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科学发展观”被写入党章,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之一。显然,正确理解科学发展观中的“科学”意蕴,对于准确把握和真正落实科学发展观有着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摘 要: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科学发展观”被写入党章,成为中国共产党的指导思想之一。科学发展观中“科学”一词意蕴丰富,其核心思想主要包括三方面内涵:其一意蕴着规律性知识体系和价值性知识体系之义;其二意蕴着合理方法和理性思维之义;其三意蕴着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内在融合之义。
关键词:研究生毕业论文投稿,科学发展观,科学,知识体系,科学精神,人文精神
一、科学发展观中“科学”一词意蕴着规律性知识体系和价值性知识体系之义
众所周知,当代汉语的“科学”一词原本是外来词汇,译自英文或法文的science,1897年,康有为在其《日本书目志》中从日文中引进了这个词。然而什么是“科学”,一直存在着多种不同见解和观点,概括起来主要包括:科学是一种知识体系;科学是一种研究活动;科学是一种社会建制;科学是一种文化;科学是一种游戏活动;等等。显然,要正确理解和把握“科学发展观”中的“科学”意蕴,必须从整个词组出发,而不能只局限和拘泥于对科学一词本身的理解。什么是科学发展观,从词组构成来说其含义依循和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念,也就是说,发展必须“科学”而不能“非科学”更不能是“反科学”。因此,如果将科学发展观中的科学仅仅理解为一种探求自然规律的研究活动,或者一种与社会中的政治、经济、文化处于互动关系的社会建制形式,其内涵都过于狭窄而显得不够恰当,如果将其理解为一种文化模式或者游戏活动则仅论及科学自身的某种性质,那么就完全没有将科学作为发展的限定词来理解。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认为,社会发展必须依赖和遵循科学所提供我们的知识去进行,这里的科学知识不仅指自然科学(natural science)知识体系,也包括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知识体系,与德文“wissenschaft”或者与拉丁文的“scientia”内涵相当。实际上,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本身是紧密联系和相互结合的,对自然规律的探索研究必然要落实到人文社会当中,二者绝不能孤立地割裂开来。这一点,其实早在 100多年前,马克思就指出:自然科学与人文社会科学的分离只是一种受历史制约的暂时现象,随着社会历史的发展,“自然科学往后将包括关于人的科学;正像关于人的科学将包括自然科学一样:这将是一门科学。”[1]举例言之,关于“环境科学”的问题就需要涉及既包括自然科学也包括人文社科在内的建筑学、生物学与农学、自然史、哲学、历史学、伦理学、社会学、政治学、人类学、经济学等相关领域。
在此理解上我们认为,科学发展观中的“科学”意蕴着规律性知识体系之义,是对包括自然、社会和人在内的事物和现象的规律性探索,正如《辞海》所指出:“科学是关于自然、社会和思维的知识体系。……科学可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大类……科学的任务是揭示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探求客观真理,作为人们改造世界的指南。”[2]自然科学知识体系所形成的是规律性知识体系,是对包括人在内的客观世界运行规律的追寻和揭示,所形成的知识体系也会随着方法、手段和认识能力的进步而不断地发展。同时我们又认为,“科学” 还意蕴着价值性知识体系之义,社会科学和人文学科的知识体系主要以价值性知识体系为核心,围绕人的生存和发展,体现人类所独有的价值认知,其核心内涵包括人的价值和权益、社会制度建设、人类文明等等。因此,科学发展观中“科学”第一层意蕴在于发展必须遵循事物的客观规律以及满足人类社会的正当合理价值要求,必须立足于规律性知识体系和价值性知识体系的二者结合,才能获得准确、全面和深刻的理解。
二、科学发展观中“科学”一词意蕴着合理方法和理性思维之义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有其原理和规律,凡是符合事物内在原理和规律的行动都能推动事物发展,反之则会造成干扰、后退甚至灭亡,人类社会发展当中也蕴含着“逻各斯”或者说“道”的指向,也即发展必须符合“理性”的理念和方法,种种无视理性要求的发展理念和发展方法可能会将发展带入歧途甚至招致毁灭,这里所谓的理性既包含着事物自身发展的客观理性也包含着人类认识的主观理性,是二者的结合和统一。
科学发展观首先必须解决“为什么要发展”、“为谁发展”的问题,这必须而且只能依靠“科学”所能提供的规律性知识体系和价值性知识体系做出正确的回答。在此前提和基础上,还必须回答“怎样发展”的问题。对此,科学发展就是要求发展要遵循“既合乎客观理性又合乎主观理性”的“科学方法”。科学发展观正确地指出了发展要走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道路,其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具体而言,“全面发展,就是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实现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协调发展,就是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推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建设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可持续发展,就是要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保证一代接一代地永续发展。”可以说,这一有关发展道路和方法的精辟论述中深刻地蕴含着社会理性、历史理性和认识理性三者高度统一。
社会发展归根到底是人类运用理性通过实践活动从而创造自身历史的过程,能否进行理性思维,是否善于理性思维,是大至文明小至个人发展成熟的重要标志。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理性是现代社会的首要特征,现代化实质就是一个理性化在社会政治、经济、法律和文化的各个领域不断展开和发展的过程。因此,科学发展观中的“科学”理所当然地意蕴着应用理性思维去推动社会发展的内涵。 三、科学发展观中“科学”一词意蕴着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内在融合之义
科学发展观中“科学”不仅包含知识性体系和理性之义,更重要的还有其精神性内涵,而且它不仅仅是狭义的(自然)科学精神,还包括人文精神在内。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原本同根同源,两种精神的沟通与融合是科学发展的必然规律和正确途径,其中科学精神是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原则和展开过程,人文精神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出发点和归宿。科学发展观要求将对自然和社会的改造与为人民谋福祉的根本方向结合起来,必然要体现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二者的内在融合。
一方面,科学发展观体现了科学精神。科学精神在于“求真”,实事求是地探索事物内在规律,以及实事求是地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科学发展观所强调统筹兼顾、全面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等,都是从中国现实出发得出的实事求是的结论。从中国实际出发的中国改革发展不但要遵循自然发展的规律,还要遵循社会发展的规律,还要照顾到历史和文化。只有尊重客观事物和社会发展的内在逻辑和规律,才能因势利导,游刃有余。另一方面,科学发展观体现了人文精神。人文精神关键在于“求善”和“求美”,其核心是“人”,关注人的尊严、人的幸福、人的发展、人的价值。科学发展观将人民的生活质量和全面发展作为根本的价值判断标准,充分地体现了对人的关怀。因此,科学发展观的根本在于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还要坚持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争取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使改革始终得到人民拥护和支持。只有将“求善”和“求美”的人文精神贯彻到中国改革发展实际当中才能确保发展过程中人民的主体地位,也唯其如此,才能真正实现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
更重要的是,科学发展观贯彻了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内在融合。首先,科学发展观体现了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共有的理性精神,即批判精神和创新精神。发展的本质特征就是“扬弃”,在社会领域表现为批判性创新。对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而言,只有坚持批判性创新,将改革创新精神贯彻到治国理政各个环节,才能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才能继续深化改革开放,正如十七大报告所指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各方面体制改革创新,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全面提高开放水平,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观的体制机制。”改革实质在于创新,创新的前提必须要对旧有体制和机制的怀疑和批判。所以,坚持科学发展观必须要敢于善于批判,有勇气和智慧发现自身不足并予以改正。同时对批判和创新的推崇,也要求科学发展观当中包含着必要的包容精神。科学发展观不是僵化和教条的理论,更不是可以直接应用的政策法规,其本身也处在不断发展变化当中,因此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要在于正确把握其中的批判、创新和包容的精神内涵,重视其中所包含的科学世界观和科学思维方式,以此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思想原动力。
总之,科学发展观的“科学”既意蕴包括规律性知识和价值性知识在内的整体知识体系之义,还意蕴合理方法和理性思维之义,又意蕴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的内在融合之义。科学发展观是立足于人的福祉和社会进步的实践发展观,要真正和彻底地贯彻和落实,就要把生产力发展与人类的价值需求统一起来,把“求真”和“求善”、“求美”结合起来。否则,如果不实事求是、盲目发展,就一定会出乱子,如果只顾经济发展,不考虑人民的愿望和要求,不尊重处于共生社会中的人的权利也会多走弯路。如此而言,科学发展观归根到底要求在促进人们物质财富提升的同时,还要把维护共生社会中人的正当权益、促进每个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根本追求。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07.
[2]辞海[K].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85: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