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机械、电气(器)专业的应用科学研究、机电产品开发、设计、生产和技术管理、机电设备管理、安装、维修及运行,以及与其关联的其它技术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
二、学历、资历
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2年以上;或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取得工程师资格5年以上。
三、论文、著作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撰写有较大价值的专项技术分析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三)在国际或全国学术会议宣读交流论文2篇以上;
(四)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撰写有较高水平的技术分析报告或重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
四、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优秀设计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成果一、二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额定人员内以奖励证书为准);(二)完成国家、省(部)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研究、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及相关任务的主要完成者,成果通过鉴定验收;(三)负责完成一项大型或三项中型工程成套项目研究、设计、安装调试任务,经实践检验,达到了要求,通过鉴定或验收;(四)负责完成三项难度较高和复余的机械、电气(器)产品及其关键部件研究、设计、制造、生产技术管理或引进、消化吸收、创新任务,经同行专家评审或鉴定,取得较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五)负责完成二项被省(部)列为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或三项被市(厅)主管部门推广并转化为生产力的科技成果,经实践检验,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六)负责完成二项省(部)确认的定型或优秀产品开发,并转化为商品生产;(七)取得发明专利二项。其中一项转化为商品生产,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八)在本专业技术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作出重大贡献,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以上:
(一)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点项目或系列产品主要部分的研究、设计、制造和生产管理工作;(二)完成对行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重点项目或系列产品的主要部分的研究、设计、制造和生产管理工作;(三)完成一项大型或二项中型工程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成套项目的研究、方案制定、设计、机电设备安装调试工作;(四)完成本企业主导产品的开发、设计、制造和生产管理工作,产品性能达到同行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五)完成高性能、高技术的关键部件或技术密集的复杂部件的研究、设计、制造和生产管理工作;(六)完成过技术难度较高或复杂的设备管理,设备维修或动力设备运行管理与维修工作项目的全过程;(七)完成本专业的重大技术经济分析和市场分析,被有关方面采纳,经实践验证,基本准确;(八)承担或主持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的制定、重大项目技术规范的编写;(九)配合相关任务,完成对重大项目有指导作用的有关情报资料搜集、整理、汇编、提出系统报告;(十)完成一项大型或三项中型成套工程项目国内外投标、承包、施工、验收任务。
六、外语、计算机条件
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参加全国或全省计算机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七、破格条件
取得工程师资格二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二条,可破格申报:
(一)获国家级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项的主要完成人;或获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一项或三等奖二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书为准)。(二)在推广新技术、新工艺和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取得了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处于本行业领先水平,并获省(部)级授予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称号。(三)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中的技术负责人,完成大型工程一项或中型工程二项以上,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并通过省级权威部门鉴定,填补了省内外技术领域空白。(四)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有价值的学术论文三篇、省级五篇以上,或正式出版专著一部(独著十万字以上,合著二十万字以上)。
八、附则
(一)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
(二)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指本等级额定获奖人员(以奖励证书为准)。
(三)疑难技术问题――指在项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本专业领域中最重要的技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