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会计法中规定,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但一些单位会计监督职能弱化,导致业务内容不实,做假账、违法违纪行为屡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国家、社会及企业各方面的利益,严重影响了国家的宏观经济决策。尽管国家采取了许多整顿措施,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因此,只有认真分析造成会计监督弱化的原因,制定出强化会计监督的措施,才能有效遏制会计监督弱化的趋势。本文结合会计实践经验理解会计监督含义和内容,分析会计监督职能弱化的原因,提出一些强化会计监督职能的对策, 特别是在适应ERP 的新环境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
关键词:会计监督,内部控制,对策分析
监督是会计的基本职能,也是我国会计界长期讨论而又一直未能解决好的问题。市场经济是法制化的经济,要求各单位的经济活动必须在法律制度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会计监督作为我国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在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贯彻执行中发挥重要作用。会计人员作为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执行者,在参与单位经营管理维护本单位经济利益的同时,承担着保证单位经济活动认真执行法律法规的重要责任。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监督,不仅是对法律负责,也是对单位的经济效益负责,对单位负责人负责。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但不能削弱会计监督,而且要加强包括单位内部监督、社会外部监督等多种形式的会计监督。
一、会计监督内容及监督不力的主要原因。
1.会计监督的主要内容。
会计监督是指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据各项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通过记录、计算、分析、检查等方法,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使之能够按既定的目标和要求进行。
会计监督的主体是经过授权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监督是一种权力约束机制, 会计人员要在单位负责人的授权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会计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会计法规条例制度的规定,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监督的对象和内容是本单位的经济活动。具体内容包括: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进行监督,以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合法;对各种财产和资金进行监督,以保证财产、资金的安全完整与合理使用;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以保证财务收支符合财务制度的规定;对经济合同、经济计划及其他重要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以保证经济管理活动的科学、合理;对成本费用进行监督,以保证用尽可能少的投入,获得尽可能多的产出;对利润的实现与分配进行监督,以保证按时上交税金和进行利润分配等。
会计监督不力的原因。
目前一些部门和单位受局部利益或个人利益的驱动,会计工作违法乱纪、弄虚作假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会计工作秩序混乱,会计信息失真,严重影响了投资者、债权人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同时也阻碍了国家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正常进行。会计监督在理论认识上存在问题,致使会计监督工作开展不力。
我国会计监督有其特殊性。一方面,会计人员是国家财经法规的维护者,要求会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认真执行会计法规制度,维护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另一方面,会计人员又是本单位的管理人员,要维护本单位的经济利益,会计人员往往要无条件的服从管理者的意志,会计工作根本无法独立行使其监督职能,这些问题的产生主要体现在会计监督职能的弱化。会计人员的这种双重身份决定了会计监督的复杂性和艰巨性。
从目前实际情况分析,会计监督职能发挥不尽人意的主要原因并不是会计不具有监督职能,而是我国会计监督体系不够完善,混淆了司法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等界限,会计代表着多种利益主体,显得无所适从,同时也是企业管理当局以及企业主管当局对会计职能作用认识不够清楚,使得企业会计忙于应付管理当局的要求,失去相对独立性。
二、会计监督的理论依据与必要性。
1.会计监督的理论依据。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监督的依据是财经法律、法规、规章;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和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具体实施办法或者补充规定;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制定的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各单位内部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等。
财政经济法律、法规是进行经济工作的规范,是经济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会计监督涉及到各种利益关系,会计人员在实行会计监督过程中,有责任也有义务以财政经济法律、法规为依据,维护国家、社会公众和本单位等各方面的利益。广泛宣传《会计法》、《审计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在进行会计监督同时,对不认真履行会计监督职责,干扰、阻挠会计人员履行监督职责的行为,要依法予以追究,扭转会计监督弱化的不正常现象,切实强化会计监督职能。
强化会计监督的必要性。
现代企业制度是以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为特征。在现代企业制度下,会计监督成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还是国有独资公司、合伙企业,都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进行经济活动,规范经营行为,并且依法实施会计监督。由于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的,所以没有有效的会计监督,会计核算的质量就难以保证, 会计监督如果脱离了会计核算过程,也就难以取得好的效果。会计监督寓于会计核算之中,只有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实行有效、及时、连续的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会计核算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由此而形成的会计信息才能真实、准确、可靠。国家有关部门、社会公众、企业管理当局等会计信息使用者才能有效利用并做出合理预测和决策。
三、加强会计监督职能的对策分析。
1.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制。
制定内部控制制度要针对企业经营特点和管理需要配置权力和职责,注意责权利之间的平衡,明确决策者的权利和责任,成立辅助决策的专门机构,建立配套的决策制约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于企业法定代表人,既 要保证其经营决策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又要监督其经济行为的效益性和廉洁性。建立一系列主体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的决策制约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权限内,充分发挥经营者的才智,做到责权利相结合。
加强素质教育、强化监督职能。
高素质的会计队伍能充分发挥其会计监督职能。一是要会计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会计行为、会计程序及会计方法规范;二是要建立和完善电子计算机系统,实现会计监督科学化,有效监督经济活动及其资金运转的全过程,提高管理效益和监管水平。三是拥有公共权利的部门应当发挥监督的主导作用, 真正做到对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财务收支;违法、犯罪行为、损失、浪费行为的监督制止,以满足越来越复杂、重要的内控和外控的需要。
完善会计监督理论及立法建设。
现行会计法关于会计监督的规定比较笼统, 且不能适应变化的经济情况。这与会计理论研究的滞后也有一定的联系。目前理论界从宏观体制改革角度考虑问题较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经济理论得到了快速发展。而作为只涉及微观经济一个方面的会计监督理论, 如何与变革中的微观经济体制相配合,以指导会计实践,是一个至今都没有完全解决的问题。理论的止步, 必将导致法律规定滞于现实, 不能规范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会计监督的法律规定也应该进一步细化。如明确从事不同会计事务的会计人员的分工,从事监督应遵守的程序,违反会计规定应承担的责任等问题。
企业会计监督要适应ERP 环境的新情况。
以江西省农村信用社为例, 各业务条线不断推出信息系统的建设,突出以业务流程管理为核心的管理信息系统,财务、业务不断融合。信息化时代又必然导致各单位出现了一系列全新的业务操作流程, 原有的会计控制机制面临着重新设定和优化的迫切需要。ERP 系统各模块的复杂性和专业性对会计监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ERP 系统环境下,各部门的业务划分为不同的模块, 甚至同一部门的不同业务也可能划分成不同模块。我们主要应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实现转变:一是要实现职能管理向流程管理的转换,拓宽监督责任链条。要建立完善业务流程信息管理责任体系。对分散在各业务流程上的会计信息相关岗位, 要进一步明细各流程步骤、具体业务处理、监督复核的职责划分,强化不相容岗位对会计信息的有效牵制和事前控制。二是打破部门负责的管理体制,构建适应流程管理需要的运行机制。业务流程上的会计信息相关的岗位, 都应纳入财务部门业务考核,并通过完善会计信息责任追究机制、部门沟通机制、日常协调机制, 突出财务部门对会计信息质量管理与监督的总管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