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扶老奶奶过马路被老奶奶讹诈的事件让人大跌眼镜,现在想想比起女孩送孕妇被杀这件事来说简直是不值一提嘛。前几天这个事件相信很多人都听说了,如果没有听说的我再普及一下,事件是这样的(言简意赅):
一个花季少女在去朋友家的途中遇到了一个孕妇,孕妇假装身体不适向女孩求助让女孩送至家中,这位花季少女天使心肠把该孕妇送到家里。进而被请客喝饮料,却没想到恶毒的夫妻两人在饮料里下了迷药,让女孩昏迷。孕妇的丈夫就打算强奸女孩,后发现女孩在生理期,强奸未遂进行了猥亵。后来怕女孩苏醒后告他们,两个人就商量把女孩杀害了,尸体放到行李箱被扔小树林……
此事一出,立刻引起了广大网民的强烈吐槽。好心却得到了这样的后果,以后谁还敢见义勇为。正值花季年龄的女孩是一名医护人员,本来有一个好的前程,却是因为自己的天使心肠断送在了变态小两口的手中。
如今这个事件也有了序章,杀人的罪犯理应得到应有的惩罚,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两口子难逃法律制裁,只是孕妇如今产下了一个小娃,无辜可怜的孩子,跟着这样的父母真是受累了……
婴儿的父母都要接受法律制裁,但是这么小的孩子应该谁来抚养呢?据悉,恶毒小两口的父母都拒绝抚养这名孩子,怕伤心。
受害者母亲天天是以泪洗面,精神出于崩溃的边缘。而受害者父亲没有从公安机关那里得到任何有关案情的消息,“一直也没联系我们,我们也不知道该做啥。”直到现在,他也没有等到犯罪嫌疑人家属的任何道歉和安慰,但他不怪他们,“孩子犯罪,和大人没关系。我姑娘没了,他们的姑娘儿子也没了,他们也不好受,我理解。”
受害者父亲知道犯罪嫌疑人(女)在6日下午生下一个男孩,“这孩子可怜啊,爸爸妈妈没了,爷爷奶奶、姥爷姥姥还都不想要他,怪可怜的。”
孩子出生后,有人提出,既然两家都不要这个孩子,是不是可以让胡永久夫妇收养?受害者父亲说:“虽然我们也很可怜这个孩子,但收养孩子不现实,我们在情感上没法接受。”
想必换做谁也无法接受,换句话说:谁会去收养自己仇人的孩子?
国内统一刊号:cn 53-1095/D
国际标准刊号:ISSN 1009-0592
主办单位:云南省法学会主办
主管单位:云南省司法厅主管
《法制与社会》杂志社理会不仅为社会各界提供了一个相互交流、总结行业经验、树立企、事业单位形象的广阔平台,而且以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理事会法学专家解疑等方式为会员单位提供了法律保护的坚实后盾。同时,理事会也是一个集法理研究、法学交流、舆论监督于一体的高层次机构。我们企盼,以我们的资源和力量、正义和行动,以法律为支点,架起共同亟需桥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法制与社会》设有:法制纵横、经济与法、法制园地、法学研究、政法论坛、司法天地、城乡建设、管理视野、学术前沿、理论新探、文化教育等栏目。被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全文收录期刊,中国学术期刊综合评价数据库来源期刊,中国期刊网全文收录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