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海事机构行政执法的民众认同

所属栏目:行政管理论文 发布日期:2010-08-13 16:32 热度:

  地方海事机构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独立执法权的执法主体,这也是地方海事机构的主要社会功能和赖以存在的价值所在。维护水上安全秩序、防止水域污染是海事部门的神圣职责。然而,地方海事机构因其执法环境的特殊性和执法人员现实存在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素质、专业知识水平等诸多差异,以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尚不健全,立法相对滞后,致使地方海事行政执法手段单一,执法难点久攻不克,严重影响了社会民众对地方海事机构行政执法的认同感。
  在地方海事管理机构行政执法过程中,对于海事违法裁判的认定,必须考虑管理辖区的现实,考虑民众的规范意识或对海事执法的认同感,以寻求结论的合理性。一方面,要求海事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充分考虑民众的认同感,就是要考虑哪些执法行为或海事管理理论是一般民众可以接受的,符合一般民众的规范意识。从而肯定民众的经验、情理、感受的合理性,肯定海事行政执法的重要性。地方海事行政执法必须得到民众认同,地方海事行政执法的规范有效性才能得到维持,地方海事行政执法的存在才有意义,所以,行为—规范—海事行政执法—民众认同之间具有高度的一致性。民众的海事行政执法认同感应当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对生活利益重要性的直接感知,即对重要利益的感知;二是对海事法律规范、海事法律秩序重要性的抽象体认同,即对规范重要性的认同。
  另一方面,民众认同感总体上对认定违法提供支援。虽然海事行政执法与管理相对人的文化传统以及价值系统的联系特别密切,但是,几乎所有地方海事机构制定的海事法律规范对大多数违法形态的认定都是一样的,海事法律规范所关切的利益,如生命、财产,一直以来都是海事法律中保障的。对此,民众对海事管理规范的意识是普遍地给予承认的。下面列举部分问题旨在说明,引进地方海事行政执法的民众认同概念可以解决一些有争议的问题。
  第一、地方海事行政执法民众认同的基本内容
  地方海事行政执法如果得不到民众的认同,它就是侵害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工具,从而会与法治交通格格不入。这是因为在民众心目中,结局最终合理和行为过程评价的妥当性是同样重要的。海事执法人员对海事法规的运用,应达到三个效果:一是使行为人口服心服,不会认为自己只是因为过于倒霉而受到海事行政处罚,从而产生防止违法的效果;二是使一般人在行为时具有可预见性,从而保持水上交通秩序畅通;三是确保民众对违反水上安全交通秩序行为打击的有效性、标准性的信赖。所有这些效果的实现,其实都凸显了一个问题:海事行政执法与民众认同、国民规范意识之间的紧密关联性。换言之,惩罚可能性及其实现只有存在于民众认同中才是有生命力的。
  第二、海事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在法律思维的基础上引导民众树立共同的海事行政执法法治理念解决法律问题,去赢得社会民众的认同。
  (一)改革完善海事行政管理体制。我国现有的海事行政管理体制,受地方保护主义、经费状况等的制约是影响海事行政执法公正的症结所在。因此,笔者建议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应积极借鉴美国等西方国家的管理体制与经验,争取加入集海事、海关、商检、边防为一体的专门运输及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并争取政府在经费上给予保证,实行以条为主的纵向执法管理体制,确保海事机关依法相对独立性地行使职权。同时,这也是当前国家机构改革和事业单位人事改革之所需。
  (二)完善行政法律法规。首先是加快行政立法的步伐,为适应迅速发展变化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防污染管理形势,应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从执法标准、执法范围、执法程序等进行全面规范,完善和修改现有的海事法律法规,处理好海事法律法规的“弹性”和“执法”的“可操作性”的关系,尽量做到明确、具体、减少“弹性”,制定的海事法律法规要适应辖区各级海事部门对不同等级船舶及单位的不同管理要求,逐步地解决自由裁量权过大、在特定领域无法可依等问题。其次是提高行政立法的质量,制定出公正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要站在管理相对人的角度和促进水运经济发展的高度来看待规则的制定,要保证国家利益和管理相对人利益的均衡,让管理相对人有公正的法律法规认同感,让管理者有公正的法律法规可依,把制定法律规范和修改、清理法律规范有效结合,在加快行政立法的同时提高立法质量。
  (三)加强海事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教育。通过加强执法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端正执法思想,牢固树立以尊重和保障人权为核心的现代执法理念。把尊重和保护人权放在执法的首要位置,真正做到寄执法于管理之中,寄执法于服务之中;进一步增强程序意识,切实转变“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以程序保公正;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以复议和诉讼为标准,提高执法办案质量。通过加强执法人员法律学习,定期进行有效的培训。通过吸引更多的专业人才不断地充实海事行政执法队伍,不断提高海事行政执法队伍的学历层次与专业知识水平。只有这样,才能以人的第一因素为海事行政执法的公正提供保障。
  (四)完善执法监督体制和行政自由裁量的控制。通过加强“阳光海事”建设、积极健全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实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海事行政自由裁量的实施细则研究等方工作,不断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和方法,加大工作透明度;通过制定内部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把公正执法的标准和要求落到实处,以保证卓有成效的监督。
  依法治国的基本精神在于:一个受法约束的国家。法有限而情无穷!因此,无法用有限的法来规范无穷的情。这实际上是一种形式合理性和实质合理性的生动的反映。关于民众的认同感,笔者认为,既然法律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就应该按人民认同的道理来选择,而且法律给了我们合情合理选择的空间和路径,不管是从技术上来看,还是从道理上来看,法律只有合乎情理,才能是符合人民意志的。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海事法规汇编》。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文章标题:地方海事机构行政执法的民众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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