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建造师可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照有关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注册建造师的报考条件是: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免试部分科目的报名条件:
符合上述(一)的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原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两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名条件: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报考人员须提供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方能报考。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该项工作的时间总和,其计算截止日期为2011年12月31日。
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居民,可按照原人事部《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有关要求,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香港、澳门居民在报名时,须提交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等材料。
注册建造师的论文可以发表在一些建筑或者科技期刊上,优秀的论文发表期刊有:
北大核心级期刊《价值工程》,《价值工程》创刊于1982年,是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公开发行的经济综合性专业学术期刊,具有国际国内双刊号,国际刊号ISSN1006-4311国内刊号cn13-1085/N),邮发代号:18—2,主管单位:河北省科学技术协会,主办单位:中国技术经济研究会价值工程专业委员会、河北省技术经济管理现代化研究会。《价值工程》是中国科技核心期刊(2008年入选)、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价值工程》是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价值工程分会)会刊、中国价值工程学会会刊。
国家级期刊《中国住宅设施》,《中国住宅设施》由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主办,建设部主管,是集经济、技术、信息于一体,深入、生动、及时、全面的反映住宅设施市场动态及国内外住宅设 施发展状况,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国家级建设综合信息类优秀期刊。国际刊号ISSN1672-5093,国内刊号CN11-5143/TU,邮发代号 82-276。
《中国住宅设施》的宗旨:是以建筑勘察设计企业管理为核心,坚持科学与严谨的原则,强调理论性与实践性并重、知识性与可读性并重,围绕为勘察设计和建 筑企业改革与发展,面向基层,注重实用,全方位、多视角触及建筑领域,发布权威信息,宣传和交流建筑企业改革与管理、建筑设计与技术、建筑施工与材料等方 面的新成就、新经验、新知识、新成果、新技术,推介管理经验与技术成果,探索建筑业建康发展的新理论、新方法,为我国社会主义城乡建设和发展服务,为广大 建筑业职工和读者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