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经济改革不断深入,建设事业在不断的蓬勃发展。一座座高楼拔地而起,一个个新兴的城市不断涌现。最近十七大的胜利召开,全国范围内正在热火朝天的进行着城市建设。随之而来的建设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显得尤为重要,通过以往的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数据分析,形势依然很严峻,建筑施工安全事故直接影响着建筑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由于建筑施工企业是以利益驱动为主,其在建筑施工生产中是自控主体,经常会出现管理上的问题,甚至有违法乱纪行为的出现,所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显得十分重要和必要。在这笔者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工作提出一些建议
一、规范建筑市场准,严格建设程序论文
从目前一些工程招投标情形来看,挂牌企业充斥市场,层层转包,肢解分包,不能建立合理的工程总承包管理体系;转、分包企业安全生产技术水平逐渐走低,管理力量逐渐削弱;无证上岗、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从业人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监理人员对其协调管理困难重重,整治工作落不到实处。
针对上述情况,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三类人员”的管理纳入建设工程管理的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进行全过程监控,实时反映企业基本情况。从建筑市场准人的源头防范是极其重要的。在招投标预审时,把那些安全生产制度不健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的企业拒之门外,并且取消那些不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有关人员的任职资格,而将那些真正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实力雄厚、人才密集、制度健全的施工企业引进市场。这就是所谓的安全管理“关口前移”,它将有利于建设工程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规范企业及从业人员行为的重要举措。
二、规范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自控自律行为论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施工企业要立足长远,要有竞争力,就要依法经营,加大自身建设的投入,加强信用制度的建设,规范施工生产质量安全管理中从业人员的自控自律行为。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运行状况如何,重视与否,领导是关键。可是,一些施工企业在实际施工生产安全管理中,不但不能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而增加对安全生产保证措施的投入,相反,为了降低成本不愿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施工过程中只注重质量、成本及工期的控制,而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意识淡薄、积极性不高,尽管制度健全,方案可行,但往往只是流于形式;安全生产不交底、不自查、不整改,应付检查;开再多的会,做再多的工作,收效甚微,不能达成共识。殊不知,久病不医殃及其身而后患无穷。
施工安全责任的主体是施工企业。施工企业能否履行职责,关键在领导,如果施工企业领导既能从企业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又能站在社会责任的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并能在不断拓宽经营规模的同时,不断提高科技含量、施工能力和管理能力,那么,施工安全生产才能真正得到保障。
三、保证安全施工措施费用投入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费用。”政府的引导和市场的导向,迫切要求施工企业适应现代化施工的需要。要满足安全施工的新技术、新工艺,就要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增加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加大安全生产科技投入,引进先进可靠的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彻底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和设备,这样才能不断推进行业的科技进步,达到安全生产条件下的高效率、高标准要求。
一项工程的实施,从工程招标开始到交付使用,是建设资金投入最大的阶段。施工企业要承担来自各方面的经济风险,既有工程本身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等带来的经济风险,又有工程以外的人为的和自然的经济风险。这些风险因素造成的损失往往很难得到补偿。施工企业要有效预防和消除这些风险因素,就要改善劳动条件和环境条件,这样势必引起成本的增加。可是,一些地方采取最低价中标来选择施工企业,加之各种工程担保和垫资,大大地制约了施工企业的经济运转活力,使得工程质量、安全生产难以得到保证,也谈不上为安全生产更新设备、改进工艺等一系列的安全措施费用的投入。所以说建设单位要根据国家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调整相关管理办法,取消最低价中标的错误做法,从工程安全生产管理需要的实际出发,确定合理报价。要实行安全费用单列,施工单位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制度,切实保证安全费用主要用于工程的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更新,真正提高安全施工技术科技含量,使得安全施工措施真正得以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真正得以改善。
四、加强现场施工人员的培训教育论文
要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就要求施工人员一方面要提高安全意识,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另一方面要了解和掌握施工安全知识、安全技能,甚至设备性能、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法规等等。这样才能在施工安全生产工作中对施工作业危险点所采取的预防措施;才能有效根据工程的专业特点对施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督促性能、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法规等等。督促其健全自身施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切实搞好自控,真正达到对施工中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作业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和管理缺陷进行有针对性的控制。
五、加强现场监理人员监督职能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对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同样有监督责任,监理单位工程项目人员同施工单位工程项目人员长期在工地现场,对建设工程上存在的问题了解比较清楚深入,并且能随时发现现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能更好的防患于未然,防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加强监理人员对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督职责也是非常重要的。现在根据建设部已经下发文件有的省份已经制定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的地方标准。
规范市场、企业自律、确保费用投入、加大人员培训、加强监理监督这几个方面的还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共同去实施。在我们的不断努力下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定会朝着健康稳定的方向大跨步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