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统计,截至2009年,中央企业境外资产总额占中央企业总资产的19%,当年实现的利润占中央企业利润总额37%。在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投资中,国有企业占据了大半壁江山。
据统计,截至2009年,中央企业境外资产总额占中央企业总资产的19%,当年实现的利润占中央企业利润总额37%。在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投资中,国有企业占据了大半壁江山。
随着央企“走出去”规模不断提升,其相应的海外投资监管风险也不断暴露。2010年10月25日,中国铁建发布公告,披露公司承建的沙特轻轨项目因实际工程数量比签约时预计工程量大幅增加等原因,预计将发生大额亏损,总亏损额约为人民币13.85亿。
随着利比亚战事不断升级,多家央企海外投资蒙受巨额亏损引起关注,制定新的央企海外资产监管办法迫在眉睫。根据国资委的统计,目前共有13家央企在利比亚的投资项目暂停,已披露的中国中冶(601618)(601618)、中国建筑(601668)(601668)、中国铁建(601186)(601186)、葛洲坝(600068)(600068)四家企业,涉及的项目总金额已逾410亿元。
全国政协委员、复旦大学法学院院长孙南申指,应改变目前只重事前风险防范的政策思路,代之以风险的转移、分担和补偿等成本收益方法,构建投资风险的防范与管控的法律机制。据悉国务院有意在国务院下再增设一个海外投资监管部门,与国资委平行,专司海外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以协调海外国资监管各方面的利益。
目前,中国对于境外国资的管理主要是依据《境外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境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等规定,但这些规定大都在上个世纪出台且规定比较笼统,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2009年,商务部、发改委等分别对有关海外投资审批和监管的规定作出修正,从总量控制和定向促进的角度提出对海外投资实施监管,成为国企海外投资监管的最新参照。
据悉,目前涉及海外国有资产监管的主要有国资委、商务部、外管局等几家主要部门,其中国资委负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外管局关注海外国资的国际收支平衡,商务部则根据技术发展、产业发展的引导要求决定海外投资审批等。除此之外,依据央企性质的不同,各种类行业主管部门也可能成为监管央企海外资产的主体。而利益协调的机制性突破正在酝酿。据悉,目前国务院有意在国务院下再增设一个海外投资监管部门,与国资委平行,专司海外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