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八大报告针对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首次提出“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新指标。居民收入倍增计划的实施是一项系统工程,既与宏观经济发展与环境状况密切相关,也与分配制度、产业特征息息相关。同时,不同区域、群体增收能力与诉求、政策执行力度等均会影响收入倍增计划的实施效果。
摘 要: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是民生幸福工程的基础和核心。在对我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实施的主要难点进行系统研究和总结的基础上,从促进“四个群体”充分就业和工资收入增长;积极鼓励创业,大力提高经营收入和财产收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普遍提高中低收入者转移性收入等方面论述了我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实施的对策。
关键词:中国工业年鉴杂志,居民收入倍增,难点,对策
一、我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实施的主要难点
(一)城乡、区域及不同群体间差距难以短期消除
我国城乡间、区域间以及不同群体之间居民收入差距仍然较大,尤其是不同群体间差距呈现扩大趋势。农民增收困难、区域禀赋差异、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私营企业职工劳动报酬偏低等问题难以短期解决。扭转这种局面需要一个渐进过程,难以一蹴而就。而且,倍增计划在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落实难度颇大,从现实情况来看,企业提高收入主动权在企业经营者,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情况下,深入贯彻收入倍增计划需找到抓手。
(二)收入分配格局根本扭转难度大
近年来,我国收入分配主要特征表现为:向企业利润倾斜、向垄断行业倾斜,劳动者报酬占初次分配的比重明显偏低。在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处于60%―70%,个别发达国家甚至达到70%以上。未来几年,分配制度改革对于优化初次分配格局将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从中观、微观层面看,提要劳动者报酬比重更多取决于市场行为,需要经历较长时间的发展过程,中短期内扭转比重偏低状况的难度较大。
(三)部门增收潜力差异较大
要增加部门人均收入,一是要政府减税,二是要企业让利。总体来说,我国在这两个方面都有一定空间。但细分到国民经济的各部门各行业,并不是所有行业自身都有加薪能力,通过政府全面减税提薪也不现实,而且在部门增收的同时,要兼顾公平,防止部门收入差距进一步拉大。总体来说,垄断部门和工业部门在增收方面优势较大,农业部门和服务业部门潜力较小。
(四)经济发展不确定因素以及物价过快上涨影响加大
我国2011年以来通货膨胀压力持续处于高位,对经济持续发展和人民生活造成很大冲击和影响。若物价得不到有效控制,按可比价格计算的收入倍增实现难度将急剧加大。且与收入倍增形成相抵局面,甚至会恶化低收入者的生存状况。同时,经济发展不确定因素在增加,在这样的情况下,若基本生活保障品物价过快上涨,收入倍增效果将大打折扣。这就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切实提高物价调控能力,将物价保持在合理区间内,莫让通胀吞噬倍增成果。
二、我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实施的对策分析
(一)促进“四个群体”充分就业,推进工资收入增长
收入倍增计划不是统计学意义上的简单的平均倍增,首先应该强调的是低收入困难群体的收入倍增,具体包括农民、企业职工、中低收入者和困难家庭“四个群体”,尤其把促进农民增收列为重中之重,突出就业、创业、投资、社保和帮扶“五大增收渠道”,使中低收入群众收入有明显的增加,使老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大幅度地减少高低收入者的贫富差距。一是要帮助重点人群就业,要把解决高校毕业生、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就业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加强就业服务和政策支持;二是要通过积极促进增加就业岗位来扩大工资性收入,在规范的市场环境下,鼓励实行多种形式的自主择业、灵活就业,拓宽就业门路;三是要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构建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实现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全覆盖,为劳动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二)积极鼓励创业,大力提高经营收入和财产收入
要坚持把创业带动就业作为居民增收的关键举措,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从行政、税收、用地、贷款、政府补贴等各方面加大对创业的扶持,营造鼓励创业的环境,多渠道鼓励支持自主创业,努力做到创业富民,最大限度地激发公民的创业热情,让更多的人通过创业增加经营性收入。具体要做到:一是针对特定人群创业,可以尝试实行创业注册资本零首付制度,真正降低创业准入门槛;二是放宽房产、水、电、气使用及土地、户籍等限制,切实减免与创业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三是多渠道增加创业贷款,扩大创业补贴范围;四是建立健全创业培训体系和创业服务体系,加强对创业者劳动成果和合法权益的有效保护。
(三)立体开发,进一步提高扶贫开发综合效益
继续加大扶贫攻坚力度,从多渠道投入资金用于扶贫开发。一是以以工代赈方式对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等软硬环境进行卓有成效的改造,使农村交通、水利、水保、人畜饮水、特色产业等继续得到改善。二是以扶贫开发方式,对贫困户发展生产给以贷款扶持,资助自然灾害高发区、生态环境恶劣区的居民进行彻底改造甚至整体搬迁。三是以社会救助方式实施城乡低保、五保供养、合作医疗、救灾补助等,使因灾致贫和丧失谋生能力人口的生存和温饱得到保障。四是以新农村建设方式对相关方面的支农资金进行整合,实施贫困地区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扶贫开发项目,整村推进实现脱贫致富目标。
(四)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普遍提高中低收入者转移性收入
在扩大覆盖范围、提高保障水平、提高统筹层次和实现制度统一等方面迈出新步伐,形成社会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相衔接的保障网,普遍提高困难群体转移性收入。一是建立健全广覆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在稳定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的基础上,着力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同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健全教育、医疗、临时生活等救助制度。二是加快社会保障法制建设。尽快实现社会保障的法制化管理,形成完整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使社会保障的运作法制化、规范化。三是建立困难群体的社会支持和帮助网络。要通过制度化的措施,使统一的社会保障机构与社区组织和各种市场中介机构密切衔接,建立广泛的困难群体的社会支持和帮助网络。
(五)制度创新与政府扶持相结合,促进农民和谐增收
政府、社会与农民自身三方齐努力,建立农业保护制度,化解自然和市场风险,改革现行就业政策,加快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引导农民向市民转变,建立农民收入增长的长效机制。主要包括:一是以农业科技进步为“动力源”,发展现代农业富民;二是推进农业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为依托,大力发展龙头企业;三是加快农民知识化,培养现代农民,促进农民创业增收;四是充分发挥政府在增加农民收入中的服务功能,大力发展社会化服务体系,为农民增收开辟“绿色通道”,发展现代农业网络服务体系,以信息化促进农民增收问题的解决。
(六)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快解决城镇中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
除按照规定通过财政支持保证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建设之外,还应成立专门的住房保障基金会或基金管理中心,多渠道、多形式拓展并管理建设资金。同时,把目前我国分散在多家部门的相关职能整合统一,由其全权处理公共廉租房、经济适用房住宅的土地供应、规划、设计、建造、出售和租赁管理,真正构建起符合实际的多层次、多元化的住房保障体系。另外,可以动用金融杠杆保障低收入家庭购房需要,利用政策性贷款利率低的优势,进一步扩大保障性住房的金融业务。充分发挥税收政策调节分配作用,对低收入家庭购买、租赁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税费给予减免优惠,以此促进廉租房、经济适用房政策的落实。
参考文献:
[1] 约瑟夫・熊彼特.经济发展理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0.
[2] 刘伟良,等.奋力推进收入倍增在江苏的实践[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
[3] 江苏省人民政府研究室.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M].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