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雷设计施工图纸技术评价的问题探讨之光电技术论文

所属栏目:光电技术论文 发布日期:2012-03-24 15:02 热度:

  摘要:在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技术评价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采取了一些与现行规范有差异的技术评价意见,说明技术评价要学会融会贯通、灵活运用,才能形成防雷设计图纸技术评价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安全性,才会使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关键词:防雷装置;设计图;技术评价
  在多年的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技术评价(本文以下简称“技术评价”)工作中遇到了一些实际问题,经过几年的探索实践,形成了技术评价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安全性。同时提出了一些与现行规范有差异的技术评价意见,按该意见修改设计的防雷装置经过多年的运行与工程实践,均可靠运行。现将这些技术评价问题呈现出来与防雷同行一起探讨。
  1防雷类别
  防雷类别是建筑物防雷工程设计的主要依据,决定了整个建筑物的防雷设计是否符合规范的规定,因此对其技术评价也就成为建筑物技术评价最基本的首要工作,在整个图纸技术评价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按照建筑物的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确定的防雷类别,一般情况下都能满足建筑物防雷设计的实际要求;对民用建筑而言,一般情况下防雷设计的类别为三类。但对中小城市中长度较长的多层民用建筑(非高层民用建筑)和高度较高的高层民用建筑,应这样确定防雷类别:
  1.1较长的多层民用建筑。较长的多层民用建筑是指建筑物的长度(L)≥100m或左右的多层民用建筑。其防雷类别的确定应先将较长的多层民用建筑裁定为“人员密集公共的建筑物”,再计算年预计雷击次数,最后依据年预计雷击次数确定防雷类别。如果年预计雷击次数>0.06次/a,则属于二类防雷建筑物;如果年预计雷击次数≥0.012次/a,且≤0.06次/a,则属于三类防雷建筑物。这样可以避免对较长的多层民用建筑防雷类别的错划。
  1.2高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是指建筑物的高度(H)≥45m的民用建筑。在城市规模小的中小城市里,高度超过45m的高层民用建筑有,但较少。这种高层民用建筑在城市中就显得孤立高耸,遭到雷击的风险就较大。其防雷类别的确定应是,即使计算出的年预计雷击次数≥0.06次/a,且≤0.03次/a也要以高度来裁定,应定为二类防雷建筑物,且其裙房还应设置接闪器,同时做好防侧击和等电位的保护措施,以消除防雷类别上存在的安全隐患。
  2接闪器
  接闪器除了常见的避雷针、带、线、网外,还可用屋顶上的永久性金属物、金属屋面作接闪器,但其规格尺寸应符合GB50057-94(2000年版)4.1.4条、第4.1.5条的规定。为了满足建筑物的经济性和工艺上的要求,采用以下保护技术还是可行的。
  2.1彩钢金属屋面。在技术评价中发现大多数彩钢金属屋面的金属皮厚度相当薄,不能满足GB50057-94(2000年版)第4.1.4条作接闪器的要求,而重新设置了避雷针作接闪器。但是笔者认为较薄的彩钢金属屋面由于表面积大,与屋面金属支撑横梁的连接点多,分流路径多,下面存放的不是易燃物品也仍然可用作接闪器。
  2.2暗敷避雷带。对暗敷避雷带,笔者在技术评价时也没有完全按规范的要求进行评价,尤其是对女儿墙上设有压顶钢筋又是钢性屋面的建筑物是这样要求的:将女儿墙上压顶中朝女儿墙顶面的2根平行通长钢筋(Φ6)焊接,2根钢筋每隔10m跨接一次,沿女儿墙一周焊接成闭合回路,代替建筑物的暗敷避雷带,并与屋面上设置的每根避雷针可靠焊接,还将钢性屋面每个角的2根钢筋与暗敷避雷带焊接。因此,这类建筑物就可以在女儿墙中不再另外暗敷避雷带。
  3引下线
  引下线的功能是把接闪器拦截到的雷电流迅速传输到接地网流入大地,是泄放雷电流的通路,就应确保引下线泄流通道畅通无阻,就不应有设计上的安全隐患。引下线的敷设(除非常特殊情况外)不应明敷,应尽量暗敷或利用混凝土中的钢筋。这样,暗敷引下线既经济耐用,又延长了使用寿命,减少了维护。引下线的设置位置、安装与连接、利用系数(用作引下线的钢筋数量比)和断接卡应这样要求:
  3.1设置位置。引下线应设在建筑物易遭雷击的位置上。建筑物外廓的四大阳角、最高处是易受雷击的地方。因此在设置引下线时,应先在建筑物外廓的四大阳角和最高处设置(在阳角处应以立柱外侧边三根主钢筋作引下线),再按规范要求的间距,沿建筑物四周对称或均匀设置其余引下线,其平均间距应不大于规范的规定。
  3.2安装与连接。建筑物上凡用作装接闪器的引下线的安装与连接,应严格按99(07)D501-1的要求设计施工,重点连接部位应焊接,其余的(未用作引下线泄放电流入地的)绑扎即可。
  3.3利用系数。引下线利用系数=引上建筑物顶作引下线的立柱数/建筑物的总立柱数。应严格要求该系数必须≥1/3。应先利用建筑物外廓立柱钢筋。当然,建筑物的混凝土钢筋被利用得越多越好。
  4共用基础地网
  在技术评价时应要求:优先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网作共用接地网,但当其性能达不到要求时才增设人工接地体;对有沉降补偿设计的建筑物基础、对所在建筑物10m范围内相邻其它建筑物基础,两个基础之间必须用有沉降补偿的弧形钢带连接起来,形成大地网电气通路,且连接点应不少于两处;对防直击雷接地、防雷电感应接地、电气设备接地、信息系统接地等应采用共用接地网并对接入点之间的间距应严格按YD5098-2005中的相关条款设计。
  应特别强调的是:防雷电感应接地、防雷电波侵入接地、电气设备接地、信息系统接地可以从同一个接入点接地,但该点必须与防直击雷的接地接入点至少相距5m。对利用建筑物基础钢筋网作接地装置的,该接入点就应距用作防直击雷的引下线立柱5m远处,距未用作防直击雷的引下线立柱1m远处,从基础下面外边沿的通长环形闭合主钢筋上焊接接入。
  5接地电阻值
  接地电阻值是衡量建筑物整个防雷装置设计、施工安装与接地系统性能是否符合要求的一个比较重要的参数。技术评价时,发现防雷接地设计要求的电阻值与电气接地设计要求的电阻值不相同,且要求二者都要共用建筑物基础钢筋网接地,造成二者接地电阻值在共用地网时的矛盾。
  7论文结束语
  技术评价工作,技术含量高,涉及学科多,要求评价人员知识面广,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一定的防雷工程设计与施工实践经验,才能严把防雷装置设计质量关,从源头上消除雷灾隐患,同时达到防雷设计实现安全、合理、经济的目的。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工业部主编.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S].北京:中国计划出版社,2001
  [2]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S].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3]中讯邮电咨询设计院修订主编.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S].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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