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对旧房拆除的几点认识之房地产论文

所属栏目:房地产论文 发布日期:2012-03-23 14:48 热度:

  摘要:现在城市大拆大建,政府只算经济账,不算文化账、历史账、人情账。而且经济账也算的是个人的“小账”、区域的“小账”,就没算全国的“大账”。如果全国能提高建筑40%的使用年限,以2006年全国房屋竣工面积为例,每年可为国家节约资金约234.14亿元,使用年限增长20年共节约资金约4682.86亿元。
  关键词:旧房,改造,认识
  1.拆与留
  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曾表示,我国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每年新建面积达20亿平方米,使用了世界上40%的水泥、钢筋,建筑的平均寿命却只能维持25~30年。而根据我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100年。同时,另一组数据显示,英国、法国、美国的建筑统计平均使用寿命分别为132年、85年和80年。走遍了大半个地球的中国城市经济学会秘书长刘维新说,他从没看到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像中国现在这样大运动式地“拆了建、建了拆”。建筑是用石头写成的史书,中国“建筑短命”现象严重违背城市建筑发展的规律,没有文化积淀的城市不是城市。
  2010年2月,江西南昌著名地标五湖大酒店被整体爆破,建成仅13年;3月,落成不满10年、耗资3000多万元的海南海口“千年塔”沦为了“短命塔”;7月,位于北京建国门黄金地段、建成刚20年的凯莱大酒店停业拆除,而一年多前,该酒店还投资了上千万元进行重新装饰和布置。更令人痛心的是,有的建筑“出生即死亡”。安徽合肥维也纳花园小区1号楼,在正常建设了16层而尚未完工时被整体爆破。按市政府的说法,该小区影响了合肥城市景观中轴线的山景。这个16层的庞然大物“死亡”时,不足一岁,还是“婴儿”。很多建筑不是倒在爆破工手上,而是倒在对政绩工程和GDP盲目追求的某些人手上。所以有人称:“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橡皮擦擦,最后全靠领导一句话。”人们把“规划跟着领导变”形容为“三拍”:一拍脑袋,就这么定;二拍胸脯,我负责;三拍大腿,又交学费了。
  2.国外的做法
  2.1民众参与机制。各国各地均把居民和公众权益作为旧区改造中核心考虑的问题。从规划开始保证公众实权参与的权利,在旧改的整个过程中居民利益保障一直能得到正常体现和法律保护。社会评估贯穿在旧改方案和实施过程之中,并进行后效评估,及时调整居民利益。
  2.2注重历史文化的保护。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初对古建筑和城市遗产的保护已逐渐成为世界性的潮流。1972年11月联合国通过了一项“保护世界文化与天然遗产公约”,成立了世界遗产委员会。1977年国际建筑协会制订的历史性规划大纲《马丘比丘宪章》,把保护传统建筑文化遗产提高到重要高度。
  2.3严格的程序和标准。德国旧城改造执行如下程序:(1)调查研究。对旧城改造的必要性及其对社会、经济的可能影响作出基本判断,了解城市各个方面的意见并进行汇总;(2)确定旧城改造地区。社区政府根据调查和经济能力规定旧城改造的地区;(3)整顿措施。由社区政府负责实施整顿措施,包括拆除有关建筑、居民和商业企业的迁移、道路等基础设施的设置或变更等;(4)建设措施。包括建筑设施的新建、补充和现代化修缮、其他公共设施的兴建等;(5)结束旧城改造。
  在日本,除严格申报程序外,在决定项目计划时,实施者必须按建设省令的规定将其情况公示。在与所有利益方、权利方达成协议以后,才可以进行拆除不良建筑、土地整治、住宅建设等工作。各国各地旧区改造中执行标准的制定,既有一些硬性的、国家层次的标准,又有改造地区居民或地方政府就某一改造项目而制定的特定标准。
  2.4 制定相应的法律。英国议会制定了一整套旧城古迹保护与再利用的法律体系,将旧城古建筑分为3个保护层次,除了要求严格保护建筑外观及内部结构功能外,还进一步严格要求和控制区域内的一切建设活动。凡是违反保护规定的,都将面临高额罚单,甚至可能锒铛入狱。不仅如此,地方政府则做出了更为详细的规定:在历史风貌保护区内,任何一栋房子的维修,哪怕是换一片瓦、修补一条裂缝或者粉刷一下墙面,都要事先向政府写书面报告,审查批准后才能按照批准的方案实施。
  日本从1919年制定《城市规划法》起,陆续制定了许多有关法令,至1979年,已有关于城市规划和建设的法规400多种。日本在上世纪80年代就提出了“百年住宅”的建设构想,建设房屋时使用的都是标号40以上的混凝土。在布达佩斯市,政府明文规定所有门面建筑超过50年的一律不准拆迁;法国政府对有20年历史的或在国内外有过影响的场所,都立了标记予以保护,“每一个老建筑都有一个特殊的身份证”。
  很多国家把公众如何参与城市规划写进法律里。英国1969年出台了著名的斯凯夫顿报告,它被认为是公众参与城市规划发展的里程碑。美国学者提出“市民参与阶梯”理论。日本规定城市规划方案要先通过“意见听取会”、“说明会”和公开展览内容等方式征求居民意见,然后经“都市计划中央审议会”或“都市计划地方审议会”审议。
  3.只能拆了盖,还是不拆也能改
  高楼大厦固然摩登,现代社区固然时尚,但是建造在几十年乃至一个世纪之前的那些爬满枝蔓或外墙斑驳的老房子、老街区,虽然很多都已经不符合现代人的居住要求,但它们的结构、式样、材料和颜色搭配,更多反映了当时人们的建筑工艺和在生活情趣上的审美观,印证了一种独特的建筑文明。建筑大师梁思成曾说,建筑这本“石头和木头的史书,忠实地反映着一定社会之政治、经济、思想和文化”,而城市的“无论哪一个巍峨的古城楼,或一角倾颓的殿基的灵魂里,无形中都在诉说乃至歌唱着时间上漫不可信的变迁”。加拿大籍社会学家简•雅各布斯在其所著的《美国大城市的死与生》中写道:一个地区的建筑应各色各样,应包括有适当比例的老建筑。没有那些破旧的老建筑,城市很容易失去活力。
  在现代城市发展进程中,对老建筑实行“应该保护”的观念已经不适应了,必须转到“必须保护”和“如何保护”上来。当“保护老建筑”被越来越多的人认识之后,“如何让老建筑重获新生”就成为当代人需要解答的命题。深圳大学建筑与规划学院副院长饶小军博士认为,城市建设应该建立在对历史的尊重上,老建筑所承载的那种文化气氛,甚至包括卖廉价货的那种市井氛围,都是一段历史。我们可以把房子修缮使其更加坚固,可以把它做得更加干净整洁。保留老建筑,也是在保留一份公共的记忆,一份公共的财富。
  在国外,旧厂房改造迸发活力并不鲜见。美国纽约SOHO是闻名于世的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地,也被视为创意产业的策源地,过去也曾是工业区。法国巴黎奥赛艺术博物馆改建自火车站,日本名古屋丰田产业技术纪念馆原本是丰田纺纱织布株式会社厂房。国内也有北京“798”、上海“八号桥”等。这说明,旧厂房改造并非只有拆迁一条路。
  论文结语:在人们以往的认识和实践里,历史文化遗产的文化价值一直作为保护的主要目标而存在,而近年来,其经济价值也逐渐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对于老房子,上海“新天地”将历史信息兑换为高消费模式,固然是一种办法,除此以外,也应有更为多元的模式。徐汇区向市民免费开放老建筑,既不影响老建筑内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又满足了人们的参观需求,对挖掘老房子的旅游资源有一定启示作用。通过对参观范围、频率和人数的限定,将来老房子完全可以作为上海都市旅游的景点。由此产生的经济利益,也有理由作为专项资金的补充,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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