,从1998年到2008年的十年间,全国范围内用于房地产开发的土地购置面积为31.3亿平方米,而截至2008年底全国土地开发量仅为19.4亿平方米,在开发商的手里竟然滞留囤积了接近40%的土地。
据相关数据显示,三季度末,全国排在前十名的开发商囤地规模已达3亿平方米,这些房企的土地储备最长可供其开发上百年。中国房地产市场独有的“囤地”现象,催生了“只倒土地不盖房”的开发商。
三、原因分析
2009年我国房地产市场之所以V型反转,是国家于去年年底出台的刺激楼市的政策,引发了开发商、地方政府和银行一致的行动,制造了房地产市场的繁荣。高房价的真正罪魁祸首是流动性过剩和银行违规信贷,是土地执法不严,是地方政府积极配合和舆论导向。
1、流动性过剩造成房地产信贷的不正常增长,推高了房价,积累了银行的信贷风险。以资产价格泡沫为特征的经济危机,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上发生的经济危机的普遍特征。具有通货膨胀水平不高,但资产价格却在膨胀的特征,特别是房地产价格的膨胀和股票价格的膨胀,最后泡沫破灭引发危机。
房价疯涨的背后是宽松的房地产政策,尤其是宽松的信贷和二手房交易政策。2009年各大银行几乎没有执行二套房贷政策,许多人购买多套住房,仍旧能够办理首付20%和房贷利率七折的优惠政策。
2009年银行超万亿的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近万亿的房地产开发贷款,使得房地产市场波动的风险集中于银行体系。“绑架”了银行的房地产业,使得政府出台调控政策时不得不“投鼠忌器”。
2、土地财政助推房价。“土地财政”属于预算外收入,又叫第二财政,是指一些地方政府依靠出让土地使用权的收入来维持地方财政支出。在现行的房地产税费政策下,地方政府是最大的受益者之一,这种巨大的利益诱惑,必然大大刺激地方政府的卖地冲动。
在宽松的货币、信贷政策环境下,开发商资金充裕,开发商的竞价行为促进土地成交价格的步步走高。在2009年两会上,全国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在“我国房价何以居高不下”的书面发言稿中指出,房地产开发的总费用支出一半流向政府是房价高企的主要原因。2009年3月1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在答记者问时也表示,各地区影响房价的主要因素之一是土地成本。
3、地方利益的驱动,使得政府的监管成了摆设。面对十分严重的开发商囤地行为,应该说并不缺少相关的管理政策和制度。早在1999年出台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就有“无偿收回”的明确规定。然而令不行禁不止,很多土地闲置多年,仍能顺利高价倒卖。囤地屡禁不止的深层次原因在于政府利益与企业利益分配,在于政策执行力度和监管力度的不足。
各级地方政府对公共设施项目投资带来的土地升值的预期均很高,并以此作为向银行融资的条件。一旦房地产市场出现异动,土地财政无法支持地方政府向银行的巨额还贷,将形成大量的坏账和烂账。地方政府和银行已经被绑在了一辆战车上,政府不作为就成了现实的选择。
4、政策、舆论引导以及利益驱动下的全民炒房。据对中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内近百家房地产企业调查发现。2009年下半年在售的楼盘中投资性购买比例可能占到70%。
房价为什么涨?首先是开发商所谓的销售策略,就是捂盘惜售,人为抬高房价。其次是舆论的宣传引导,打开电视、翻开报纸、点击网络,2009年最热的一个词就是:房价又涨了。还有许多所谓专家天天在说:房子可以抵御通胀,是投资的好品种。第三是不少购房者,当他们真的下定决心走进售楼处的时候却发现房价又涨了,面对节节上升的房价,购房已经变成了抢房,一种恐慌情绪正在购房者中间蔓延。
刚性需求的恐慌则是房价越来越高,再不买就买不到或终生再也买不起房子。投资性购买的恐慌则是,如果不及早出手投资,手中的钱越来越不值钱,而且晚半步购买,就会丧失赚取利润的机会。有业内人士认为,假如包括有投资心态的自住需求在内,目前的炒房人群已经超过七成。大有全民炒房的架势。当恐慌性需求变成炒作需求进而开始“击鼓传花”时,这个市场离崩溃也就不远了。
四、对策与措施
可以说,2010年中国经济的运行风险来自于房地产,并可能出现与美国次贷危机爆发前相类似的情况,即整个经济系统运行是建立在房地产市场之上的。笔者认为,要避免危机的发生,必须从以下几点做起。
1、进行政策调控,压缩流动性,抑制房价无限上涨。
从前边的分析我们知道,2009年房价暴涨的根本原因是过多的流动性在寻找出路。那解决的办法就是:必须引导或抑制过多的流动性不要进入或流出楼市。首先是央行加大回笼资金力度,财政部通过发行国债回收流动性,银监会、审计署对信贷资金流入楼市进行严格的检查审计;其次是加强监管,严查违规信贷,尤其是二套房贷和二手房交易政策要严格执行,取消二手房交易的营业税优惠,提高投机成本,抑制投机炒房行为。第三,加大对中小企业扶持力度和产业政策导向,开辟资金投资渠道。第四是加大对游资和热钱的监控。有关部门除了严格监控外,严格执行国家12月30日出台的“鼓励外资以并购方式参与国内企业重组”、“中国将向外资扩大开放领域,鼓励投向高端制造业”的政策。
2、加强舆论及政策引导,明确住房功能属性,转变炒房观念。
曾几何时,我们受欧美的影响,一直将购置住房视为一种投资行为,视为一种金融现象,而非消费行为。在国家统计CPI的时候,房价也未纳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既然买房是投资,就和居民的收入高低没有多少关系,“炒家”就希望大家都来炒,把价格抬上去,从中获得更多的投资收益,然而房子不同于一般投资品,它除了具有固定性、差异性和有限性外,更重要的是具有民生性。住宅的民生性体现在它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是人们最基本的生活资料和第一必需品,安居才能乐业就形象地说明了住房的民生性要大于投资性。将住房重归消费的范畴,让房子的居住功能得到发挥,则在房产的供应、房价的水平和调控政策上,就必须考虑民众的购买力。
因此无论从经济学角度还是从保障民生的角度看,我们都要改变观念,绝对不能把住房当作股票那样的纯投资品任意炒作,这关系到中国房地产未来的命运和国民的生活品质。首先各级政府应把住房看成民生问题,把基本解决中国民众的住房问题作为一项基本职责,向市场提供更多廉价的土地和廉租、廉价房,同时采取合理有效的政策措施抑制炒房,使住房回归居住功能。其次舆论也要正确引导民众,提示炒作的风险和危害,理性对待住房消费。
3、进行制度创新,消除土地财政。
首先是落实土地监管政策,不能依赖于地方政府自觉查处囤地,必须是国土部会同纪检监察等部门掀起一场大的战役,来清理被囤积、被倒卖的土地。实践证明,由于地方政府过度依赖于土地财政,担心打击囤地会打跑开发商,所以不可能严格监管。其次是改变目前的土地储备制度。当前土地储备管理制度中的最大弊端是,地方政府集土地的管理者、运营者、裁判员角色于一身,垄断了土地供应,这就避免不了某些地方政府成为“土地倒爷”,也避免不了某些地方政府成为开发商倒卖土地的合伙人、保护伞。无疑,制度上需要做出改变。应该将出售土地的收入由中央财政收回,再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进行二次分配。这样就打断了地方政府出卖土地的利益驱动力,打破了土地财政推高房价的恶性循环。
4、加强监管和完善土地政策,打击囤地炒地行为。2009年12月17日,财政部、国土部等五部委出台《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开发商以后拿地时,“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如果开发商拖欠价款,不得参与新的土地出让交易。该通知的实质就是全国统一并普遍提高了开发商拿地的首付款,由此会对其资金链形成压力,部分遏制炒地、囤地行为。国土部应该尽快研究并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批后监管,打击闲置土地等措施,通过与金融管理机构联手增加土地市场透明度,严格执行《闲置土地处置办法》,重点监管典型“地王”和闲置土地。
五、结语
房地产行业作为重要的支柱性产业,2009年新房销售总额为4.5万亿元,占GDP的13%,直接拉动GDP增长率超过1个百分点,拉动多达四五十个行业的发展,还解决了很多就业问题,因此从社会稳定和经济大局上讲,要及早研究,出台有力政策措施并严格执行,避免房地产泡沫破裂造成对民生和经济发展的危害,回归持续健康发展的轨道,形成稳定发展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