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笔者结合多年的工作经验介绍了监理单位对质量控制及对市政道路施工质量监理工作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提出了看法。
关键词:市政道路;监理;质量控制
前言
随着市政道路建设的快速发展,同时也推动了市政道路建设工程监理不断进步和完善,市政道路工程质量关系到一个城市的形象,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近年来,我国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较快,工程质量也得到了较大提高,市政道路质量的高低工程监理起着重要作用。
1市政道路工程施工的特点
(1)施工单位多、专业多,对质量干扰大。市政道路工程有工期短、场地狭窄、地下管线复杂的特点,与之相对应,工程施工同时开工的施工单位多,涉及的专业多,对工程质量干扰大。
(2)赶工期。赶工期是近年来市政道路工程施工最突出的特点,工期往往在工程施工条件基本具备时由业主确定,要求各施工单位都倒排工期,而监理和各施工单位昼夜奋战,抢晴天,赶雨天,对工程质量控制形成了极大的冲击。
(3)间歇期与要求工期相互冲突。赶工状态下,往往使规范要求的技术间歇期得不到保证。
2市政道路工程的特点
(1)工期紧。市政道路建设工程一般都处在交通繁忙、车流量大的地段,工程项目从立项开始业主就对工期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并且还有不断要求提前的现象。
①工期短。业主在建设项目立项、报建招标时都对工期有较短的要求。
②开工急。业主一般都要求施工企业中标后一周内进场开工。此时往往施工项目报建、施工许可证尚未办妥。施工企业的道路开挖证、余泥排放证、夜间施工许可证等手续因为没有施工许可证不能办理,施工现场的拆迁工作尚未开始或正在进行,沿线商铺不知情,建筑物退缩位没有让出,地质资料不齐,施工图不完善等均不具备开工条件。
③挤占工期。由于开工条件不成熟,强制性开工后受到城管、交警执法的干扰,拆迁户、土地权属单位的干扰,设计方案的变化,施工图的完善,地下管线的拆迁,地质情况变化等原因及问题的解决,挤占了施工的时间。
(2)场地狭窄。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本身就是为了缓解交通拥挤,所以建筑物、构筑物密集居民活动空间小,场地狭窄是客观存在的。
(3)地下、地上管线复杂。随着社会的发展,各种管线日益增多,原有地下管线错综复杂,纵横交错。
3市政道路工程质量监理的特点
3.1合同管理工作量大
一般建设单位都会将标段内的土建、沥青、照明、交通设施、绿化工程的监理委托一家监理单位,还将供水、煤气、电力通讯工程的监理以及系统内、甚至部分系统外的协调工作,以合同形式或非合同形式委托给监理单位,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单位将涉及到多份合同的管理。这对质量控制将发生一定的影响。
3.2控制难度大
赶工状态下,工程项目工序质量会时常发生偏差,或被忽略简化;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变更迟迟不能确定或似是而非;技术间歇期被压缩或取消;施工环境差;质量保证体系不能落实;三级自检程序没有进行;试验检验项目频率不足;现场取样被为试验进行的有意操作取代;上道工序未完下道工序就抢进去等等。
4监理单位对质量控制的对策
面对合同管理工作量大、质量控制难度大、且时间长的特点,只有不断分析研究复杂的情况、提出质量控制的对策,才能收到较好的监理效果。
4.1及早编制监理规划
市政道路工程赶工期不是偶然的,监理单位在项目监理投标时起,就应该有思想准备,而后该中标项目的所有监理工作内容都应该有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和对工程质量控制的规划。
4.2根据项目特点,成立监理机构
重视监理部的建设、成立有个性的监理机构,配备相适应的监理人员。根据实施监理项目的特点,采用直线式监理机构最好。考虑赶工期状态下,白夜班多工种各专业监理人员数量的配备和素质配备。安排经验丰富的市政道路工程监理人员进行旁站,便于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质量偏差。
4.3明确监理责任制
明确监理责任制的主要目的是通知承包商或业主,便于各专业各工种工作联系。对号入座各负其责,也便于检查督促各专业各工种各班次监理工作质量,随时纠正监理工作偏差。
4.4加强事前控制
(1)详细编写各监理细则。讨论研究监理制度,制定监理程序。收集实施项目的质量验收标准、施工规范、常用表格。
(2)组织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了解设计意图,澄清有关问题。
(3)认真学习施工图、地质资料、招标答疑文件、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4)检查承包商投标承诺的质量保证体系中的人员到位情况,纠正其偏差,检查特殊工种人员上岗资格,检查分包商资质考查主要材料、半成品的生产厂家等。质量保证体系完善真正发挥作用是工程质量的基本保证。
①检查机械设备完好情况,年检标定情况,确认其是否能满足工程的质量要求。
②要求提供和审查试验检验计划。
③审查施工进度计划,着重了解各技术间歇安排是否合理,尽可能安排平行关键线路,以便给技术间歇和工序施工留足时间。
④组织控制点交点原测及组织各方联测,掌握质量控制第一手资料。
4.5加强事中控制
赶工状况下,有些工序经常被有意识或无意识的简化、忽略,这极可能造成道路工程的质量隐患。常见被简化、被忽略的工序工艺有:
(1)土方工程:
①基坑开挖不放坡不放台阶或不采取支护;
②机械开挖一次到位或超挖松填;
③填筑工程不分层或分层太厚;
④引桥台前台背填料含水量高,未凉晒或采取有效措施;
⑤坑边、基边碾压不到位;
(2)路基工程:
①自拌水泥石屑不控制含水量,控制水泥用量不准确;
②水泥石屑稳定层未分层,没有养生期,局部弹簧现象未处理或处理不彻底;
③道路路渣作填料未作级配填方,形成空洞或移动;
④水泥石屑稳定层未初凝、未终凝、未养生即铺沥青。
(3)路面工程:
①沥青摊铺前透层油大面积露白,渗透时间不足;
②沥青摊铺时温度不足;
③抢工期雨天摊铺沥青;
④未按工艺要求采取防止砼路面板块崩边掉角的技术措施。
(4)砼工程:
①新旧砼接茬处处理草率;
②支架砼垫块标号不足,施工马虎粗糙,砼坍落度大。
(5)模板工程:
①支架安装后,未调整标高,模板安装后难以调整;
②支架顶托、底托伸出过长,底托不落地,顶托虚位。梁侧支撑不牢固,造成砼浇筑后结构变形。
(6)钢筋工程:
①钢绞线固定前未作测量定位;
②钢绞线下料用电焊割断;
③钢筋严重锈蚀未除锈,上下两层钢筋无支撑,预埋件位置不准确;
④钢筋焊接试验不是实物取样,假焊、虚焊或遗忘,咬口现象未从根本找原因解决;
5建议
针对城市道路使用寿命缩短、路基路面提前损坏、形成前修后补的原因,从工程质量管理的角度,提出几点建议:
(1)政府相关部门应尊重合同法,巡视工程项目首先搞清楚施工合同对工期的约定,不仅要考虑施工对城市的干扰,还要考虑法律的严肃性,不要以权代法;
(2)业主在施工招标前完成征地拆迁、施工报建、施工许可证等相关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
(3)监理单位独立自主,对来自于违反合同约定的施工工期,站在公平公正立场维护国家强制性标准和施工合同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