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省、市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有关要求,将市级单位开展2022年度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中(初)级职称资格申报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渠道
从事农业系列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在职人员,通过与其建立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工作单位(须为在蓉单位)推荐后,可在我市申报2022年度农业系列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评审专业:农艺、畜牧、兽医。属劳务派遣的申报人员通过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推荐,向各级主管部门申报。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一)市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由本人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推荐,通过市级主管部门(单位)进行申报。
(二)本人档案存放在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须为在蓉单位)推荐,将市人才服务中心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三)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应由本人所在单位推荐,将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县人社局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四)在蓉注册非公有制企业(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受人事(劳动)档案的限制,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须为在蓉单位)推荐,按照属地化原则将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县人社局作为主管部门申报。
除已列入违规失信“黑名单”的单位外,其它申报单位中如个别申报人员有现工作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的情况,可提供合理性说明书面材料及佐证,并提交6个月及以上现工作单位按月发放工资银行流水记录或有本人签字的工资表,方受理其职称申报。工作单位与参保单位不一致的申报人员名单将在评审申报名册上单列。
(五)工商注册地在成都的外省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子公司(不含分公司,不含在蓉央企、中央在蓉单位及省属国有企业),可按照公司属地化原则将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县人社局作为主管部门进行申报。申报人须最近6个月在成都市连续参保,参保单位与劳动合同签订单位一致,且在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县缴纳个税。
(六)在我市就业的国(境)外专业技术人才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七)央企、中央在川单位不具备相应专业职称评审条件或其他原因不能评审的,须先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其主管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按程序统一报送成都市农业专业技术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委托代为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行复核、发证。
(八)在蓉高校等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单位,如需委托成都市农业专业技术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其所属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代为评审的,须先经市人社局同意,单位再出具委托评审函。经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委托单位审查同意,按程序统一报送。委托代为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由委托单位自行复核、发证。
二、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诚信承诺,无不良诚信记录,近年在单位考核结果均为合格以上,从事相近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二)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40号)规定,申报人应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国(境)外高校本科及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的,首次在我市申报相同相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时可不受层级限制。
(三)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同一年度在本市申报评审两个(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如同时申报的,该年度所有评审结果无效。
(四)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在农业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2)具备本科学历或学位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3)具备大专学历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
(4)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学历,取得农业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2.申报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在农业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备博士学位。
(2)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
(5)具备具备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学历,取得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职称后,从事相关农业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需要进行职称同级转评的,应取得中(初)级职称后,至少再从事与新评审专业名称相同的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方可申报评审。
申报人的任职资格时间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以本人取得有效证书上标注的时间为准,其它证明不予认可。
(五)劳务派遣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评审,其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须为在成都市域内登记注册的民营企业并有劳务派遣行政许可,与申报人员签订2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申报人员在成都市范围内连续社保缴费6个月以上且缴纳至申报当月的前1月。
(六)存在以下三类情况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我市参加同级转评后方可参加农业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在省外通过“以考代评”方式取得的农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职称制度改革前取得的“称号类”中(初)级职称;不符合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的“认定类”中(初)级职称。
三、能力、业绩要求
根据《四川省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试行)》,申报农业专业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应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一)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
1.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2.具有独立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能够处理本专业范围内一般性技术难题。
3.具有指导农业技术员的能力。
4.在专业技术工作中,能够较好地运用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向群众传授本专业技术知识,进行一般性技术指导或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对前沿知识有一定的掌握。
(二)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
1.熟练掌握并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和规程,了解本专业新技术、新理念、新方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
2.具有独立承担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情况,解决较为复杂的实际问题。
3.具有指导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的能力。
4.取得助理级职称后,业绩、成果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与农业农村科研或推广项目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重大灾害处置、重要农业遗传资源保护利用等工作,成绩突出。
(2)参与行业发展规划编制、政策法规制(修)订、技术标准和规程制(修)订、重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技术咨询报告撰写、技术培训教材编写等。
(3)能够结合农业农村生产实际制定技术工作规划、计划,并参与推广先进技术、科研成果,在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增加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方面作出成绩。
四、申报流程
采取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职称评审申报。申报人员须在申报系统上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原件的扫描件。
(一)本人申报。2022年10月10日10:00至11月3日17:00期间,申报人本人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选择首页下侧菜单栏“蓉e人社网上服务大厅”-“个人服务”-“成都市专技人才信息系统”,注册登录后按照信息系统的提示如实填报职称申报信息,上传本人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初级职称证书或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原件清晰彩色照片(须提供证书的全部内页供审核。证书为复印件或照片模糊的,网上初审不合格)。选择成都市农业专业技术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如果申报系统的专业选择框中没有自己申报的专业名称,请按相近相关专业自愿选择填报。按系统提示逐项完成相关栏目内容,请本人再次核对后网上点击提交。请申报人牢记注册手机号、注册信息和登录密码,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的由申报人承担后续责任。
经主管部门网上初审通过后,申报人通过信息系统下载导出并使用A4纸单面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本人须在《评审表》的封面栏和个人承诺栏签字确认,填报《评审表》中需个人填写的全部内容,如填报栏目无内容的须手写上“无”,手写内容均用黑色水笔填报。所报送的纸质材料务必与网上申报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申报截止时间后信息系统将自动关闭,届时还未在系统进行提交的人员将不能参加本次申报。请申报人尽量提前申报,因报错评委会或其他原因引起超时的,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二)单位推荐。申报人应为与本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经2名具有相同相近专业高一级职称的同行专家签字推荐。申报材料应具体、真实、有效、内容可佐证。用人单位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对学历、奖励及相关证件等进行查询认证,对论文、项目等业绩材料进行检索核实,对任职年限进行证明核实。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伪负责,同时在申报人员《评审表》上“单位诚信承诺”上实名签字,严把材料初审关。用人单位应通过个人述职、考核测评、征询相关部门意见等方式全面考察申报人员的职业操守、从业行为和科研诚信等,依据申报人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等,对其品德、能力水平、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进行全面考核后提出推荐意见,对拟同意推荐的人选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的材料均须加盖骑缝章)。2022年11月11日15:00前,由单位专人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到各主管部门(单位),逾期后提交的纸质材料将不再受理,请注意申报时间节点。
(三)主管部门审核。各主管部门(单位)对申报人的资格和申报条件进行网上初审、现场审核,重点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网上初审、现场审核通过的人员,主管部门(单位)通过信息系统分别点击列表中的[初审通过]、[现场审核通过]按钮。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四)缴费。由申报人将评审费缴纳到单位,各单位在收齐评审费后统一缴纳到各主管部门(单位)。缴费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17:00,超过截止时间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申报。
(五)职称评审和复核。各主管部门(单位)于2022年11月18日前将《成都市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从专技人才职称申报系统导出,整理汇总后提交到成都市农业专业技术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人事处),审核通过后按照申报名册顺序报送申报材料。成都市农业专业技术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按规定组织评审工作,对申报资格再次进行核实,经评审的拟通过人员名单(不含委托评审人员)在官网上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复核后发文确认职称资格。
在审核复核的各阶段、各环节中,如申报人在接到主管部门或评委会的电话、短信、申报系统提示等通知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核实申报资格的证明材料,视为申报人不具备相应申报资格。
五、申报材料
(一)《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由申报人从网上申报系统中填报并下载打印,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及《评审表》首页须由申报人本人签字,交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单位印章。
(二)现任专业技术职称材料(申报中级职称的提供)。申报人取得的初级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彩色扫描件1份,各主管部门(单位)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三)申报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1份;提出推荐意见的两名同行专家职称证书彩色扫描件各1份。申请人两寸近期红底彩色免冠证件照1张,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和姓名。
(四)属劳务派遣公司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市申报职称,还需提供劳务派遣公司和用工单位“双公示、双审核、双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及劳务派遣公司的派遣协议(可仅提供能证明派遣工作性质的内容及协议首尾页)。
(五)申报人的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印章的复印件各1份。2002届以后国内高等教育毕业的申报人员,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提供查询学历(学位)信息截图1份。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供的学历进行查询和核实,由单位将准确的毕业证号及学位证号填入《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如属于2002届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无法通过网上准确查询核实其毕业证、学位证信息的,由用人单位对本人档案进行审查后,提交经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书面证明材料。
(六)能力、业绩证明材料。按照本通知第三条对能力、业绩的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包括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科研成果、发明专利、项目报告、设计文件、技术创新、技术标准以及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创造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文字材料和获奖证书、成果鉴定书、出版论著等实体证明,每项业绩均需提供佐证材料(各涉及的证明单位应分别盖章,并提供相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
(七)继续教育证明材料。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情况作为其申报评定高一级职称资格的重要条件,每年度继续教育学习时间应不低于90学时(公需科目每年不低于30学时;专业科目每年不低于60学时,学习的专业方向与所申报职称资格名称相同或相近)。2022年,通过部分职业资格聘任方式或通过初定方式取得职称的人员,申报中级职称评审需提供近3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的继续教育学习合格有效证明材料,作为职称申报的条件。其它人员暂提供近2年(2021年、2022年)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合格的有效证明材料,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申报初级职称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暂不提供学时证明。
(八)申报人可提交任现职以来本人取得各类证书复印件1份,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等,供职称评委会及评审专家综合参考。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作为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
(九)在成都的外省国有企业子公司申报人员还需提供最近1年个税缴纳证明。
以上所有申报材料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所报送的材料须内附《成都市职称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其中,《评审表》与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需单独装订成一册;其它材料(包括佐证材料)统一使用A4纸双面打印,另行分册装订。统一用制式档案袋包装(封面填写申报者姓名、单位名称、申报的资格名称等)。评审申报材料请申报人自行留底,评审未通过人员的所有申报材料将不再清退。
六、评审收费标准
(未实行网上收费)。
七、其它事项
各区(市)县人社(职改)部门、市级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在受理职称申报的过程中,要明确专人负责,严格按照职称申报规定和条件认真核实相关情况。材料收齐后统一报送成都市农业专业技术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核(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职称评审是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的一次重要检验,申报人员应对其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肃、慎重地签订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在职称评审全流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在申报、推荐、审核、评审、公示等各个环节中, 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的职称资格及证书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将情况记入失信人员名单予以通报并抄送其所在单位。对未认真履行审核推荐职责,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的用人单位进行约谈或通报,通报抄送其主管部门。对协助造假的企业或机构,按规定列入违规失信“黑名单”。
社会上有一些中介机构在职称申报期间,以职称申报咨询、“职称代办”等为由乱收费,并通过弄虚作假进行职称申报,请申报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申报人员可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选择右上侧菜单栏“专题专栏”–“专技人才服务”–“职称评审”或最下面一栏的“服务机构”,可点击各栏目右侧的“更多”,在栏目内查看通知文件及相关政策,及时关注职称申报评审的相关信息和要求。
八、监督投诉
各级人社(职改)部门和主管部门要加强职称评审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层层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严防廉政风险。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市纪委监委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将对评审工作进行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