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面对中职学校的现状,我们如何提高学生的学习主动性,最大程度发挥出他们的潜力,改革传统的教学模式,笔者认为把项目教学法应用在教学中,探索创新的新型教学模式。
关键字:项目教学法、主动性、多媒体软件应用
《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是一门基础性很强的学科,随着计算机已经渗透到各个领域,计算机的简单操作已成为当前学生最基础的一项技能,该课程主要分为六个模块:计算机基础知识、windowsXP操作、网络应用、word排版、Excel表格处理、多媒体软件应用。这是一门理论与实践结合,注重动手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的课程。这门课在我校各专来学生中都开设学习。传统的教学模式是以《教学大纲》为基准,以教材为基础,以教师为主体,教师上面讲学生下面听,尤其是第一个模块理论基础部分,上机操作少,其中还包括进制转换的内容,学生听不懂,在下面开小差,说话,面对这种局面,原有的传统教学模式已经不适应当前技能培训,培养学生创新能力的要求。促使我们一线教师探索新的教学模式,教学方式。笔者认为让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亲自处理一个项目管理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学习掌握教学计划内的教学内容。学生全部或部分独立组织、按排学习行为,解决在处理项目中遇到的困难,自然能力调动学习的积极性。这就是“项目教学法”-----以学生为中心的教学方法。
一、项目教学法的实质
“项目教学法”最显著的特点是“以项目为主线、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改变了以往“教师讲,学生听”被动的教学模式,创造了学生主动参与、自主协作、探索创新的新型教学模式。
在项目教学法的具体实践中,教师的作用不再是一部百科全书或一个供学生利用的资料库,而成为了一名向导和顾问。项目教学法不再把教师掌握的现成知识技能传递给学生作为追求的目标,或者说不是简单的让学生按照教师的安排和讲授去得到一个结果,而是在教师的指导下,学生自己去寻找得到这个结果的途径,最终得到这个结果,并进行总结与评价。它注重的不是学习的结果而是学习的过程,学生在这个学习的过程中锻炼了各种能力。可以说,项目教学法是师生共同完成项目,共同取得进步的教学方法。
二、项目教学法在教学过程中的应用
在《计算机应用基础》这门课中,多媒体软件应用内容丰富,应用性强,也容易吸引学生学习上的兴趣,下面以此为例,来说明项目教学法的实际应用。
1. 确定项目任务,收集信息
把多媒体软件应用项目确定为开发一个具有优美、流畅的视频作品,完成此项目所包含的能力有获取多媒体素材能力、处理图像能力、处理音频和视频的能力等。将此项目划分为若干个基本知识,基本操作构成的实验项目,项目划分图如下:
2. 制定实施计划
根据确定的目标和任务,由学生自己确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写出书面设想。然后将学生分成几个项目小组,分组原则:应该在学习成绩、动手能力等实际情况均衡分配学生在各个小组里,使他们能互相帮助,培养良好的协作能力和团队精神,好帮差充分调动他们的学习兴趣,每个小组选出组长,负责本组项目的落实和老师的沟通。
3. 实施项目任务
学生明确了项目的计划,根据各组的分工有了自己的任务,下面就要看如何完成此任务了,这就是项目实施阶段,是项目教学的核心阶段,学生大部分知识和技能技巧学习是在此过程中完成的。了解每个组内成员的动向,和任务的进展情况,及时纠正学生出现的错误,解决遇到的困难,调动学生的继续完成的热情,对学生的进步要及时肯定。使得计划的顺利实施。
4.检查、评价结果
项目完成后要对各组的成果进行检查和评比,这个阶段尤为重要。首先各组应把完成项目的过程写出书面总结,内容要包括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难点,解决的方法,组员的协作精神,有何经验加以推广,别组值得借鉴的地方等。也可把优秀的作品在校内各系做展示,让学生心理产生自豪感,从而激发对学习的兴趣,对知识的渴望,调动学生主动学习的潜在能力。以达到遇期的效果。所以这个阶段不可忽视其重要性。
4. 存档,并为下一个项目做准备。
进行评价后得以完善的项目,应该存档,以便今后进一步的研究。为下一个项目的实施作依据。
在《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中应用项目教学法,使学习过程成为了人人参与的创造实践的活动,它注重的不是最终的结果,而是完成项目的过程。正是采用了项目教学法,使得在整个课程教学过程中既发挥了教师的主导作用又体现了学生的主体地位,充分地展示了现代职业教育中“以能力为本”的价值取向,使课堂教学的质量得到大幅度的提高
总之,项目教学法教学充分调动起了学生学习的兴趣,经过几年来在《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的教学中的探讨与实践,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在职业学校、职业教育中,项目教学法有其独特的优势,应更进一步总结提高,大力试用推广。
参考文献:
[1]赵建华。协作学习及协作学习模式[J].中国电化教育,2000,(10)。
[2]胡金良,张庆彬。综合布线系统施工[M].电子工业出版社,2006.[论文网]
[3]李青.基于建构主义的情景教学的探讨与认识.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