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城市景观的主题,城市公园、广场是城市公共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人居环境不可或缺的部分,公园、广场可以为市民提供休闲、交流、接触社会的空间,可以说是城市的社会教化场所。另一方面,城市公园、广场也是城市绿地生态系统重要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历史文化的载体。因此,城市公园、广场的规划设计要从城市全局出发,设计师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来研究城市的历史、文化与地域特征,研究建设基地所处环境,研究基地道路、市政管网、水文地质等现有条件,在此基础上,拿出设计方案与业主方进行讨论沟通,同时将设计方案进行公示,让市民参与方案讨论,采纳市民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综合多方面意见形成最终方案,“花一两年时间搞设计是毫不为过的”。
由于我国目前制定的定额标准还不完善,对于象城市公园、广场这样的景观工程项目还没有设计工日周期定额,仅有设计取费定额。但有一些政府往往视城市建设为其政绩的一部分,将向上级交代、向上级负责看作是第一位的,他们不从工程实际出发,而是将城市广场当做“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来抓,挣虚面子,搞花架子,不求实效,甚至为过分追求政绩,置科学设计周期于不顾,盲目压缩设计时间,要求设计者一、两个月甚至十天半个月仓促拿出设计,以期当年施工,当年建成,以至于工程匆忙上马,设计师为保证设计质量赶进度而大量加班加点,成为设计师工作常态,或者设计师应付了事,设计深度难以到位,施工过程中设计变更不断,为工程质量埋下隐患。
笔者曾作为主要设计人员参与西北地区某市市民广场设计,于此深有体会。该市民广场的建设也可以说是一项“形象工程、面子工程”,当地政府强调广场必须要在2003年9月该市举办的一项全国民族运动会前完工,向民运会献礼。按此计算,广场从方案到预计竣工仅有10个月时间。广场规划设计方案是在充分研究该市人文地理基础上于2003年2月完成的,前期方案设计阶段时间倒也算宽裕。期间由于“非典”的影响,设计与业主方的沟通受阻,以及广场周边市政道路设计的不断变更,直到2003年6月道路才设计定型,这些客观因素致使广场景观施工图设计进展缓慢。5月底在施工图尚未完成情况下,业主方为达到向民运会献礼的预期目的,要求进行土建施工,设计组随后进驻施工现场指导施工,边施工边设计,可以说,相当一部分施工图是在施工现场完成的。但现场设计也不是一帆风顺的,由于“非典”影响,施工图前期主管部门缺乏与地方长官的沟通,以至于某些地下隐蔽工程基本完工情况下要求更改方案,造成大量施工图在施工现场返工,打乱了设计的正常程序,造成大量时间、材料及建设资金浪费。这也是抓政绩、抢进度、赶工期的“献礼工程”固有的毛病。从设计角度看,在紧迫的时间里快速设计难免出现漏洞,容易出现顾此失彼,对于工程细部设计考虑不充分的问题,难以设计出精品。
人民英雄纪念碑1952年8月1日动工,1958年5月1日落成,花了约7年时间,巴黎圣母院从开工到完成建设历时100多年。这些设计无论建筑的本身还是其周围的环境都是优美的,无论设计者还是施工者都付出了宗教崇拜般的激情,设计严谨,施工一丝不苟,如此才有我们今天看到的精品工程,这也是按照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办事的结果。我们现在面临“大跃进”式政绩工程建设,浮夸成风,为取得高经济效益,盲目追求建设的高速度,盲目压缩设计周期、施工周期,违背科学的设计、施工规律,致使一大批粗制滥造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出现,不仅浪费了大量建设资金,还浪费了城市有限的建设用地。尽管许多业内有识之士曾经不止一次的提出科学合理的设计施工模式,在这里,笔者还是强调要按照设计、施工的客观规律办事,城市建设只有按照合理的设计周期精心设计,精心施工,才能留下传世精品工程,城市人文环境才能得到本质上的改善。
城市公园、广场作为城市主要骨架景观元素,是广大市民学习休闲的场所,其产生的社会效益是长远的,它在城市中存在及对市民的影响也是长久的。因此,对于改善城市人居环境的城市公园、广场,其修建可谓“百年大计”,其设计定要按精品标准进行,营建符合市民各种公共活动需要的空间环境才是广场建设的根本,无需建立在急功近利的为向某某献礼、为某长官在任期内“为民办X件实事”等政绩观基础之上,赶工期粗制滥造而失掉城市环境建设之根本。要让地方长官们切实树立起“执政为民、以人为本”的思想,只有长官们能清醒的认识到“罗马不是一夜建成的”,三五年也许是长官为官一任的期限,但对于城市发展建设史,不过是白驹过隙的一瞬间,一座城市的建设没有终结,是要经过无数代人的努力才能循序渐进的发展,而非一两任长官“政绩”能力所及,将城市建设与政绩分离,树立合理的政绩观,他们才能以科学的态度对待城市建设,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科学设计周期与政绩工程允许设计周期的矛盾,还城市建设以本来面目,为设计师提供科学合理的设计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