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融合往往使媒体为受众提供的服务更加优质和全面,而且受众也能得到令自己满意的信息。媒介融合格局下,各种媒体资源实现最优化配置,且彼此之间能够真正做到相互支持协作,资源共同开发共同享用,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以便给自己带来最高的利益。当资源在一定空间共同使用,新闻传播对象的数量越来越多,并且随着收益增多使成本越来越低的时候,那些通过媒介融合发展起来的企业,就会享有更加丰厚的收益。媒介融合能形成协同优势、获取共享效益、构建双赢机制的新闻服务格局,而且媒介融合更给新闻生产及传播带来全方位的变化:从新闻采访报道到新闻产品的编辑加工,再到新闻产品本身;从新闻生产的流程到新闻机构的建设,再到新闻从业者本身的角色与职能;新闻传播过程中的“自媒体”信息发布等,这些变化都可谓是颠覆性的。但是,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媒介融合语境下,新闻从业者也面临着诸多困境:新闻生产的多样化和独立性原则受到轻视,新闻的深度报道与重点解析环节缺失,新闻传播应遵循的伦理规范被一定程度上消解。如何走出困境,如何破解这些难题,以便在媒介融合背景下使得新闻生产与传播得以健康有序地发展,是所有媒体人应该探索和深思的问题。
一、新闻生产应恪守的独立性和多样化原则受到轻视
媒介融合的结果必然造成传媒的集团化运作格局。传媒在集团化进程中所面临的一个难题就是如何有效处理好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的关系。当下,我国的传媒集团化也是产业化与市场化的必然。随之而来的问题是:传媒一旦进入市场后,它的整体运营也就必须符合市场规律,否则,传媒就不可能在市场经济的土壤中生存发展。然而,市场经济把追求经济效益作为终极目的,在集团化的传媒运营中,效益才是其真正的重心所在。因此,传媒集团的负责人对经济利益的追求远比对为公众服务更加有激情。从媒介经济学的意义来讲,媒介商业化导致的最终结果就是各媒体机构不再把他们的注意力定格在他们的产品(即新闻)上,也不再把他们的注意力定格在其产品所承载的社会功能和职责上,而是定格在他们产品可能带回的商业利益上。作为媒介商业化运行的必然结果,追求经济效益本也无可厚非,但是如果把经济效益的指标置于首位乃至唯一的运营考量标准时,传媒作为社会公器的社会责任必然会被削弱。所以,施拉姆曾指出:“根本而言,应当是竭尽所能提供素质最高的产品。他应该留意到阅听人需求与兴趣的深度与广度;维护意见的自由市场与以真理为鹄的一种自我矫治过程,即令于媒体的所有权日益集中时,还是如此。它应主动以负责任的态度来处理自己的成品。”[1]287对经济效益的过度追求必将导致传媒集团巨头们对媒介的人为操控。传媒集团对媒介的操纵使得媒介的独立性受到极大威胁,新闻生产的独立性被置之不理,甚至遭到轻视和践踏。“西方媒介一直号称是国家政治生活的第四种权力,但市场对这种权力构成了极大威胁,广告商、节目赞助人成了左右媒介报道内容的关键因素,出于利益的考虑,这能够控制媒介报道内容的个人或集团自然会对投其所好的新闻突出处理,而对其不利的报道则予以封杀。”[2]172面对此种情形,独立性的特质在新闻生产中往往被忽略。少数人控制传媒这件事实本身,使传媒的掌门人手中握有生杀予夺的权力。传媒平台不再是思想的自由市场。在这里,传媒实质上已经成为资本的代言人,作为资本代言者,各传播媒介在传播信息时不可能不受到资本的约束,尤其是在选材、内容以及报道方式上都必然会受到资本的桎梏,也就会直接带来难以预料的负面影响。
首先,这样的约束不可避免会限制传播主体多元化的受知和认知以及传播对象所能得到的传播内容的质量。其次,传播对象应享有的得到多元化信息的权利也受到不同程度地钳制,而且也剥夺了传播对象应有的话语权。在这种单方独控独断的情况下,不符合传媒集团利益的声音都会遭到消解。再次,传媒集团化所导致的本行业的垄断,也严重制约传媒产品生产的多样化态势。传媒产品制造的多样化态势遭到消解在一定意义上也就代表着传媒自由的消解。因为任何一个自由市场都是以琳琅满目的待售的商品为基础的,由此带来的所谓的传媒应有的自由主义理论也必将在实践中渐行渐远乃至最终消亡。媒介市场中跨媒体所有权的融合,也将导致整个市场中媒体数量减少,而不同媒介间内容的共享将会扼杀新闻的多样化。媒介融合是新媒体时代传统媒体转变图存的一种无奈之举,在残酷的媒介市场竞争中很多有个性有特点的传统媒体已经被逐渐淘汰出局,而宽松的政策导致媒介集团可以越做越大,最终整个市场的话语权被集中到少数几个媒介巨头手中。而在此基础上的新闻采集又变得集约化,通过同一路径生产出不同的产品,它们的多样化程度是很难保证的。另外,融合新闻生产的实践热衷于将同一个媒介信息加工成为不同媒介形式,在不同的媒介平台上进行多次传播,进而获取信息产品的增益,甚至追求一个记者采集的信息可以供给多家不同类型媒体使用。因此,媒介融合更多地将重点和热情放在增加传播的渠道方法上,而非增加不同的声音和观点上。这也导致整个新闻产业中新闻生产质量的严重下降。其实,人们质疑媒介融合的原因,绝不仅仅是因为媒介融合导致的媒介垄断对新闻生产的独立性和多样化的轻视与忽略,新闻采集质量的下降也早为人们所关注。媒介融合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会催生出更多的销售渠道,但缩短了时间的采访和报纸编辑内容必须快速发布到广播、电视和网络上,质量很难得到保证。“媒介融合将带来一连串的价值冲突:报纸的新闻价值,电视的存在价值以及网络的开放、杂乱、不可编辑和自由言论。”[3]153对新闻行业的价值取舍究竟该如何抉择,无疑将给人们留下一个大大的问号。人们普遍认为,记者踏实勤恳的采访工作是新闻业的基石,让一个记者同时去做多份工作自然会降低工作质量,这一事实是毋庸置疑的。独立性和多样化是新闻可靠性的基石。奉行精神和思想的独立、多样化多角度多层面报道广大老百姓关心的大事小情,是媒介融合语境下新闻记者必须保持的原则。当前伴随着新媒体的广泛运用和媒介融合进程的加快,新闻媒体获得的独立性空间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新闻生产应有的多样化态势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压制,这不能不引起全体媒体管理者和从业者的重视。保持新闻生产的独立性和多样化,新闻媒介才能“迅速、真实、准确地告知或报告信息,及时对社会大众吹起警哨,积极发挥告知功能,成为社会的雷达,充分发挥媒介的议论和监督作用,用以监督政府、防止政府滥权。”否则,媒介就会“在重大问题上有意无意地障碍性、痉挛性、过用性和麻痹性失声”[4],结果不是成为政治、经济控制和引诱的产物,就是沦为媒介自身工具性、过劳性和自保性的牺牲品。
二、新闻的深度报道和重点解析环节严重缺失
在媒介融合时代,新闻从业者需要更多地承担对新闻报道“度”的掌控,力求对某一新闻事件作深度的评判和报道,不能只对其作扁平化的泛泛表述。作为新闻从业者更要担负起对新闻进行解释和评析的任务。随着技术的发展,新闻信息的传播方式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由以往传统媒体时代媒介主导的点对多的单向传播转变为多对多的传播,而且传播对象也可积极主动地参与其中。普泛意义上的大众化传播和单一的人际之间的传播变得更加紧密相联。这样的情势下,一方面往往造成产能过剩,即新闻产品生产过多,另一方面也很容易造成广大受众阶层对由专业媒体所提供的新闻产品的信赖。据此,对于业界来说,新闻传播主体的首要任务就是尽可能生产出相应的产品,以便满足千差万别的受众的不同需要。“在过去的若干年中,随着媒体机构的分化和新方式被不断采用,受众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当受众发生了变化,新闻从业者也必须做出改变来迎合受众。”[5]214记者编辑要多方获取受众信息,要知道受众对信息的真正的需求,而且也要知道如何获得第一手的新闻素材和相关材料,并通过自己的辛苦努力,把它们生产成适合广大受众喜爱并接受的新闻产品,主动寻求最佳的传播渠道及时发布给受众。“在整个新闻生产过程中,记者不只是原始新闻素材的采集者,而且应和编辑一起负责对最终产品进行设计、加工和制作。”[6]136强化深度报道意识,并对新闻、信息和知识等多层面内容进行嫁接和整合的解析。不可否认的是一些媒介从业人员在媒介融合中感受到更大的压力。如《华尔街日报》有一篇关于媒介融合文章里提到:一些论坛报记者告诉日报的大卫•巴尔博萨,他们把融合作为另一个工作方式是对自己底线的一种屈服。并且据他们反映,即使是在他们的日常工作任务被延伸到最大极限时也没有额外的收入。另外工作量的加大也使这些媒体从业者没有时间去思考问题。例如,佛罗里达州坦帕湾新闻中心是媒介融合试验中被议论最多者,他们不仅将电视演播室、编辑部和在线服务部都设在一起,且从二楼一直延伸到天窗的中庭上都放置着多媒体工作台。
内圈是任务编辑,外圈是新闻和电视节目内容提供者。面对如此工作环境,许多从业人员悲叹自己分身无术。可以想象在这种工作压力下,广大新闻从业人员的忙乱和时间紧迫。当新闻工作者由于进入融合模式而变得更加注重外表时,新闻职业的基本准则就会面临着趋向于肤浅的威胁。毕竟,善于思考的人更容易写出有争议的东西,而有争论的新闻对新闻学术界的发展是有益的。然而,正如许多机构长期以来一直热衷于研究在实践中和媒介融合相联系的涉及现象学、批判学、经验学方面的具体思路和方法,以及如何指导新闻从业者在传统媒体报纸、广播、电视中建构出与众不同的新颖别致的叙事方法,这些都无疑增添了媒体从业者的困惑和负担,而从业者在思想上产生困惑,行为上有抵制情绪也是不可避免的。以上分析都是媒介融合背景下新闻缺少深度报道和重点解析的原因所在。当下,很多知名传统新闻媒体人都表示公开反对融合新闻生产,因为媒介融合格局下的新闻生产,使新闻生产者没有时间去思考、反应、分析。目前,越来越多的融合新闻生产工作是在传播信息而非收集和采访信息,记者和编辑们变得越来越没时间进行深度的新闻报道和采访,遑论对重要事件作重点解析了。他们开始习惯于被动地接受信息,然后经过简单的加工将信息传播出去。还以坦帕新闻中心为例,一个新闻记者从到达新闻现场到完成融合新闻生产的整个流程就只有大约半个小时。另外,融合媒体记者承担着繁重的工作,使得他们无法专心致志地完成新闻报道任务,他们忙于操纵各种设备,而使他们无法真正精心组织报道。有时甚至于很难辨别信息的真假,更有甚者,因把关不严,生产出假新闻,以致影响了媒介的公信力,“策略型信息资源的生产者由于其利益导向下的生产动机,极易产生虚假信息,从而使得媒介的公信力受到伤害。”[7]198以上分析就是在媒介融合语境下新闻深度报道和重点解析严重缺失的原因所在,值得深思。
三、新闻传播应该遵循的伦理规范被一定程度上消解
媒介融合背景下新闻从业人员采编出来的新闻,我们姑且称之为“融合新闻”。这样的新闻并不悖于传统媒体语境下所凝练成的新闻学精神。我们应该注意到的是,融合新闻并不是对传统媒体时代形成的新闻学理论的消解和颠覆,而是在以传统新闻学理论为基点,进行的一次专业领域内的有效进化。“互联网创新有一个最大特点,它从来不是颠覆性的,而是一种渐进的创新,不是把原来的东西推倒重来,而是在原有基础上创造新东西,丰富和多样化互联网服务。”[8]融合新闻报道同样需要遵循专业规范。因为广大新闻从业者担负的是警戒和守望社会的监督职责,是促进社会进步的职能,向公众提供真实的、公开的、健康的、有思想的新闻报道。在新闻传播中应该遵循传播伦理规范,比如:要坚持新闻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原则,恪守用事实说话的传播方略,强化新闻传播中的人文关怀意识等。在由新媒体技术带来的媒介融合时代,原有的关于新闻及其传播的伦理规范不但没有过时,反而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显得弥足珍贵。这就不仅要求新时代下全体媒体从业人员必须要重新面对这些关于新闻及其传播的一系列伦理和规范,而且广大社会成员也必须学习掌握这些规范的内容。“新闻工作的原则不仅属于新闻工作者,也属于公民”,“这些原则的来源不是某种职业精神,而是新闻在人民生活中的功能。”[9]222-223在“人人都是记者”的时代,新闻与广大社会公众的关系将更加密切,因为所有社会成员只要条件具备都可以参与到新闻的生产与传播中去,而且并不需要多少专业知识。
但相对于科班出身的专业媒体从业人员来说,这些人更需要进行有关新闻传播伦理规范知识的培训与教育。在融合新闻的生产过程中,必须恪守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这无论是对专业媒体从业人员还是对广大社会成员都要同等严格要求,都必须深刻领会这些原则的真谛,并将它真正融会贯通到新闻传播的具体实践中去。然而,面对媒介融合对于新闻职业的冲击,栖身其中的新闻从业人员最先受到影响。首先,记者因在媒体中的地位下降而不得不面临生存压力甚至失业的焦虑。其次,对记者的职业要求更高,成为全能记者已不再是理想,而是现实的生存法则。再次,媒介融合的环境令传统的新闻职业伦理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冲击。这主要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一、对记者技能的要求高于对新闻专业主义的要求。对记者而言,首要任务是习得获取新闻之“术”,如何进行客观公正的报道反而不重要了。在媒介融合时代,全媒体的新闻专业技能对于普通记者而言自然是个很大的负担,但这是由变化的工作环境决定的,记者本身并没有选择的权力和自由。因为如果不这样,就无法满足全媒体的需要,自然也就不能取悦于媒体机构甚至形形色色的信息消费者。如果单单过分重视新闻的专业技能,那么导致的后果必然是对新闻专业主义精神的彻底背弃。长期以往,将极大动摇新闻职业的专业准则。二、记者的新闻理想让位于生存压力。在媒介融合情势下,传媒集团需要的往往是一专多能的从业者,更由于商业利益的驱动,传媒集团的总裁们不可能不考虑工作效率。为了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最大化地获取商业利润,他们必然要形成以最少的人做最多的事这样一种工作局面,所以,很多传媒集团经常裁员,而且融合媒介之间的岗位调整也属正常现象。更有甚者,传媒集团喜欢招聘临时工或者调用其他部门的工作人员,这不可避免造成原先是正式岗位正式职工的从业人员面临下岗失业的危险。在这样的生存压力下,记者首先要考量的是生存的压力,不得不将新闻理想放在一边。其后果,逐渐会演变为对职业伦理的背弃。三、记者成为信息的提供者而不是社会的守望者。在媒介融合环境下,记者的首要身份不再是还原真相和秉持社会理想的守望者,而是满足各种媒体需要的“内容提供者”。在全媒体的工作环境中,面对五花八门的消息来源,记者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没有时间思考。事实上,对于记者而言,当一个重要的素材必须写成多媒体版本而不能向受众提供更有深度、更有思想性的单一文本时,新闻,已经无法发挥守望的功能,更不要指望它能够启迪人的智慧,促进人们的思考,它仅仅是肤浅的、让人难以辨别其价值的信息。更多时候,为了迎合受众,记者往往需要提供消费者感兴趣的信息,而将事关公众利益,更值得报道的素材搁置一边。用眼观察、用脑思考的守望者在这一过程中,自动地蜕变为各种服务的提供者。新闻业自然也就沦为肤浅的、日趋平常的信息服务行业。正是基于以上分析的原因,在媒介融合背景下,新闻传播应该遵循的传播伦理规范不可能不在一定程度上被消解。
尽管如此,融合新闻在实际的传播中也必须高度重视并自觉持守相关伦理和规范。在当下的媒体环境中,任何人想在网络上发布一条信息都是极其容易的事情。但是,从伦理规范的层面上来考量,也并不是所有的信息内容都适合在网络上传播,作为信息传播者,必须要考虑到网络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因此,任何一位传播主体在互联网上发布任何一条信息之前,都应该冷静地思考:我这条信息该不该发布,是否会给他人带来伤害,是否背弃传播主体应该遵守的伦理规范等等。在媒介融合的背景下,有些媒体信奉利益至上原则,大量刊发凶杀、色情、暴力等内容,以博取受众眼球。“却将更加重要的社会责任丢弃一旁,无视社会文明发展进程中的关键问题,这种做法对于公众来说是不公正的。”[10]80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必将要求媒体承担起社会责任。所以,在媒介融合的当下,各级各类媒体在注重自身专业素养专业追求的同时,更应该注重自身须对社会文明进步作出的应有贡献,并积极想方设法多措并举发挥建设性作用。新闻工作和社会其他工作有着诸多不同,它涉及到社会的每一个细微之处,这就需要新闻工作具有更大的责任担当,如果新闻工作没有这种责任意识担当意识,且不顾社会伦理规范的约束与限制,只热心追求低级趣味,那么它最终也是毫无希望的,广大社会成员最终更不会认可它,定会将它义无反顾地彻底抛弃。随着世界范围内传播科技的飞速发展和媒介形态的日新月异,媒介融合不仅激发了世界传播界极其丰富的想象和美好的憧憬,而且成为当代传媒业发展的重要趋势。但是媒介融合的发展也给新闻生产与传播带来了一些困境,解决这些困境,应是当代传媒人义不容辞的责任。这些困境的解决,也必将进一步推动媒介融合背景下传媒业更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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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志云 单位:安徽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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