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农产品为代表的消费品价格不断上涨,中央接连出招稳定消费价格,打出政策“组合拳”,力度为历年所罕见。11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简称“国16条”,要求各地和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价格调控监管工作,稳定市场价格,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日前,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当前价格形势,研究部署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政策措施。会议指出,必要时对重要的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实行价格临时干预措施。其中上次价格临时干预措施的启动还是在2007年。
11月20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再次出手稳定物价,被认为是研究部署稳定物价政策之后的具体化措施。措施共16项,被称为“国16条”。而在以前,“国X条”是飞涨的房价才能享受到的“待遇”。
《通知》要求各地区根据实际情况,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对财政有困难的中西部地区,由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民政部门已开始物价监测,当物价上涨达到政策规定的一定标准时,将给本市低保及困难人员发放临时生活补贴,并在必要时考虑提高低保标准。
《通知》针对大中专院校学生就餐问题,要求增加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补贴,保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基本稳定。对各级政府批准的收费项目,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收费标准。目前食品涨价造成的影响,教委和各高校都在等待具体措施的出台,努力解决学生就餐问题,对困难学生的补助也加大力度。
对于菜价上涨,冬季蔬菜供应紧缺问题,《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和各地切实加强蔬菜种植基地和蔬菜大棚建设,南方省区和有关蔬菜主产区要抓好冬季蔬菜的生产,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给予必要的支持;各地尤其是城市人民政府要扩大速生蔬菜生产规模,增加越冬蔬菜供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