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社会上树立消防部队“威武之师,文明之师”光辉形象的重要举措。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项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消防部队执法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由于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消防监督执法离规范化总要求还存在一些距离,笔者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执法规范化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改进对策。
关键词:执法,规范化,建设
近年来,各级消防部门都十分重视消防执法规范化工作,在加强消防法制建设、提高执法质量,提升消防监督技术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基本建立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工作体制、机制。消防工作正在实现由法制不健全的单一“行政管理”向依法监督、依法行政过渡,取得了明显的进步。但是,同时也要看到在消防监督执法方面,执法行为不规范,执法随意性大等突出问题还存在,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消防执法的权威性,给整个部队的形象带来了负面的影响。为此,笔者就公安消防机构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谈点粗浅认识。
一、当前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存在的问题
1、执法人员基本功不扎实。就目前警力来看,全省各支、大队普遍存在干部缺编的现象,工作人员少,工作量大,而且人员岗位交流频率高,加上干部自身要求不严,不善于学习,满足于现状,对消防法律法规,对条例、规章、制度熟练掌握程度不高,驾驭本职工作能力不强,工作不能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造成许多工作盲点,在办理行政处罚、强制措施过程中,没能把握好处罚力度,出现超越权限的现象,极大地降低了消防监督执法队伍整体素质,在部队内外造成了不良的影响。
2、为民执法思想不牢固。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没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以人为本的执法为民思想,而是将人民群众赋予的权力为己谋利:习惯于戴着有色眼镜看人看事,上面有人、给好处的笑脸相迎;上面没人、得不到好处的,则态度蛮横,办事推诿拖拉,有的甚至借手中的权力,向社会单位或个人吃拿卡要,收贿受贿,服务意识淡薄,热衷于自我服务,公仆身份淡漠,甚至认为“我就是法律”,把人财物问题与执法活动搅在一起。
3、执法随意性大。长期以来,中国一直是人情味很浓的国家,这种靠血缘伦理关系维持的社会,缺乏法理契约型社会的传统,一系列的法律规范在执行过程中,缺少深入贯彻的社会气氛,往往在人情面前大打折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出于人情或利益关系,没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执行,对应进行行政处罚的,有的只是口头警告,甚至睁只眼闭只眼,不了了之;对发现的违法行为,该整改的没有下发整改通知书;对重大火灾隐患不能及时向政府汇报或采取措施督促进行整改。
二、地方消防执法部门面临的困境
目前地方政府引进的项目多数为劳动密集型企业、化工企业以及餐饮、娱乐性行业,这些企业的引进和落户,能够有效地解决当地劳动力过剩的问题和在短期内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因此理所当然地受到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自然也就成为“重点保护对象”。在政府领导的观念中,经济建设是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当这些单位有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时,消防执法部门要秉公执法,有关方面领导却帮违法单位说话、打招呼,帮助说情。更有甚者认为消防执法部门是在破坏当地投资软环境,拖经济建设的后腿,对消防部门关于消防法律法规的解释根本听不进去。个别政府部门和单位更是凭借其特殊的行政地位和社会影响力,对消防执法机构的执法工作进行干涉。例如某县的一家工厂是该县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在该县可以说是“特级保护对象”,县政府为此专门下发通知,任何部门不得干扰该厂的一切事务,要检查、执法得经过县政府同意。因此,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的多次专项治理活动对该厂而言只是走过场。
此外,由于公安消防机构的行政办公、购买设备等经费依赖地方财政的拨款,在工作上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配合,加上自身执法力度不够,在许多违法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阻力重重,进退维谷。而上述这种现象在一些经济落后、急需发展的地区表现最为突出。
“地方保护主义”是目前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所面临的一大难题,在经济相对落后的县市地区尤为突出,笔者在该文中对此做了一点探讨,希望对广大同仁能有所帮助。近年来,在“招商引资”的发展观念下,各地政府机关加强投资软环境的建设,地方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呈现出一派大好形势,令人鼓舞。但在经济蓬勃发展的背后,由于地方保护主义的影响,消防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消防监督执法工作滞后于不断发展的地方经济,暗藏着诸多令人担忧的消防隐患,时刻威胁着地方经济的正常发展。作为一名基层消防监督执法人员,笔者认为这种情况应该引起社会各界,尤其是政府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深思,必须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否则悔之晚矣。
三、改进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措施
1、加强消防执法质量考核工作。加强消防监督执法质量考核,将执法质量考核纳入单位年终考核评先评优必备条件,可大大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此外,通过制定制度,促进人民群众参与对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的监督,通过追究行政执法人员法律责任,惩戒其违法行为,以此来督促和引导公安消防执法人员积极加强自身法律素质修养,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案意识,自觉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2、加强人生观、价值观教育。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党纪条规学习与案例警示教育相结合等多种形式,通过深入学习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两个“禁令”等纪律规定,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开展典型案例讨论等,转变执法观念。要牢固树立法律至上的思想,在运用执法权力时必须受法律的约束和控制,切实严格依法办事,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决革除以管人者自居、自认为高人一等的特权思想。
3、加强信息化管理。按照“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运行、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的要求,指导、督促、检查消防监督系统的日常应用工作,确保消防执法工作100%网上办理,法律文书流转、审批、制作等环节全部网上运行,坚决杜绝“体外循环”和“网上、网下双轨”运行现象,不断提升消防执法规范化水平。要设立专兼职的信息化监管部门或个人,对内部要加强对局域网使用的管理和督察,及时对运用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对网上执法情况进行及时的管理。
4、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力度。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是造就一支政治强、业务精、执法严、素质高的执法队伍的必备条件,因此,我们要加强对消防监督执法队伍培训工作力度,改变单一的培训形式,对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人员,有针对性的编写培训教材,统一培训考核标准。此外,要严格落实公安消防岗位资格制度规定,要求每名执法人员必须执证上岗,确保执法队伍具备基本的能力素质。
论文参考文献
[1]李佑标.消防行政执法行为的分类[J].河南消防,2000,(06)
[2]略谈公安消防行政执法行为的效力[J].河南消防,199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