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应转变反腐倡廉工作方法

所属栏目:行政管理论文 发布日期:2012-09-29 10:02 热度:

  摘要: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坚持方针,立足预防,全面推进,遏制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努力铲除滋生腐败的条件和土壤,是企业党组织面临的紧迫而艰巨的重要任务。本文就在国有企业中推进防腐倡廉实践创新的意义和如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的实践创新进行分析。
  关键字: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实践创新
  正文:纵观古今中外,腐败都是权力运行失控、失衡所致。所谓权力腐败,指的是执掌权力者背离公有权力的性质和原则,把权力私有化、关系化、特权化、商品化,为个人或小团体谋私利。权力腐败的实质是公有权力被滥用。因此,笔者认为,当前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必须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特点,在反腐倡廉工作机制方面与时俱进,突出“预防为主”不断推进反腐倡廉的理论和实践创新,通过理论创新指导反腐倡廉实践,通过实践创新丰富反腐倡廉理论。
  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国有的经济组织,承担着经济、政治、社会三大责任。这三大责任,决定了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中所占的主导地位,也决定了国有企业要持续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和反腐败斗争,而且要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国有企业的反腐倡廉建设。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实践创新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
  一、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实践创新是国有经济巩固与发展的内在要求。国有企业本质上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的骨干力量,关系着国计民生、社会稳定和经济安全,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经济基础。
  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471564亿元,而国有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67855亿元,同比增长21.5%%,累计实现利润22556.8亿元亿元。由此可见,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之重要不言而喻。国有企业的这种性质和地位,决定了国有企业承担着多重的政治、社会、经济责任。保证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对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实践创新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保证。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改革面临着国有股权监管更复杂、境外国有资产监管任务更繁重等一系列新情况。而且某些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借股份制改革之机,巧取豪夺,贪污受贿、损公肥私,隐瞒、转移、侵吞国家资产,把大量原属于国家的企业财产变成他们的个人财产。此类的腐败行为严重影响了改革的声誉,动摇了职工群众对改革的信心。
  因此,必须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以崭新的精神面貌,更加奋发有为地投入工作,求真务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实践创新,对新形势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突出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和有效应对,以确保正处于改革攻坚阶段的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保值增值。
  三、推进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实践创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深入开展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落实国有企业民主管理的各项规定,发挥职工群众在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中的作用,才能不断增强企业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形成企业内部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若企业内部一方面是许多职工下岗,生活陷入困境;另一方面是领导干部将解决职工“三最”问题的己任抛置脑后,任腐败行为不断产生并滋长蔓延,“穷庙富方丈”现象势必会挫伤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影响企业的稳定,乃至全社会的和谐稳定。
  腐败是一种腐蚀剂,如果企业发生腐败问题而不能有效加以防范和抑制,任凭腐败分子以权谋私,滥用职权,侵占国有资产,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势必会削弱企业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影响到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必须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从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做好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实践创新的重要性。
  如何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始终坚持与时俱进,以前瞻的眼光和宽广的视野洞察、分析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规律,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积极探索适合本企业实际、切实做好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工作的新途径,是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面临的新挑战新课题。
  一、着力打造教育支柱,精心构筑不想腐败的自律防线,是突出“预防为主”切实做好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坚实基础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发〔2005〕3号,以下简称《实施纲要》)明确了反腐倡廉教育在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主导性作用。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长期的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实施纲要》“要注重研究反腐倡廉教育的规律,使教育内容贴近党员干部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的要求,我们应从以下三方面开展工作:
  教育内涵上贴近。一是丰富教育内容。在大力组织开展党章、“三个条例”、“两个纲要”等党纪条规方面内容学习教育的同时,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治理商业贿赂以及供电服务“十项承诺”、三公调度“十项措施”、员工服务“十个不准”等服务守则等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二是丰富教育形式。如坚持开展“纪检教育教月”活动,组织进行党纪条规的学习考试、知识竞赛、网上答题、演讲赛及典型案例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征文等系列活动,努力搞活教育形式,活跃教育气氛。三是注重教育效果。只要有利于党员干部的健康进步,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就不拘一格大胆地创新和组织发动,组织开展廉政讲座、廉政论坛活动,使党员干部和员工群众轻松愉快地接受教育,收到入脑入心之功效。
  重点对象上贴近。以党员干部为重点,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党员干部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融入到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中去,促使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党的宗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搞好廉洁自律。
  工作创新上贴近。开展任何工作必须创新,唯有创新才有生命力。反腐倡廉教育必须从创新载体入手,不断拓展宣教工作空间和手段。通过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形象展示活动,进一步探索了党风廉政建设的新途径,展示了党员和党员干部“胸怀全局,心系群众,奋发进取,开拓创新,立足岗位,勤政廉洁,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
  二、着力打造制度支柱,精心构筑不能腐败的保障防线,是突出“预防为主”切实做好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可靠保证。
  邓小平同志多次强调:制度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干坏事,制度不好也可以使好人无法做好事,甚至走到反面。建立健全有效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不仅可以为“不能”腐败提供保证,而且对“不想”腐败、“不易”腐败、“不敢”腐败也具有极为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把制度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建立健全反腐倡廉的制度体系,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有效的制度保障。
  要以制度建设为核心,紧紧抓住企业改革、投资决策、产权交易、资本运营、营销采购、工程项目等关键领域,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建立用制度规范权力运作、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制衡控制机制,深化源头防腐,做到权力运行到哪里,制度约束就延伸到哪里,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一方面,在改革发展中推进制度建设。加强制度建设的整体规划研究,对现有规章制度中滞后的、脱离实际的、不便于操作的内容及时进行清理、修订、补充和完善,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谈话诫勉、民主生活会、重大事项报告和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建立健全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错误的机制。另一方面,在制度的检查落实中提升执行力。针对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规章制度落实不够到位、执行不够得力的突出问题,以用人和管钱、管物、管事为重点,对用权行为的制度规范是否完善、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落实廉洁从业要求是否到位进行经常性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执行不力的行为,促进企业经营管理的决策执行和计划落实,推动企业进一步规范制度执行环节的权力运作,形成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衡机制。
  三、着力打造监督支柱,精心构筑不易腐败的约束防线,是突出“预防为主”切实做好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关键环节。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在实践中我们也认识到建立健全好的监督机制是实现党中央提出的“两个转向”,即从标本兼治、更多地注重治标转向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从事后查处为主转向事前监督为主的必然要求和战略选择。
  要重点抓住监督制约权力运行这个关键,以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为抓手,找准效能监察工作的切入点,加强对关键部位和易发生腐败薄弱环节的监督,切实发挥效能监察直接服务生产经营的作用,着力在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
  要以程序监督为重点,有机融入企业管理流程,探索有效防治腐败的监督制衡机制。一是规范程序监督。按照权力运作有序和公开透明的原则,确定企业管理流程中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的监控点。二是注重对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拓展监督检查结果所产生的辐射效应。三是发挥监督主体作用,形成监督合力。四是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组织监督与法律监督、专门机构监督与社会监督结合起来,提高监督实际效果。
  四、着力打造惩治支柱,精心构筑不敢腐败的法纪防线,是突出“预防为主”切实做好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力手段。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预防和惩治腐败是反腐倡廉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两个方面”,一方面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另一方面“决不能放松惩治腐败的工作,不仅不能放松,而且要继续抓得紧而又紧”。在反腐败工作中,查办案件、惩治腐败是与腐败分子最直接、最激烈的较量,是震慑腐败分子、遏制腐败蔓延、实现反腐败目标的最有效手段,也是衡量斗争是否深入、是否有效的一个重要标志。
  目前国有企业改革正处于攻坚阶段,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为此,我们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以崭新的精神面貌,更加奋发有为地投入工作,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以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实际成效取信于广大员工群众,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2009年1月14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2]《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发〔2005〕3号)
  [3]邵道生《要“不断推动反腐倡廉理论和实践的创新”——九读中纪委第三次全会公报的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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