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史志》文史期刊,创刊于1984年,是广东省地方史志办公室主办。
《广东史志》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和“古为今用、洋为中用”的方针,坚持实事求是、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严谨学风,传播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弘扬民族优秀科学文化,促进国际科学文化交流,探索防灾科技教育、教学及管理诸方面的规律,活跃教学与科研的学术风气,为教学与科研服务。
广东史志杂志栏目设置
研究报告、文献综述、简报、专题研究
广东史志杂志荣誉
上海图书馆馆藏国家图书馆馆藏知网收录(中)维普收录(中)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
广东史志杂志社征稿要求
1、广东史志文稿应资料可靠、数据准确、具有创造性、科学性、实用性。应立论新颖、论据充分、数据可靠,文责自负(严禁抄袭),文字要精炼。
2、广东史志姓名在文题下按序排列,排列应在投稿时确定。作者姓名、单位、详细地址及邮政编码务必写清楚,多作者稿署名时须征得其他作者同意,排好先后次序,接录稿通知后不再改动。
3、文章要求在2000-2400字符,格式一般要包括:题目、作者及单位、邮编、内容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等。文章标题字符要求在20字以内。
4、文章中的图表应具有典型性,尽量少而精,表格使用三线表;图要使用黑线图,绘出的线条要光滑、流畅、粗细均匀;计量单位请以近期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不得采用非法定计量单位。
5、为缩短刊出周期和减少错误,来稿一律使用word格式,并请详细注明本人详细联系方式。
6、编辑部对来稿有删修权,不同意删修的稿件请在来稿中声明。我刊同时被国内多家学术期刊数据库收录,不同意收录的稿件,请在来稿中声明。
阅读推荐:东方丛刊
《东方丛刊》面向国内外的文化研究及东方学专业研究人员,面向在高校开设东方文学、东方文化、东方美学、东方诗学的专业任课教师研究生以及广大的东方文学和东方文化、美学理论的爱好者,以弘扬东方文化的优良传统,推动深入研究和阐发东方文化、东方美学、中国诗学理论的现代价值和意义为宗旨,以推动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学研究和文化研究为目标、倡导百花齐放和百家争鸣,坚持学术质量第一的方针,扶植具有原创性和民族特色的学术研究,为中国东方学和中国文化研究提供高层次的专业学术论坛。
相关文学期刊推荐
- 省级《创新》
- 北大核心《南开学报》
- 国家级人民音乐评论
- 省级意林文汇
- 国家级俄语学习
- 省级《唐都学刊》
- 省级摄影之友
- 北大核心《云南艺术学院学报》
- 国家级《天风》
- 省级《国际展望》
- 北大核心芳草
- 省级时代文学(上半月)
- 省级《文化产业》
- 北大核心《新东方》
- 省级歌唱世界
- 北大核心《当代文坛》
- 省级《图书馆工作与研究》
- 省级《唐山文学》
- 省级青春
- 北大核心《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 国家级《儿童音乐》
- 国家级美术向导
- 省级杉乡文学
- 国家级《体育科技文献通报》
- 省级传奇文学选刊(紫色年华)
- 省级《湘潮》
- 省级《图书馆论坛》
- 省级艺术时尚
- 省级《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学报》
- 省级《青海民族大学学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