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学报杂志投稿(希罗达)在晚期胃癌患者中的效果观察

所属栏目:临床医学论文 发布日期:2015-03-31 16:04 热度:

   [摘要] 目的 探究奥沙利铂联合卡培他滨(希罗达)治疗晚期胃癌的临床疗效。方法 选取2012年3月―2013年3月收治的80例期胃癌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并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先给予所有患者常规治疗,然后在此基础上给予对照组(40例)卡培他滨(希罗达)进行化疗,观察组(40例)则在对照组基础上再联合奥沙利铂进行化疗。比较两组的近期疗效及不良反应情况。结果 观察组的化疗总有效率(57.50%)、疾病控制率(87.50%)均明显高于对照组(相应的为35.00%、67.50%),P<0.05。两组均出现毒副反应,但未有严重的不良反应和死亡病例,不良反应以血液学毒性、周围神经感觉障碍及消化道反应为主,且大多为I~II度,III~IV度的不良反应较少。两组的不良反应情况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 对晚期胃癌患者采取奥沙利铂与卡培他滨(希罗达)联合用药的化疗方法,其治疗效果显著,能有效缓解患者的症状,提高生存期,且药物的毒副反应相对轻微,值得推广。

  [关键词] 中医药学报杂志,奥沙利铂,卡培他滨(希罗达),晚期胃癌,效果,毒副反应

  胃癌是常见的消化系统恶性肿瘤,其发病率居于各类肿瘤之首。目前,手术是唯一能够根治胃癌的手段,但只对早期的胃癌有效[1]。而一般情况下,早期的胃癌无典型症状,隐匿性强,一般发现时已是胃癌晚期。晚期胃癌采取手术根治后,治愈率也比较低。为最大程度提高手术的治疗效果,临床多进行化疗来辅助治疗。常规的化疗方案往往会造成比较严重的不良反应,治疗效果不佳。随着研究的深入,医学研究者发现采用联合用药的化疗方法能有效提高临床治疗效果,这对治疗晚期癌症选择更为安全、有效的化疗方案提供了新的思路,其临床意义重大[2]。该院以2012年3月―2013年3月收治的胃癌患者为研究对象,观察奥沙利铂联合卡培他滨(希罗达)治疗晚期胃癌的疗效,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取该院收治的80例期胃癌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所有患者均行影像学、细胞学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确诊为胃腺癌。检查肾功能、心电图、肝功能、血常规均正常。患者均有超过1个的可测量病灶,排除有穿孔、梗阻、消化道出血等严重并发症情况。进行Karnofsky评分均超过60分,评估预期生存时间大于3个月。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观察组40例,男26例、女14例;年龄38~75岁,平均年龄(52.14±6.21)岁;病理类型:12例粘液腺癌、12例低分化腺癌、6例中高分化腺癌、10例印戒细胞癌;转移部位:10例肝脏转移、7例肺转移、5例腹腔淋巴结转移、18例锁骨上淋巴结转移。对照组40例,男25例、女15例;年龄36~77岁,平均年龄(53.02±5.52)岁;病理类型:14例粘液腺癌、11例低分化腺癌、7例中高分化腺癌、8例印戒细胞癌;转移部位:9例肝脏转移、9例肺转移、6例腹腔淋巴结转移、16例锁骨上淋巴结转移。两组患者的性别、年龄、病理类型、转移部位等一般资料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治疗方法

  化疗前给予所有患者常规对症支持治疗,如给予苯海拉明、地塞米松、奥美拉唑等药物治疗。然后给予对照组单独应用卡培他滨(国药准字J20080101)进行化疗,化疗方案如下:卡培他滨2500 mg/(m2・d),2次/d,早晚餐后口服,以治疗21 d为一个周期,4个周期作为一个治疗疗程。观察组再在对照组基础上联合奥沙利铂进行化疗。化疗方案:卡培他滨使用方法与对照组相同,奥沙利铂(国药准字H20000686)130 mg/(m2・d),将其溶于250 mL葡萄糖注射液(5%)中,进行静脉滴注。同样以治疗21 d为一个周期,4个周期作为一个治疗疗程。在化疗过程中定期行肝肾功能、血尿常规及心电图检查。比较两组的化疗效果,以及观察并记录出现的不良反应。

  1.3 疗效评定

  化疗效果评定[2]:①完全缓解(CR):病变完全消失,并超过1个月;②部分缓解(PR):肿块缩小超过50%,且时间大于28d;③病情稳定(SD):肿块增大低于25%,或肿块缩小小于50%;④病情进展(PD):有1或1个以上出现新病变,或病变增大超过25%。总有效率(RR)=CR+PR,疾病控制率(DCR)=CR+PR+SD。

  不良反应评价[3]:共分为0~Ⅳ度。①手足综合征分I~Ⅲ度:表现为瘙痒、麻木、无痛性肿胀(或红斑),不影响正常生活的为I度;表现为疼痛性肿胀(或红斑),会影响到患者的正常生活的为Ⅱ度;表现为溃疡、重度疼痛、潮湿性蜕皮、水泡,并无法正常生活的为Ⅲ度。②感觉神经毒性分为0~Ⅳ度:无不良反应为0度;感觉迟钝和异常,但在一周内消失为I度;感觉迟钝和异常,3周内可消失为Ⅱ度;感觉迟钝和异常,3周内无法消失的为Ⅲ度;感觉迟钝和异常,并有功能障碍现象的为Ⅳ度。

  1.4 统计方法

  所有数据的统计分析使用SPSS13.0软件,计数资料用率表示,用χ2检验计数资料,P<0.05表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4]。

  2 结果

  2.1 两组化疗效果比较

  观察组的化疗总有效率为57.50%、疾病控制率为87.50%,对照组相应的为35.00%、67.50%。可见,观察组的化疗总有效率和疾病控制率均明显高于对照组,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观察组和对照组的化疗效果比较[n(%)]

  2.2 两组化疗的不良反应比较

  两组均有不良反应出现,但未有严重的不良反应和死亡病例。不良反应以血液学毒性、周围神经感觉障碍及消化道反应为主,且大多为I~II度,III~IV度的不良反应较少。患者经对症处理后均有好转,且均顺利完成化疗。比较两组各项不良反应情况,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3 讨论

  胃癌的临床表现不具特异性,因此很少能早期发现和治疗,有超过50%的患者就诊时已到晚期。目前进行手术根治是治疗胃癌的主要治疗手段,但根据相关的研究表明,即使在进行根治性手术后,患者5年内的生存率可能只有30%左右,多数胃癌患者会由于癌细胞多发转移而死亡[5-6]。当前,治疗晚期胃癌主要是采取支持治疗+全身化疗的治疗方法,通过用药化疗,能达到延长寿命、缓解临床症状等姑息性治疗作用,但仍无公认的化疗金标准方案。目前,临床比较常用的全身化疗治疗药物有植物生物、抗生素类、烷化剂、抗代谢药等,而随着研究的不断深入,抗癌新药不断涌现,比较突出的是以卡培他滨(希罗达)、奥沙利铂为代表的新一代化疗药物[7]。

  卡培他滨(希罗达)是一种抗代谢氟嘧啶脱氧核苷氨基甲酸酯类药物[8],在进入体内后,能转变成5-氟尿嘧啶。5-氟尿嘧啶能起到干扰蛋白质、RNA合成,抑制细胞分裂的作用,而且对正常组织的损伤较为轻微,对癌细胞进行选择性杀伤。卡培他滨单独用于治疗进展期的胃癌时,治疗效果可达到25%~48%[9]。奥沙利铂则是新一代铂类抗癌药物,应用该药物能有效阻断DNA的转录和复制,且具有显著的靶向性,常用于直肠、小肠、肝、胃、食管、肺等多个部位肿瘤的治疗,其抗肿瘤效果也较为显著。根据相关研究显示,使用5-氟尿嘧啶联合奥沙利铂应用时,药效具有良好的协调作用,且不良反应低、水溶性高,这种联合用药的治疗方式广泛用于晚期胃癌的化疗中[10]。

  该研究中,观察组在常规治疗的基础上采取奥沙利铂联合卡培他滨(希罗达)进行化疗,对照组则单独使用奥沙利铂进行化疗。结果显示,观察组的化疗总有效率(57.50%)、疾病控制率(87.50%)均明显高于对照组(相应的为35.00%、67.50%),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而两组的不良反应情况比较,P>0.05,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可见,采取奥沙利铂联合卡培他滨(希罗达)用于晚期胃癌的治疗,化疗效果显著,能有效缓解患者的症状,有利于提高生存期,且药物的不良反应相对轻微,患者可耐受性好,是治疗晚期胃癌的有效化疗药物,值得推广。

  [参考文献]

  [1] 宫艳美.奥沙利铂联合卡培他滨(希罗达)治疗晚期胃癌临床研究[J].大家健康,2014,8(13中旬版):101-102.

  [2] 管梅,张路,赵林,等.奥沙利铂联合卡培他滨治疗38例晚期胃癌的疗效[J].中国医学科学院学报,2010,32(4):407-411.

  [3] 张英辉.奥沙利铂联合卡培他滨治疗晚期胃癌临床观察[J].中国基层医药,2012,19(19):2883-2884.

  [4] 黄俊生,苏文智.奥沙利铂联合卡培他滨治疗晚期胃癌临床效果评价[J].白求恩医学杂志,2014,12(2):172-173.

  [5] 卢志文,卢光,黄俭,等.奥沙利铂联合卡培他滨治疗中晚期胃癌的临床疗效[J].实用医学杂志,2012,28(7):1172-1174.

  [6] 云辉.卡培他滨联合奥沙利铂治疗晚期胃癌的疗效观察[J].中国美容医学,2011,20(z1):341-342.

  [7] 王爱英,张毛讲.卡培他滨联合奥沙利铂治疗晚期胃癌的临床观察[J].中国医药导报,2012,9(6):58-59.

  [8] 刘丽英,陈小兵,高明.多西他赛联合奥沙利铂卡培他滨治疗晚期胃癌的临床研究[J].中国肿瘤临床,2011,38(8):470-472.

文章标题:中医药学报杂志投稿(希罗达)在晚期胃癌患者中的效果观察

转载请注明来自:http://www.sofabiao.com/fblw/yixue/linchuang/26005.html

相关问题解答

SCI服务

搜论文知识网的海量职称论文范文仅供广大读者免费阅读使用! 冀ICP备15021333号-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