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职称论文范文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制度的缺陷及立法完善

所属栏目:犯罪学论文 发布日期:2015-12-09 15:31 热度:

  未成年人作为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其素质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国家综合国力的强盛,因此,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教育,遏制和杜绝未成年人犯罪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是一篇中级职称论文范文,主要论述了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制度的缺陷及立法完善。

   摘 要 未成年人是民族的希望,其健康发展关系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未成年人犯罪作为当前世界共同面临的社会问题,是世界“三大公害”之一。采取积极措施,有效治理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当前刑法学研究的重点课题。本文主要在分析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制度缺失的基础上,提出了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的立法完善,以期能够为未成年人的健康发展提供重要条件。

  关键词 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

  作者简介:王晓琦,辽宁警察学院,讲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秘书学、法学等。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界定及特点

  (一)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界定

  未成年人犯罪不仅是一种法律概念,同时也是一种法律现象,源于不同国家差异化的社会条件和文化背景,法律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界定是有所不同的。在我国刑法理论界,未成年人犯罪可以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层面的未成年人犯罪包括两个方面,一种是一般意义上的未成年犯罪,另一种是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和刑事违法行为;狭义层面的未成年人犯罪主要就是指违法了刑事法律并且受到了刑法制裁的行为。

  (二)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

  处于青春发育期的未成年人,价值观和人生观正在逐步形成,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影响,其犯罪呈现了以下几个鲜明特点:

  首先,情绪性。目前,很多未成年人都是独生子女,一方面他们从小受到父母的溺爱,自我中心意识强,另一方面他们身体和心理还尚未成熟,自控能力相对较弱,情绪波动很大,很容易盲目和冲动,严重的时候会导致刑事犯罪。

  其次,过渡性。就未成年人而言,他们正处于从童年到成年的过渡时期,其人格发展、价值观还处于一种从不稳定到稳定的趋势,通常情况下,未成年人此时的犯罪倾向主要有两种模式:自我避免走向犯罪和形成了稳定的犯罪人格和犯罪心理。所以说,基于未成年人的过渡性特征,慎用刑法来规制未成年人犯罪。

  再次,不自觉性。处于青春发育期的未成年人,价值观和人生观正在逐步形成,辨别是非的能力相对薄弱,很容易受到别人的影响,容易去模仿一些人的错误行为和错误意识,久而久之犯罪问题就会出现。

  二、当前我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制度存在的困境

  (一)立法层面存在的问题

  首先,法律规范缺乏有机性。在我国,关于未成人犯罪的相关制度主要体现在《未成年人保护法》、《刑法》、《宪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不同法律规范中,总体来看,虽然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规定很多,但是这些规定之间则缺乏内在的联系,不利于对未成人犯罪的遏制和保护;其次,法律规范的可操作性不强。我国始终关注未成年人的成长,为了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逐步形成了一系列有助于遏制未成年人犯罪的方针。但是,具体的立法和司法解释规定相对模糊,可操作性不强。再加上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不起诉条件、起诉条件都没有系统的规定,所以造成了未成年人犯罪相关的不起诉案件比率很低;再次,综合治理缺乏法治化。随着1979年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思想的提出,社会治理综合理念在维护社会稳定层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针对未成年人犯罪综合治理更多的表现为一些基本的法律原则和政策,治理活动不稳定、不规范,严重影响了未成年人犯罪治理的步伐。

  (二)刑法措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首先,针对未成年人犯罪主刑的缺陷。在主刑缺陷中,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管制的缺陷、拘役的缺陷、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的缺陷;其次,附加刑层面的缺陷。一方面是罚金的缺陷,笔者认为对未成年人犯罪来说要实行严格条件适用罚金刑,另一方面是在剥夺政治权利层面的缺陷。未成年人不满18周岁,不享有宪法规定的大部分权利,因此,剥夺其尚未享有的政治权利,这样一来,一方面没有太大的实际意义,另一方面很容易造成未成年人心理的阴影,严重损害未成年人的做人勇气和自信心;再次,没收财产方面的缺陷。通常情况下,未成年人是没有个人收入的,如果真的判定要没收财产,那也是没收其家长的财产,这机会造成与罪责自负的不相统一。

  (三)非刑罚措施方面存在的问题

  首先,非刑罚措施体系不完善。在我国法律体系内,非刑罚措施一般包括训诫、责令悔过、赔偿损失、收容教养等七种。一方面,针对当前未成年人犯罪的复杂性,非刑罚措施的种类相对较少,还很难满足当前司法实践的需要。在我国,针对未成年人的非刑罚处罚措施相对完善,包括多个刑种,例如:英国的宵禁令、社会服务令等;其次,社区矫正制度不完善。所谓社区矫正就是在社区环境中管理教育未成年人罪犯的一种方式,然而我国针对未成年人的社区矫正制度,则存在管理不统一、限制自由的措施少、缺乏专业的矫正人员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对未成年人犯罪的遏制和对未成人年利益的维护;再次,收容教养方面的规定不统一,一方面收容教养的条件不够明确,另一方面缺少专门收容教养的场所。

  三、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制度的策略

  (一)优化未成年人犯罪的相关法律制度

  首先,法律条文要进一步明确化。针对当前我国法律在未成年人犯罪立法层面的操作性不强、太过笼统的问题,一定要明确法律条文,结合实际工作中的成功做法或司法解释进行法律完善,对法律规范中的不完善之处进行有效的补充和修改,确保法律条文的可操纵性;其次,保证法律规定的合理性。非刑罚化近年来已经成为国际上刑事立法改革的重要趋势,它是指对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不需要判处刑罚的罪犯,用刑罚以外的方法进行处理,从而使制裁手段多样化、缓和化,更好地为未成年人犯罪实践提供帮助;再次,逐步实现相关法律的系统化。一方面,针对已经出台的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规定,可以采用司法解释的方式使其具体化,另一方面,在立法的过程中,要根据不同的标准对未成年人犯罪做出详细的、有区分的规定,最终实现未成年法律的系统化。

中级职称论文范文

  (二)不断完善未成年人犯罪刑法措施

  首先,优化未成年人犯罪的主刑。其一,出台完善的未成年人管制执行规则,明确对未成年人进行管制的任务、要求和组织形式;其二,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减少管制刑的刑期;其三,在法律规范中明确管制拘役以及有期徒刑在未成年人群体中的适用情况。其次,完善未成年人犯罪的附加刑。其一,完善罚金刑。通常情况下,未成年人是没有个人收入的,如果真的判定要没收财产,那也是没收其家长的财产,这就需要在罚金刑完善中注意犯罪的细节问题,在条件上要有严格的限制;其二,完善剥夺政治权利刑。未成年人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没有何来剥夺,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取消剥夺政治权利这项罪名。再次,完善刑法执行制度。我国刑法应研究世界刑法关于未成年犯罪人适用缓刑的趋势,对未成年犯罪人适用缓刑加以改进,更好地实现对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预防和一般预防。

  (三)不断完善未成年人犯罪非刑罚措施

  首先,明确未成年人监管令。通常情况下,由法院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发出监管令,要求严格执行,同时,还应该对未成年人能否根据监管令进行行为矫正进行抽查;其次,做好对未成年人罪犯的担保释放。对一些社会危害性不大、犯罪性质较轻的,可以对未成年人罪犯采取担保释放的制度,确保未成年人在法定时期内不采取任何违法行为;再次,完善社区矫正制度。一方面,根据实际情况建立统一的管理机构,全面负责社区的未成年人罪犯行为矫正工作;另一方面,培养一批专业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大量吸纳具有心理学、社会学等方面的知识的志愿者加入到社区矫正的工作中来,及时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

  参考文献:

  [1]陈秀丽.我国青少年犯罪与家庭环境研究综述.中国青年研究.2004(3).

  [2]黄华生、于国旦.论相对刑事责任年龄人在绑架杀人犯罪中的刑法适用――兼谈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的立法根据.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02(6).

  [3]赵秉志.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问题研究(二).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1(3).

  [4]陆志谦、胡家福主编.王贻星,等编撰.当代中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5.

  法律中级职称论文发表期刊推荐《法制与社会》杂志社理会不仅为社会各界提供了一个相互交流、总结行业经验、树立企、事业单位形象的广阔平台,而且以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理事会法学专家解疑等方式为会员单位提供了法律保护的坚实后盾。同时,理事会也是一个集法理研究、法学交流、舆论监督于一体的高层次机构。我们企盼,以我们的资源和力量、正义和行动,以法律为支点,架起共同亟需的桥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

文章标题:中级职称论文范文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责任制度的缺陷及立法完善

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www.sofabiao.com/fblw/zf/fanzui/29049.html

相关问题解答

SCI服务

搜论文知识网的海量职称论文范文仅供广大读者免费阅读使用! 冀ICP备1502133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